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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慈溪横河乌玉桥明史琳墓发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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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浙江省宁波慈溪横河镇乌玉桥行政村在桃园自然村西北建设村落公园时,发现一处古代墓园(图一)。经浙江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批准,宁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慈溪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1月至5月对该墓园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在该墓园范围内共发现古代窑址1座、古代墓葬6座,其中商周土墩石室墓3座、宋墓1座、明墓2座。现将有关明墓发掘情况作一简要报告。

一、 墓葬形制

发现的2座明墓分别编号为2015CWM5和2015CWM6,均已遭较大程度的损坏。分别介绍如下:

1. M5

M5位于墓园中部靠后,地面封土已不存,地下墓室也已被打开破坏,仅残留有长方形的墓室外廓和部分墓前地坪。据称墓前原有太湖石材质的横碑,现亦不存(图二)。

墓室 方向324°。具体砌法为:先在地下挖出长方形墓穴,再用三合土掺加糯米浆汁(当地人称“生饭”)整体浇筑墓室的底面和四壁,其中东、西、北三面系紧贴墓穴壁浇筑,南面距墓穴壁则留有宽约1.6米左右的墓坑;然后在墓室底和四壁内侧用石板贴砌,中间亦用石板隔开为左、右双室;墓室内放置木棺,上盖石板,其上再用“生饭”整体浇筑出封土墓顶。

墓室内长约3.3米,深约1.6米,分左、右双室,其中左室内宽约1.2米,右室内宽约1.44米。室内填土中曾清理出大量红色的棺木漆皮。墓室外廓,即所谓“生饭”部分厚0.2~1.1米不等,分上、下两层:上层为地面封土的残留部分,残高0.12米,土色红褐泛白,比较致密、细腻;下层即地下部分,红褐色土,颗粒较多,密度略低。墓室南侧坑内底层填土为分多层的黑色灰烬。

地坪 墓前地坪残存面积约70平方米,可分成南、北两部分:北部呈斜坡状,用碎石块铺地;南部为平地,用石板铺地。

北部地坪东西长约10.8米,南北宽约5.4米。自墓室外廓中部开始铺,东、南、西三面边界清晰,呈北宽南窄状分布,并形成北高南低之势,似有护坡加固性质。清理时在石块层上发现有石条一列,残长约3.04米,其中两段石条正面有连续垂绶纹样浮雕。按其位置推断,可能为墓碑基座的下饰条。

南部地坪较为平整,略低于北部地坪。残留部分东西长约8.7米,南北宽约2米。清理时发现尚残存有两排铺地石板,为加工规整的方形石板。其中后排有两块方形石板尺寸相同,边长64厘米,厚12厘米,石板中心均有直径12厘米的圆孔,且两石板对称铺于墓室正前方,疑似为墓前牌坊的坊柱基础①。

2. M6

M6位于M5左前方6米外,保存状况较后者更差,其地面封土已不存,地下墓室也已被打开破坏,仅残留有长方形墓室外廓、部分挡墙和墓前地坪。据调查,M6顶部封土堆为圆形,封土直径约6.4米,其外侧原应有石条包砌(图三)。

墓室 方向329°。具体砌法为:先在地下挖出长方形墓穴,然后用三合土掺合少量糯米浆汁夯筑出墓室的底面和四壁;墓室顶部也用三合土掺合少量糯米浆汁筑成,其上覆土为封土堆,并于封土外侧用小石条包砌。墓室内部情况不详。

墓室内长约3.4、宽2.8、残深1.24米。墓室外廓厚约0.2米。清理时在墓室正前方距外廓50厘米处发现有石条一列,残长约2.66米,现存由三段石条组成,底部基础用小石块加固支撑。石条正面有连续垂绶纹样浮雕,按其位置推断,可能为墓碑基座的下饰条,由此亦可以判断封土堆正前方一侧应为直边。

挡墙 在墓室发现有挡墙痕迹,与封土相距约0.2米。挡墙系用规整条石砌筑,除内侧一面为毛面外,其他面均经过精细加工,外露一面呈弧形。

地坪 墓前地坪仅残留2.5平方米左右,铺地材质不明。地坪上仅发现上述一列三段雕花石条。

二、 出土遗物

M5、M6在上世纪中期均已被打开破坏并回填,根据调查口碑资料,M5内曾发现有官服、木质腰(箍)带、头发等遗物。此次发掘时在两墓墓室内均未见随葬遗物出土,仅在填土内清理出及墓葬周边采集到遗物若干,均使用采集品编号。

1. 石门:2件。基本完整。

采:1,高240、宽89、厚10厘米,已裂为两段(图四,1)。板门,四沿带勾边线,四角饰出冲线。其中一侧雕出上下门轴,另一侧中部有直径3厘米的圆孔,用来安装门环。

采:2,高193、宽61、厚10厘米,左上角残(图四,2)。板门,浅浮雕成三段扇门式样,上格设有桃形框,内饰如意造型。左侧有门轴,右侧中部有直径3厘米的圆孔,装有门环。

2. 铁门环:1套2件。原安装在采:2石门之上。

采:3,“Ω”形固环,尾端穿入门的圆孔中,长20.6、宽6.2、厚1.6 厘米(图四,3)。

采:4,“∞”形挂链,其中一环穿入固环内,长26、宽6.8、厚1.2厘米(图四,4)。

3. 仿木石构件:3件,均残。

采:5,残长72、宽43、厚21厘米,似为檐角部位(图版一)。

采:6,残长66、宽46、厚15厘米,似为檐角部位,反面亦有类似交叉枋结构(图版二、图版三)。

采:7,残长103、宽46、厚16厘米,似围墙脊檐,两段可拼接(图版四)。

4. 石兽残件:1件。

采:8,残长23、宽20、高12厘米,似为石兽尾部(图版五)。

5. 雕花石条:2列,共5件。

M5共2件(采:9;采:10),相连铺砌,垂绶花纹式样一致、下垂方向相反(图四,5、6)。

M6共3件(采:11;采:12;采:13),相连铺砌,垂绶花纹在墓前居中位置按左右对称,分别向两边下垂(图四,7、8、9)。

三、 墓园结构

史琳墓园东、西、北三面环山,南临乌玉湖(早年已遭部分围垦,水面大幅缩小),坐北向南,西距覆船山(县志中记为“福全山”)100米,北距竹山150米,东距大山300米,南原距乌玉湖约200米,隔湖与正南三公里外的客星山(严子陵故里)遥遥相望。通过现存遗迹和调查所得的口碑资料②相结合,可大体复原其墓园结构(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