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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漫步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吆喝声:“快来买呀,香喷喷的烤红薯!吃了保你忘不了!”循声望去,见不远处围着一群人。走近一些,一阵烤红薯的香味便扑鼻而来。哈,烤红薯,这可是我的最爱呀!逛了半天街,肚子早就在强烈抗议了,咕噜噜响个不停。虽然手里还有半瓶可乐,但那终究充不了饥啊!于是,我三步并做两步,朝那小摊儿走去。
“喂,小姑娘,请别动。”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老头,或者说是我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停下来,打量着他:年纪六十开外,背微驼,头发乱得让人看了不舒服,一张脸看上去倒是很慈祥,但灰蒙蒙的,已爬满了皱纹,好像要将他经历的沧桑展示出来。穿一件破旧的灰色衣服,左肩上搭着一个白色蛇皮袋,鼓鼓囊囊的,估计塞满了各种瓶瓶罐罐。
哦,原来是捡破烂的。看来他是看中我手中的这只可乐罐了。记得上次在汽车站等车时,就有一个捡破烂的专门站在旁边等候人们手中的饮料瓶,真是让人厌恶。
“老爷爷,你是想要这个吗?我还没喝完呢!”我礼貌地对他说道。
他却咧开嘴笑了笑,微微摇了摇头,然后用手指了指我的脚下。我定睛一看,一个拳头大小的烤红薯安静地躺在地上,裂开了一大道口子,露出黄色的内肉,还在冒热气呢!不知是谁这么不小心掉在了这儿。它躺在马路中央,很有可能被路人踩到。嗬,好险呀,再向前一步,我的雪白的鞋子就要与它做“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我这才明白老人叫我的用意,我感激地朝他笑了笑,为刚才的误会感到很愧疚。
老人走了过来,慢慢地弯下身子,伸出满是青筋的皮包骨头的手,小心翼翼地将那只红薯捡了起来。
难道他要吃?我不禁猜测。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烤红薯的确算得上是美味了,即使它脏了些。然而,老人并没有这么做。他捧着那只红薯,缓缓走到了几米开外的垃圾桶旁,将它扔了进去,然后又蹒跚地走开了。
我默默地看着这一切,直到老人的背影渐渐融入摩肩接踵的人流中。
烤红薯的香味又随着风儿一阵阵袭来。
哦,这浓浓的香味啊……
亮点赏析
习作叙述了一位捡破烂的老人,从地上捡起一只被人丢弃的烤红薯的事情。作者先刻画老人的外貌,突出人物的身份――一个又脏又老的拾荒人,接着写“我”以为他要“我”手中的易拉罐,更增加了厌恶感。接着作者笔锋一转,通过对老人捡红薯的手及其动作的描写,刻画了老人可敬的形象,揭示了老人美好的精神世界。丑的外表与美的心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