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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纳税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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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张近东是否“为自己代言”,他都提出了一个电商业无法回避的问题,向电商征税只需等待一个成熟的时机。

一条关于“电商征税”的提案,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使苏宁成了淘宝的“头号公敌”。

张近东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六份提案中有五份直指电商,其中就包括建议B2C加强征税。他建议,电子商务要加强税收监管,有关部门应从制度层面保护知识产权,规避偷漏税行为,消除无序竞争。

这份提案无疑把矛头指向了其最大的竞争对手淘宝,引发了淘宝网的激烈回应,微博上一时间硝烟弥漫。

为自己代言?

“淘宝有700万卖家,交易额1.2万亿元,平均一家年收入仅有十几万元,如果利润率是10%,那么一家C2C赚的钱还不如农民工多。”张近东认为淘宝等网站号称万亿交易额,其创造的价值和纳税远远不如苏宁。

淘宝网以“@那位代表”这样的不点名称呼进行回应,以《亲,你为自己代言,我为我们代言》为题,指斥对电商征税就是对辛苦创业、没资金没背景的个人店主征税,是对年轻人的希望和未来征税。

无独有偶,湖南商超连锁企业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直指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则超过1000亿元。面对征税问题,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曾坦言,淘宝94%的商家的年营业额都低于24万元,不在征税范围内。

有网店店主提出自己的担忧,“像我这种小店面,营业额屈指可数,如果征税,未免有点赶尽杀绝的意思。我个人建议,不应当对网店征税,毕竟最后的税费都需要普通消费者掏腰包”。

对于“征税”一说,业内也各执一词。当当网CEO李国庆在微博上称线下偷税漏税的现象不比线上差。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则表示,所有的经商活动都要交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给初创的电商企业一个免税期和培育期,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时间问题

是否应向电商征税?张近东其实不是提出这个问题的第一人,就连马云也认可淘宝迟早要直面税收的问题。但他同样也说过,“仅在淘宝上依靠淘宝成长发展创造就业的间接和直接人数便超过1000万,如果现在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会直接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所以在他看来,现在并不是向电商征税的最佳时期。

无论如何,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模式,经过一路野蛮生长,现在已经发展到体量超万亿的巨大规模,而且还在飞速发展中。而电商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等现象。

从这个角度看,张近东的提案也并无不妥之处。就像淘宝回应中所称:“我们不反对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

那什么时候才是向电商征税所谓的最佳时期?又该如何征税?有专家认为,适宜中国电子商务生存发展的策略应该是“先放后收”,目前还处于市场培育时期,对小规模的网店要鼓励扶持,促进就业和内需市场的扩张。

就在各方为“电商纳税”众说纷纭之时,国税总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4月1日全面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不过,《办法》暂不对个人网店征税。这一举动被业内视为“电商纳税”的前奏。

由此看来,不论张近东是否“为自己代言”,他都提出了一个电商业无法回避的问题,而这一切需要的只是等待一个成熟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