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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教育中的性别公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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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文学家波伏娃在其名著《 第二性 》中写道:“在人类社会中没有什么是自然的,和其他许多产品一样,女人也是文明所精心制作的产品。在她的命运中,他人的干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说,如果这种行动采取另外一种方向,就会造成完全不同的结果。”[1]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我们仍然无法否认性别不公正的存在,过于明显的性别歧视与不公可能大大减少了,但是隐性的性别不公正并没有减少,在学校教育中,这种隐性的性别不公还随处可见。

一、性别公正的含义

性别公正通常与西方的女权运动、女性解放运动相联系。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繁杂、流派众多,并且在不同时期的关切点有所不同,因此很难给性别公正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不可否认,性别公正一般包括性别平等、尊重差异、自由选择等三方面的内容。

性别平等是性别公正的首要内容。性别平等的含义通俗点说就是,男女两性在价值上是没有高低、优劣的区别的,两性价值是无差别的,是平等的。但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一直存在着男女两性价值的不平等,男性是高尚的,处于统治地位,而女性则是低下的,处于被统治、顺从的地位。这种观点维持着男性长达千年的霸权地位,而对于女性则一味地贬低,使女性弱化,从而安心于自己的地位。如果要对两性的不平等找寻依据,常常落脚于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差别,这种生理上的差异与社会分工相联系,导致了男女的社会差异,进而成为两性在价值上不平等的社会依据。客观地说,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差异是生存与繁衍的需要,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差异,但不应该扭曲这种差异,它仅仅是造物主赋予的一种自然天赋,在社会价值上没有任何区别,不应该以此为理由将女性从某种生活领域中排斥出去。在人类活动的领域内,不论是公共领域、私人领域还是社会心理领域,从性别平等的要求出发,都应该平等地向两性开放,不能为特定的性别设置障碍与限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域无界”。

尊重差异,是性别公正的进一步要求。人们一般认为影响男女不平等的原因主要有两个:自然生理上的差异以及社会文化的不同。反对男女不平等的原因就在于,从道德上讲,社会文化的任意性和自然天赋的偶然差异性所造成的男女不平等是不应该的。不是因为人生而平等,男女平等才有其正当性的根据,而是因为男女生来就有差异,男女平等的要求才需要正当性证明。男女平等的要求和主张所针对的乃是差异,其所主张及其正当性要求的出发点并不是人生而平等,而是男女两性之间或是每个个体之间的差异。因此主张性别公正,在提倡性别平等的同时还要提倡尊重差异。这种尊重差异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生理上的差异,以及社会文化所赋予的性别差异。我们知道,“性”与“性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性”是指男女身体解剖和生理方面的特征,是指人的生物性别;“性别”是指男女两性之间心理、社会、文化的差异,是指人的社会性别,是社会所赋予的。因此,可以说,我们天生有性,但并不是天生而有性别。社会上认可的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都会通过潜移默化的学习而获得,长期的积累,则会被人视为自然。因此,对于男女两性生理上的差别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应该尊重。对于男女两性社会性别的差异,我们要关注差异背后的历史、文化因素,这种两性的差异是历史、文化濡染的结果。既然男女两性的性别特征是社会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早就存在的,从性别公正的要求出发,就应该尊重社会文化所赋予的这些特征,尤其是对待女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对于女性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优惠待遇,特别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比如生育孩子、从事家务等的补偿,让两性得其所得。

自由选择。既然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都是人性的表达,是在社会文化历史中形成的,那么人们就可以从男性特征与女性特征中进行选择,以使人类优秀的品质集中于自身。因此,更深层次的性别公正则主张两性,特别是女性,拥有自主自愿的个性选择的平等机会,让两性特别是女性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换句话说就是,生物性别不是决定性别特征恰当性的基础,每一个人都可以从纯粹的女性特征到纯粹的男性特征这一跨度内进行选择以实现自己人性的最优化,我们将之称为“男女共享体”,其精髓就在于,不强求一个人要么具有女性特征,要么具有男性特征,也不强求一个人同时具有男性特征和女性特征,而是使一个人不因为自己的生物性别而失去从所有的人性表达方式中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两性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并不能说某种特征一定是男性的,某种特征一定是女性的,对方就不能拥有。对于这些优秀的品质,男女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获取。在此基础之上,性别公正要使机会对所有的人开放,比如保障女性有权利去做某些排除生理上要求的适合男性的工作,比如公司CEO,往往被认为是男性的特权,女性如参与其中就会被冠上“女强人”的称号,这就是一种性别不公正的体现,只要没有生理上的特殊要求,所有的工作就应该面对全体,必须保证所有人包括女性都有参与其中的可能性。这都应由女性个体自主选择、自我决定,不能从观念或体制上强制或排斥女性的自由选择和发展。

综合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性别公正既要求男女两性人格、机会的平等,也包括个性的自由选择,在一定情况下还要注重给予弱势群体以一定的补偿。

二、学校教育中的性别不公正

虽然当今女性的地位不再像波伏娃写作《 第二性 》时那样,而是在各个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不可否认,长期的男权统治造成的影响不是可以一扫而去的。女性依旧处于弱势地位,性别的不公正普遍存在。学校作为主要的文化机构,正如布迪厄所说,“被学校制度传输的文化,无论是哲学、文学、医学、法学,直到最近还一直不停地输送陈旧的思想方法和模式,如使男人成为积极成分、使女人成为消极因素的亚里士多德传统”。[2] 同样不是无性别的,或是超性别的,不仅再现着社会文化中的性别不公正,而且在建构着这种不公正,并在不知不觉中传输给下一代。学校有自己一套机制与方法来建构这种不公正,但主要体现在课程与教师两方面。

1.课程中的性别不公正

学校课程通常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显性课程通过学科的学习来传输性别的偏见,隐性课程则通过学校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将这种性别的偏见传递出去。

显性课程的性别偏见既包括学科上的偏见,也包括学科内容上的偏见。在学科上,很多人认为女生的抽象思维、空间想象能力等方面天生不如男生,某些学科不适合女生学习,比如数理化,而使女生怀疑自己能否学好这些科目,丧失信心,转而学习人文社会科学。人们又常常认为人文学科的地位低于自然学科,人文学科只是读读背背,而不像自然学科那样需要大量的实验验证、逻辑推理等,从这方面说,女性的地位再次降低。这种性别偏见在学科内容上表现更加明显。我国关于中小学生课本及课外读物的多项研究发现,各种课本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男性出现的比例远远高过女性的情况。单单想想我们学习的历史课本,就可得到这一结论,厚厚的历史课本中女性的个数屈指可数,淹没在男性的海洋中。这或许可以以男性在历史上长期占据统治地位来解释,但是在现代学习的其他课本上,男性依旧远远多于女性就很难解释了。同时,在课本中出现的女性形象往往比较单一,被限定在特殊的领域、特定的行为之上,强化着社会中已经存在的性别刻板影响,比如教师、家庭主妇、售票员等。而男性角色较为丰富多样,基本上涉及各个领域,尤其是人们评价较高的职业领域,比如领导者、科学家等。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教材甚至存在着歪曲、贬低女性的倾向,比如将女性描述为目光短浅、毫无远见、爱慕虚荣、软弱、懦弱、胆小等特征的人。也就是说,学生从课本上主要学习的是男性的经历和成就,学习的是男性的优秀品质,而对于女性的成就则是知之甚少的,结果就形成了男性优于女性的偏见。

隐性课程在学校中的存在更为广泛,涉及到学生生活、学习的各个方面,因此对于学生的影响更为深刻。第一,在人员结构上,学校的领导者往往是男性,而具体的操作者——教师则往往是女性,在中小学尤其明显。这就对学生形成了一种心理暗示作用,即女性的地位是较低的,是一种服从的地位,适合从事辅、执行性的工作,而男性的地位较高,适合从事指导者、领导者的工作,这才是一种正常与合理的职业安排。第二,学校设施的男性化特征。从表面上看,学生处在同一所学校,面对同样的教师与同学,使用同样的教学实施、活动场所,似乎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各项规章条例等无不散发着性别信息。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校服的款式,往往是不考虑女性特征,统一裁剪成适合男生穿着的肥肥大大的运动服。第三,学校男性化的教学方法。不可否认,男女生在认知方式上是存在差别的,并没有优劣之分,只是双方擅长不同的学习方法而已。一般认为,女生擅长合作互动的方式,男生则擅长独自思考,女生的描述性思维较好,男生的抽象思维较好,但是在课堂中,通常采取的则是适合男生的竞争式的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更多的也是以男生更擅长的线条、图表等抽象方式呈现的。单从学习方法上说,女生就已经处于劣势了。另外,日常交往中的语言也暗示了性别的不平等。语言是社会文化的载体,社会文化中的性别偏见常常被无意识地带到语言文字中。这些语言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已经被人们所接受,并成为通用语。许多与女性相关的语言暗含着轻视、反对、讽刺、消弱女性以及与女性相关的事物,进而起到贬低女性的作用。许多与男性有关的词汇则往往与理性、成就等相联系,暗含一种赞扬、欣赏。这些带有性别暗示的语言在儿童的心灵深处扎根,并在交往中表现出来。比如,一些不符合社会期望的男孩往往被同伴讽刺为“娘娘腔”等,男性的优越,不尊重差异,表露无遗。

2.教师教育行为显示的性别不公正

教师作为社会文化的主要传递者,同时也是深受社会文化的影响者,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性别偏见。这种性别偏见,有意或无意地在教学过程中、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体现出来。伍德通过研究发现,教师对于男女生的重视程度始终存在差异,一些常见的行为最为反复出现,比如:教师对于男生的名字比对女生的名字更清楚;与男生谈话时,教师有更多的眼神接触和关注的表情;教师向男生提出更有挑战性的问题;教师对于男生的发言给予更长的时间和更重要的言语和非言语上的回应;教师在课堂上叫男生的次数更多;教师更愿意花时间与男生讨论问题;教师对女生的贡献更容易忽视或不屑一顾;教师经常会接着男生的话说或者鼓励男生发表评论,等等。[3] 教师的这些行为很可能是无意识的,是社会文化长期熏陶的结果,但作为社会文化的主要传递者,教师的这种行为强化了性别的不公正,并将其传送给下一代。

总的来说,学校教育中的课程内容、教育方法、组织机构、教育语言等方面都在彰显着性别的不公正,优化男性地位,贬低女性地位,与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性别不公正问题一脉相承,甚至在对此进行强化与传播。

三、走向性别公正的学校教育

学校中存在着性别不公正的问题是无需置疑的。学校作为传递社会文化最重要的场所,同时也作为为社会培养年轻一代的教育机构,应该努力改变这种性别的不公正,以期去引起社会中性别不公正的变革。

学校的这种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修正学校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进而来消除学校中存在的各种性别不公正现象;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则是唤起学生对于现存性别不公正的意识。学校教育应该将性别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在学校教育中使女生意识到自己的不利地位,力求摆脱这种不利处境。这种对于性别公正的追求也需要男性的共同努力,学校教育应该使男生认识到社会文化对于自己有太多的偏向与要求,从而产生帮助女性摆脱这种不公正待遇的意愿,这种努力也是帮助自己实现公正的过程。学校教育的引导者教师只有明白了自己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从自我做起,消除自身所有的性别偏见,才能引导学生去追求性别的公正。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210097)

参考文献:

[1][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M].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

[2][法]皮埃尔·布迪厄,男性统治[M].刘晖,译.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3][美]朱丽亚·T.伍德,性别化的人生—传播性别与文化[M].徐俊,尚文鹏,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