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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一只驼鹿当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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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鹿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

不管别人怎么想,在我看来,这种全世界最大的鹿最不缺的就是缺点。瞧,头重脚轻的身材,多么别扭;重达几十千克的大角,纯属炫耀。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驼鹿的长相,绝对是“丑”:大头、长脸、短脖、小眼,下巴上的“赘肉”多得都可以假扮胡子。有人说,驼鹿总是沉默寡言,一副以不变应万变的样子,很有魅力。我很想告诉他,那都是假象。驼鹿发疯的时候,它自己都害怕……

什么?你觉得我对驼鹿有偏见?恭喜你,答对了!

我和驼鹿有过节

我家在阿拉斯加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小镇上。每年冬天,山上积雪太厚,找不到食物的驼鹿就会下山“讨饭”。等到春暖花开,懂事的驼鹿会准时离开,但有些“好吃懒做”之徒却赖着不走。不走就不走吧,这些行为粗鲁、食量又大得惊人的家伙还总给我们添麻烦。我家的花园无数次被驼鹿践踏啃食,还曾被它们得寸进尺地占为领地。如果我不小心靠近,它们就会愤怒地用鹿角顶我。拜托,那明明是我家哎!

从小,爸妈就告诫我:驼鹿是野生动物,那些随便招惹它们的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后果非常严重。如果在街上和一只带着幼仔的母驼鹿狭路相逢,一定要后退回避,让它们先走。为了保护孩子,母驼鹿可是敢和凶猛的灰熊叫板的。如果驼鹿征用了我的浴缸泡澡,一定要心平气和,保持微笑,假装没看到……

我要去狩猎

虽然有很多不满,但为了安全,我还是老老实实地按照他们的要求和驼鹿“和平相处”。不过,隐忍不代表接受。总有一天,我要报仇!而那一天,就是我收到狩猎协会宣传单的日子。我清楚地记得,上面写着:为了保持生态平衡,政府允许猎人适量狩猎驼鹿。看到这些字,我压抑许久的激情一下子就被点燃了:我要去狩猎一只驼鹿,做一个保卫家园的英雄

当然,狩猎绝不是喊喊口号这么简单。我花了很长时间锻炼身体,了解驼鹿的相关知识,学习射击、狩猎规则和技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了狩猎协会那严苛到变态的考试,赶上了本年度狩猎季节的末班车。

合法的狩猎

在一些野生动物数量比较多的国家,政府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计划,允许人们狩猎一定数量的动物,以维持生态平衡。以最普通的白尾鹿为例,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它们的繁殖速度十分惊人。因为白尾鹿喜欢吃幼嫩的植物,其过度繁殖会对植被造成严重的损害,如果不加以控制,会直接威胁森林环境以及其他动物的生存。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可以狩猎的动物种类和数量,以及猎人的资格和狩猎方式有不同的规定,违规狩猎的猎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拿到狩猎许可证后,我一秒钟都没有耽搁,立马开始大采购:望远镜、诱饵、急救包、指南针……还有一把趁手的猎枪。一切准备停当后,我联系了经验丰富的狩猎向导老约克。对于初次狩猎的新手来说,向导就像黑暗中指路的明灯,必不可少。

因为驼鹿多在黎明和黄昏时分出没,我们约了次日一大早,在最容易遇到它们的湖边见面。

向导有点烦

老约克和我想象的基本一致:开朗爱笑,对狩猎充满热情――就是话有点多。从我们相见的那一刻起,他就没闭上过嘴巴。

“你是第一次狩猎吧?”我的预约单上清楚地写着这一点。

“小心保管你的猎枪!永远不要把枪口指向人!除了射击,不要把手指放在扳机上!”这些常识我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如果驼鹿攻击你,赶快跑!它非常壮,要是单挑你会死得很难看!”我是用武器狩猎的猎人,对肉搏战完全没兴趣,好吗?

“看见这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了吧?聪明的驼鹿知道哪里更安全,走到路上的概率很小。换句话说,我们能否成功主要看运气。”什么?我花了那么大价钱请他做向导,而他所谓的丰富的经验就是“运气”?见我有些不悦,老约克明智地转换了话题:“看样子你已经准备好了,那我们就闲话少说,开始寻找驼鹿吧!”

驼鹿,你在哪儿

老约克的肯定让我很受用,但对于我的充分准备,驼鹿却并不给面子。

为了防止嗅觉灵敏的驼鹿察觉到我的存在而逃走,我出发前特意用没有任何味道的肥皂洗了澡,并在身上涂满了去味效果超好的苏打粉,连鞋垫都没漏掉。此外,我还为它们精心准备了美食诱惑――盐巴。据说,这是驼鹿的最爱。

我们先在河边茂密的树丛中埋伏了半天,又到人迹罕至的密林里搜寻了很久。除了找到一处驼鹿用蹄子刨土留下的痕迹,和几块被驼鹿刮蹭掉的树皮之外,只看到一次驼鹿一闪而过的影子。就连老约克的杀手锏――模仿母驼鹿召唤公驼鹿的叫声,都没能把它们吸引到距离我们100米的地方。

残酷的现实让我忍不住怀疑,也许,我的运气真的不太好。

“没用”的猎人

事实证明,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早。就在我们计划返回时,一只驼鹿突然从路旁的密林里走了出来,看样子要穿越公路到对面去。正准备发动汽车的老约克立刻停下,将猎枪塞到了我的手里:“嘿,小伙子,你的机会来了。”

是的,这只驼鹿完全符合我的狩猎要求:年老,毫无防备,在射程内……可是,看着它步履蹒跚的模样,我却迟迟无法端起猎枪,耳边开始不断响起老妈给驼鹿辩护的声音:“没错,它的身材是不成比例,但是强壮啊,零下40摄氏度的严寒可全靠那一身厚厚的皮毛抵御呢;它的腿是比较细,但是够长啊,可以轻松地在60厘米高的积雪中恣意跋涉呢……”嘿,驼鹿这些优点,我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而且,说起来,我也没有那么恨驼鹿,只是太过心疼那些被它们祸害的花花草草,看不惯它们的野蛮作风而已。

还好,现在意识到这些也不算晚。报什么仇,当什么英雄,我想,我还是更适合和驼鹿做欢喜冤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