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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个案给予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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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2015年5月中旬,笔者参与了上级行组织的对××县支行国库业务突击检查。在查看《柜面监督登记簿》发现:2015年5月4日,××县支库通过柜面监督拒办一笔账号户名不符的拨款金额5万元的拨款业务。笔者就该笔拒办业务向国库会计主管询问了解情况,进而判断业务拒办理由是否充分。

【案例介绍】

国库会计主管向内审人员详细介绍了该笔业务的拒办过程。2015年5月4日上午,××县××局向宜丰县支库发出一笔金额为5万元、用途为“铁办开办经费”的拨款,其依据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府办抄字〔2015〕210号),收款单位为“××县蒙西华中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专户”,账号为“156249808000028925”,开户银行为“××县农商行城区支行”。支库经办员第一关审核没有看出问题,待第二关会计主管进行审批时,对收款单位全称上出现的“专户”两字心存疑问,于是立即电询××县农商行城区支行,通过核实此笔拨款的收款单位户名与账号不符,鉴于以上理由,国库拒绝拨付此笔款项。财政部门对人民银行提出的拒办理由表示接受,同意停拨该笔款项。

【案例分析】

对于该笔拒办业务,内审人员分析认为在强化柜面监督、把控拨款源头方面,该笔业务处置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经验。

一是体现了柜面监督理念的转变。国库信息化建设正在改变传统的业务处理模式,各级国库部门监管理念也在随之改变,通过认真分析监管盲点,将柜面监管的重点从重视实拨业务监管转向实拨、集中支付业务并重,防止库款拨付过程中,财政部门将实拨业务变相转变为集中支付业务,隐性回避提供拨款依据的要求,利用集中支付业务操作流程“倒逼”国库违规划款。

二是体现了按章操作的原则性。国库部门切实强化国库柜面监督,一方面要求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精通政策法规、善于发现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经办人员强化风隐意识、严格按章操作,对于不合规的业务,一律坚持原则,按照权限及时反映问题,妥善处理问题,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三是体现了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业务处理过程中,国库部门通过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要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大胆地履行好国库监督管理职责。

审计启示

一是内审要挖掘国库部门的履职成绩。内审部门在严格“挑刺”的同时,也要注重积极“栽花”,在大胆审计问题的同时,也要善于肯定成绩。《柜面监督登记簿》记录的一笔拒付业务,隐含了被审对象的履职作为,如果此笔业务没有被经办人员严格审核发现,办理5万元的违规拨款隐含的风险不言而喻。内审部门充分肯定审计对象的成绩,是体现审计客观公正性的必然要求。内审通过分析总结正面案例,同样能达到总结经验、启发思路、促进业务发展的审计目的。

二是内审要紧跟国库业务的发展步伐。近年来,国库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迈进很快,内审跟进业务发展的步伐也不能落后。内审人员要通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及系统运行管理专项审计方案》(银内审发〔2014〕19号),《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国库业务风险审计方案(试行)》、《江西省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实施细则》,通过实践应用《国库业务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熟练把握国库业务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和手段。

三是内审要精通国库业务的政策法规。就本案例而言,国库经办人员正是因为精通政策法规,才能在柜面监督环节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对内审人员而言,政策法规更是审计判断的依据所在。内审人员只有熟练掌握《国库会计管理基本规定》、《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才能打牢查深、查透国库业务的审计基础。

四是内审要把握拨款审计的方法和重点。就本案例而言,国库经办人员在柜面监督时,注重了“拨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凭证要素的合规性。拨款凭证、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划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正确……”多个重要环节的仔细核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宜丰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