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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孙协墓志》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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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叔孙协墓志》是民国时期出土的一方北魏后期墓志。其笔力刚健,用笔灵活,字形大小参差错落,结体活泼,变化多端,篇章排布疏密变化明显,自然洒脱,显现出一派质朴率真的气息。由于出土时间较晚,拓本流传不广,没有得到学书者的重视。本文从墓志的基本状况及其用笔、结字和章法对《叔孙协墓志》进行细致深入的解析,或对楷书学习有所启发。

叔孙协墓志标准题名为《魏平北将军怀朔镇都大将终广男叔孙公墓志铭》。志石刻于北魏正光元年(公元520年)十一月十五日。楷书。志呈正方形,根据国家图书馆藏拓片记载,高广皆37厘米。全志文字16行,前12行依行16字界格排列整齐,13行至16行颂铭正文不依界格;从14字至23字不等。未见有关志盖的记载。

据民国郭玉堂《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记载,此志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阴历十月在洛阳北邙山玉仙庙西出土,发掘人是洛阳城东北三十里翟泉镇人刘士廉。书中注明石存西安碑林。郭玉堂此书成于1939年,后经时任河南大学校长的王广庆校录,于1941年由大华书报供应社出版。由此可知,此志出土后不久即被西安碑林收藏,存于民间时间较短,故拓本流传并不广泛。

南北朝时期是楷书取得长足发展的时期。造像题记和墓志是这一时期从楷书作品的主要表现形式。此志刻于北魏正光元年(公元520年),处于北魏后期。从这一时期书法发展的趋势上看,北魏楷书已经形成了完善的风格体系,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期。受到官方推行“汉化”政策的影响,墓志刊刻广泛流行,由此造就了一批高水平的和刻手。被后世称为精品的诸多元氏墓志都是在这个时期刊刻。

清代王澍评价北魏时期的楷书“每碑各出一奇,莫有同者”,综观众多的北魏墓志作品,书写有精美与草率的区别,刊刻亦有精粗之分。往往书刻水平的高低和墓志主人的身份地位有直接关系,皇族贵胄因身份高贵有足够的财力使用材质上好的石料请书刻高手制作,而地位偏低的普通官宦墓志往往制作水平一般,而身份低微的普通平民则草草了事,甚至没有能力安放墓志。

《叔孙协墓志》笔力刚健,锋芒外显,字形大小参差错落,结体不求整齐匀称,体势横斜但不一律,篇章排布疏密变化明显,自然活泼,质朴率真。

从用笔上看,此志藏露兼施,起笔方、圆、尖形态丰富多样。用笔偏于厚重,笔画轻重变化相对较大,收笔以露锋尖收为主。相比同时期其他墓志,形态更为自由活泼,有极为精致者,提按使转清晰明确,如:“世”、“千”、“州”、“昭”,更多是率意而成者,笔画边线不够匀齐,这与刻工有直接关系,如:“乙”、“先”、“轩”、“夫”。就字形结构而言,整个墓志中也呈现出多种层次的感受。有极为端庄雅正的字形,也有字势侧险绝的字形,如拓片中重复出现的“平”、“光”二字:

《叔孙协墓志》字形结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以一个角为焦点用放射形来组织全字结构,展现出收与放的强烈对比,显现出极强的张力,比较典型的有“胡”、“元”、“景”、“冯”,这几字的焦点在右上角,再如“恭”、“东”、“军”、“秋”四字,其聚敛的焦点则在左上角,整字呈向右下方的放射状,此志中有相当数量的字在字形结构上显现出不均衡不合理的特点,我们可以把这些特征看作是它质朴率真的表现,但是从本质上讲这是书写者(或刊刻者)把握字形能力不够成熟完善的表现,我们在学习取法的时候切不可将这些因素当作个性去表现和追求,否则将是本末倒置。这些不合理不成熟的因素有这样几种类型,整字笔画间距不够均等的,如:“为”、“军”、“皇”等字,字中横画的间距忽远忽近,节奏不够匀称。

笔画收放安排冲突的,“永”字左右各两个向外伸展的笔画同时向外开张,长短比例过于接近,不分主次;“良”字最后的撇长捺短;“南”字的右侧横折钩过于短缩;“塞”字宝盖和捺笔同时右展,不分主次,这些都是需要调整的地方。

字内偏旁部首大小悬殊过大的,“罗”字右下的“隹”,“德”字左侧的立人,“除”字左侧的耳刀在整字中的比例都过于弱小,而“兰”字的“柬”又过大。

个别笔画或部首散逸脱离整体字势的,如“部”左下方的“口”,“龙”左下的“月”,“景”左下的点等都相对于整字略显向外,“宝”字上下两个部分字势明显脱节。

着眼于整体篇章,我们也会发现《叔孙协墓志》不够成熟的特征。作为成熟规范的楷书作品,单字占据的空间分量是基本均等的,在等量的方格中,居中匀称的排布字形,字的重心纵向横向都会尽力对正。而在《叔孙协墓志》中,我们发现尽管石面上有划定的界格,但是字形大小变化幅度非常大,在每个界格中,或近乎占满,如“魏”、“孙”;或不及其半,如“侯”、“君”;而这个大小变化已远远超出了因为笔画多少可能造成的占位差异。从字在界格中的位置来看,有居于正中者,如“怀”、“真”等,有雄踞一角者,如“辛”、“玉”等。“河南”、“魏冯”四字乃篇章中相邻四字,其大小位置的差异显而易见。

字形大小及占位上的复杂多样,从楷书的规范性上来讲,显然是不够成熟完善的表现,会给人以混乱芜杂的视觉感受,但是他却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叔孙协墓志》的篇章疏密聚散明显,隐约展现出行草书所讲究的区域节奏,而非简单的整齐匀称。

此外,我们推想《叔孙协墓志》极有可能是没有书丹直接镌刻的作品,而且镌刻者在镌刻技巧上具有一定的熟练程度,但是文化水平并不高,识字水平有限。得出这种结论的依据,一方面是上面提到的字形大小悬殊较大,另一方面,文中出现的大量的异体字和俗体字和某些漏刻笔画的例字。如“渴”、“德”、“算”、“游”等字形的异写和“帝”、“逝”、“拨”等字笔画的漏刻。

这些写法往往是社会下层人士以讹传讹或求于便捷形成的,而漏刻笔画,在造像墓志中更是多见。志文最后的“颂铭”不按界格镌刻也是未经书丹而直接镌刻的一个佐证。如果有书丹的过程,书丹者应该会妥当安排行数和每行的字数,尤其应该重视后边的铭文。不应出现目前后四行挤刻的现象。对目前的状况,我们可以做这样的推测,墓志刊刻时,只完成了前面的序文,因为墓主人的生平事迹相对好写,后面的颂赞铭文因为四字一句,还有押韵和对仗的要求,非一般人所能胜任,请高人所写铭文又未顾及到石面所能容纳的字数,所以成了目前这个结果。

考察《叔孙协墓志》,其真伪是一个不得不提的话题。墓志中称墓主埋葬地点为“光武陵东南二里许,”故其出土地点对确认东汉皇陵的具置有重要参考价值,其真伪也被研究汉皇陵的学者所重视。曾经有一些学者质疑,此志乃文物商贩为谋利而伪造。

1982年陈长安先生在《中原文物》第三期发表《洛阳邙山东汉陵试探》一文,称“据说曾有人多次复访其出土地点,连当事者也否认有此事,故不可为据。”1985年宫大中先生在《书法研究》第三期发文《洛阳魏碑综述》,文中称“近年考古工作者访其出土地点,当事人承认是伪造的。”两文在叙述中都未提供切实的证据,只称当事人承认作伪。《综述》一文发表在1985年,其当时所称“近年”复访其出土地点应该是20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事情。此志出土于1929年,“复访”乃时隔五十年之后,刘士廉掘得此志时即便是二十多岁,到复访时也已是七八十岁的老者,对五十年前的事情是否记忆清晰,这值得怀疑。复访者所访之当事人是不是刘士廉本人,也不得而知。就目前此志拓本的收录而言,国家图书馆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都将其作为真品收录。再者,上文提及此志最后的铭文未按界格书写,镌刻非常拥挤,根据这一特征判断伪造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伪造者往往会计划周密。综合以上信息,在没有更可靠的证据之前,我们暂且认定此志的真实性。

整体而言,《叔孙协墓志》在整个北魏墓志中属于中等水准的作品,其点画形态丰富多样,字形活泼变化多端,篇章杂而不乱,形成了质朴率真生动有趣的整体面貌。从楷书的学习过程来看,首先应该以成熟的经典唐楷或魏碑作品为主要学习取法对象,来训练自己驾驭毛笔的能力和字形结构的布置能力。茌有了一定的基本功以后,可以通过临摹学习《叔孙协墓志》这一类的作品来去除可能出现的程式化甚至僵化的倾向。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辨其中的积极因素的消极因素,扬长避短,切忌盲从。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