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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于文学与影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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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家“触电”是当代文学走向影视他的普遍现象,广西作家是其中重要的一支,作家“触电”一方面为作家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形成创作动力,使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吸收影视艺术的特点,另一方面又对文学创作产生冲击力,使文学的深度被部分削平,要实现文学与影视的双赢,需要作家平衡文学与影视创作之间的关系,了解两者的特点。

[关键词]触电 广西作家 文学影视化

在当代电子传媒技术充分发展的背景下,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影视艺术蓬勃发展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以文字为媒介的文学作品受到冷落,而以图像为媒介的影视艺术受到大众青睐。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文学作品频繁地被拍摄成影视作品的潮流中,广西文学作家也纷纷“触电”。广西桂军崛起,广西“三剑客”东西、鬼子、李冯的作品从广西走向全国,作品被拍成全国热播的电影、电视剧。广西文学在短短十多年中形成一股冲劲。风风火火几年之后,鬼子、李冯等作家渐渐转向电视剧的创作与改编。

一、广西作家“触电”状况

1997年12月,中国作协创研部、广西作协、《南方文坛》、《花城》杂志社、广西师大中文系联合召开东西、鬼子、李冯作品研讨会,拉开了广西文学作家“三剑容”集体进军中国文坛的序幕。广西作家崛起于文坛之后,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成绩。一大批文学作品被拍摄成电影,广西作家也参与改编文学作品。

在下面关于东西、鬼子、李冯、凡一平等作家的作品“触电”情况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广西作家作品的“触电”动向。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广西作家是。“触电”作家有近20个,改编为影视剧的作品有50篇以上:广西文学作品“触电”现象的确呈鼎盛之势。

二、“触电”对文学创作的促进

作家“触电”是一种扩大文学影响的手段,也是实现文学经济效益和扩大社会效益的一种方式。

“触电”可以提高作者的经济效益,为作家创作提供物质条件。作家创作一部20集的电视连续剧,酬劳超过写10部小说。这种经济效益上的保障,能让作者有进一步创作的基础和动力。从古至今,很多作家都是在贫寒苦境中创作。衣食之忧一方面磨练了他们的意志,另一方面也为创作带来阻碍和压力。广西作家鬼子曾经因为生计不得不进行“地摊文学”式的创作。这些创作不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他在生活无忧之后才走上自己喜欢的自由创作之路。

“触电”可以提高作家的读者意识。作家和导演的结盟的基础是受众的接受。“触电”使作家在创作时,从选材到表现,心里都惦记着读者。为了让自己创作的作品能够更容易地改编成影视作品,作家们开始关心文化市场的经济规律,并且关注观众的审美趣味和心理需要。凡一平在谈到影视和文学创作的苦与乐时曾经说到:“我每写小说之前之后,总是希望首先它能发表,然后被转载,再然后被改编成电视剧、电影。我有几个小说做到了这一点,所以有的人说我很幸运。而导演就是给我带来幸运的人,影视界则是我的福禄之地,因为如果不是影视的推动。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名气,我的书也不会有人抢着出版,我的生活更不会比过去好。”

“触电”可以为作者引入影视艺术的思路与技法。作家从事文学与影视的双重创作,有利于引进影视艺术的视野与技法,改进小说构思中的不足之处。影视艺术中的一些常用手法可以移用于小说写作,影视剧中的情节的强烈冲突可以丰富小说的艺术表现力,有利于小说创作思路的拓展。东西说:“我觉得很多作家都是会受到其他艺术门类的一些影响的。”凡一平说:“这些年接触影视,我觉得它除了对我生活上有帮助外。对创作也是有帮助的。具体来讲,影视的介入使我写小说更加注重简洁而少赘笔、废话。”改编成影视剧的意识会促进文学创作的故事化、情节化、画面化。

“触电”能促进文学作品的宣传。在精英文化被边缘化的文化氛围下,小说以影视化的形式有利于小说的接受。在文学艺术相对边缘化的今天,用以影促文来扩大文学的影响,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保持一定文学深度的基础上。如果文学能通过影视化的方式更深一层地影响他人。使文学在终极价值、人文关怀方面实现其影响,也不失为一种创作的成功。

三、“触电”对文学创作的冲击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能够使作品迅速传播和接受,作家也能名利双收。但对文学作品的改编会使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消减,使精英文学的精神深度向电影的通俗性转化。

第一、商业化冲击下作家的转向

在文学作品影视化的潮流中,能否名利双收成为一个重要的创作因素。一部分作家有目的地为影视创作,一部分作家开始从事专门的影视剧本改编工作。凡一平自己改编《理发师》,东西为《没有语言的生活》编剧,鬼子写了《幸福时光》的电影剧本,李冯为《英雄》和《十面埋伏》当编剧。作家忙于创作影视剧本和改编,在原创小说方面大大减弱。2006年,东西主要埋头于20集电视剧《没有语言的生活》的剧本创作,仅创作了一个短篇《伊拉克的炮弹》。优秀的作家转向,影响文学创作的阵营壮大。

广西作家逐渐转行为剧作家,这是一种个人行为,但是也能反映当代文学创作的一种走向。文学创作被边缘化实际上是人的想象空间的边缘化。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冷淡,对影视图像的热衷,反映了视像的娱乐受人们欢迎,值得反思的是,文学作品是人们得以审美、反思的空间,人们远离文学作品,从一定程度上说是远离了充分的想象与反思。在一种如同巴赫金所说的“狂欢化”状态中淡化了对现实的关注、对社会主题的思考、对人性的思考、对精神家园的探索。从长远来说,这种方式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

作家由创作走上改编之路,要再走回创作小说之路就很难下决心。一边是寂寞和贫困。一边是热闹与繁华,很难回到清苦的创作之路上去。

第二,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对影视化的追求会影响文学创作的质量

在文学作品影视化思想的影响下,一些作家在创作的过程把作品是否能影视化作为创作的动机和目标之一。这种观念会限制作者的创作。

电影剧本是一种商业化的操作,如果作家受到的限制太多,在创作的时候就会丧失对文学本身的尊重。作家苏童坚持作家在创作时必须坚守“小说意识”,他说:“我写小说之前不会考虑能不能改影视。专门为影视而写的小说,我认为是不能成功的。”作家余华也说过,“任何商业的行为不要介入到写作中来。就艺术本身来说,这两者是不同的艺术样式,电影能够把小说无法表现的画面轻而易举地表现出来,但语言的魅力却是在电影中无法充分展现的。”作家李冯在《拯救逍遥老太婆》一文中也表示,不喜欢商业性写作,宁肯花时间敲五分钱一个字的纯文学。

影视艺术对文学深度的消解。与图像相比,文字表达的优势地位在于,它与人的 思维直接相关,有对问题的反思功能和深刻性。这种性质有利于人的高层次思维。图像作用于人的感官的因素,一个镜头到另一个镜头的切换是一种距离和视角上的变化,缺乏图像内部的逻辑上的关联和思想线索上的沟通。图像表达越显得异彩纷呈,充满视觉美感,就越远离文字表达对于深度的追求。

长期从事影视剧创作的作家,很难再写出好小说。因为影视剧写作和改编有它的特点,重视镜头感和画面,为了提高收视率,强调情节,俗化语言,甚至力图实现媚俗的效果。这些思维使作者的创作方向改变,不再把追求精美的文字、立意的深远、思想的教益放在重要地位。长期的影视剧创作与改编,会限制作家的文学创作思维,也会弱化作家的个性。

第三,文学受商业冲击会影响到整体审美素质的提高

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一直有着教育、娱乐等多种功能,影视却没有充分抽象地揭示灵魂深处的能力。电影剧本是一种大众化的审美观。在这种形势下,人的整体审美素质的提高无形中会受到影响。

文学作品在改编过程中。会导致文学审美因素的流失。文学创作有它独特的评价标准,有对于语言文字、塑造形象的要求。对于这种文学作品来说,就像作家毕飞宇所直言的“影视创作再完美,对小说作者无疑都是一种蹂躏”。而对于情节性强、胜在构思的文学作品来说,能改编成电影并不会损伤文学作品的表达力度。黄伟林在《“身份焦虑”与“浑身是戏”――壮族小说家凡一平小说论》一文中,认为凡一平的小说特色为“身份焦虑”与“浑身是戏”,但是“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哪一位导演能够把这种身份焦虑和‘变性’技法以影视形象的语言传达出来。”这些审美元素的流失,使文学作品的审美特征无法充分地表达出来。

小说的影视化改编会使小说中包含的想象空间缩小,使小说中深刻的内蕴和含意消解,使小说中人物的个性化解读成为一个单一模式。在小说欣赏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影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形象都由一个演员扮演,演员形象就是人物形象。

文学和影视是可以相互促进的,以文促影,以影促文。要促进文学与电影的双赢,要让“触电”成为文学创作的推动力,就要加强作家的精品创作意识。从现在的作家“触电”形式看来,作家创作过于急功近利。在20世纪90年代,有时候一年之内的产品就能达800多部,这些急速创作出来的作品,无疑是对作品本身质量的随意处理。

文学与影视各有侧重,在审美趣味上各有所长。作家们一方面需要通过“触电”来提高生活水平,以解决创作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又需要创作出优秀的作品,以避免作品的肤浅化。只要能把握文学创作与电影改编之间的平衡,作家“触电”就能朝着文学与影视双赢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