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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强权下的弱者永远不会有幸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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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权下的弱者永远不会有幸福

因为“强拆”的最后通牒也快到了,楼里其他业主已经纷纷“妥协”,张熙玲显得有些孤立无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守多久。(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点评]:本来只是平等的法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一边是普通公民,一边是开发商,他们的利益都同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且在此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进行公平的交易。可政府的强权一来,并以剥夺生存权和工作权为威胁的卑劣手法,强迫公民放弃自己合法的财产权,平等的法人之间的权力与利益的平衡便被彻底破坏了。

财产本来是用以维持个体生存和人格尊严的手段,因此,财产权本质上即是生命权,在此意义上,该类事件无异于政府与开发商合谋绑架公民,以剥夺生命为威胁,敲诈勒索公民的财产。于政府部门与开发商的狼狈为奸所形成的强权之下,普通民众在这种力量悬殊的博弈中是毫无还手之力的输家。

房地产的疯狂,从拆迁的疯狂到房价的疯狂,制造了一个社会难题,成为民怨、民愤的一大焦点。该是到了厘清房地产究竟是什么产业的时候了,再也不能让其有恃无恐、横行天下了。

鸡肋的探亲假不要也罢

一转眼,春节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支招――可以申请休探亲假,而且名正言顺。然而,据调查,九成人士不知有探亲假,有一部分人知道了也不敢申请。(2月20日《现代快报》)

[点评]:为何这项体现现代文明的劳动制度在执行中被打了折扣,不尽如人意呢?政府和资方对职工探亲权利的忽视和保障不足,固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探亲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按照国务院规定,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双方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

于是问题来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外企业职工的探亲假是没有法律支撑的;何谓“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法律也未作任何规定。有解释为“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那么在“黄金周”推行和“高铁时代”来临的今天,恐怕没有几人能够真正有资格去享受探亲假了。

因此,修改不合时宜的探亲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希望取而代之的是为全民带来福祉的新型探亲休假制度。

重庆公租房方案的可行性

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年底向社会投放20万平方米公租房。按重庆市规定:只要在本市无住房、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者均可申请,不受户籍限制。(2月21日《重庆晚报》)

[点评]:在各地公租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重庆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关键还看是否具有合理性和惠民性。

中央三申五令,要确保民生,加大力度解决民生的“人有其居”问题,可惜的是各地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原因则在于:“心怀吝啬,意在赢利”――舍不得在民生工程上下大手笔,多方设立限制以至名为惠政却苦无人问津。

而重庆市的惠民工程首先是敢于投资。重庆计划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每套面积为35至80平方米,如以每套平均60平方米计算,当可提供8万多套,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这就使重庆有能力向外地就业人员提供公租房。

其次是不求赢利。重庆市公租房的租金价格控制在市场租金的60%以内,也就是说政府施惠做到了既不亏又不赚,这就使这项惠民政策具有可行性。在当前力保民生的形势下,将资金用在公租房建设上,无疑是恰得其时、恰得其所、恰得民望之举。(曾志杨)

收入分配改革是深水区的入水口

中国的民生保障事业,则于2009年在制度建设上向前迈进了一步,相关改革进入“深水区”,也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春节前,官方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2月23日中国新闻网)

[点评]:“分配制度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弊端已暴露无遗:分配机制不完善、分配不公不均,各个群体间利益分配失衡等。要实现和谐,达到善治,体现公平、正义,就必须建立均衡的分配制度和机制,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收入分配改革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但又是“雾里看花”,普通民众知之甚少,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被排斥在外。至少,在收入分配改革上,公众没有充分享受到“被改革”的权利,也未尽公民参与改革的责任与义务。

“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已成为共识,收入分配改革应该成为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入水口”,成为进入“深水区”的“潜水衣”,否则进入深水区可能会“戗水”,甚至在强大的“水压”下根本就进不去。

下决心破除“最大的不公”,很多社会不公平、不公正元素就可能随之化解。收入分配改革事关全民利益,理应让民意民智“灌水”,推进改革。还原公民的参与改革权,抑或是消除权利差异的“第一步”。

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在于创新激励机制

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上海、昆明等十六个城市被确立为试点城市,此即意味着,攸关中国医疗改革成败两个关键之一的公立医院改革正式起航。(2月23日《云南信息报》)

[点评]:众所周知,现有的医疗体制中最大的弊端是利益相关方都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医院“医”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只能靠医药加成养医;医生无论在人事管理,还是在各人医术上无从体现,只能靠回扣和开药等途径生存;而患者在医院的整个机制都沦为盈利性的情况下,只能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局面。很显然,这是一个各方皆输的博弈格局,要想让医院从盈利转向公益,要想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只有真正创新激励机制,让医生、医院和政府三方明确各自的责任,唯有如此,公立医院的改革起码不会犯方向性的错误。

在改革的思路和大方向明确的情况下,一定要细化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各级政府的投入到位,在政府的投入上不搞“政策白条”,这是确保医院补偿到位的前提;积极培养卫生管理人才,既要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试点,又要加强对大方向的指导;对于社会力量办公益性医院,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和政策支持,通过资本投入或者政策优惠,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益医院,同时,亦应鼓励社会资本办盈利性医院,改变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短缺的局面;通过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医务人员到基层公立医院;应该根据医务人员的状况,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政府投入的绝大部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之外,主要应该投入在真正改善医务人员的合法性收入上。

中国的 “看病难”“看病贵”不可能一夜之间解决,公立医院的改革亦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医改有足够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