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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被资本驱逐是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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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来,吴长江第三次被从自己创立的雷士照明(2222.HK)赶走。

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罢免吴长江一事进行表决,参与投票的股东有九成以上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所有职务。

吴长江两年前的一句话还被很多人记得:“大家已经上了船,何况我还是一个创始人,如果我不想下这个船,谁也赶不走我。”

当时,他与投资方、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闹翻,辞去公司职务。他随后对媒体说了上述的话。那一次,凭借经销商的支持,吴长江重新返回公司。

2013年,在引入新的投资方德豪润达后不久,阎焱离开雷士照明。但一年之后,新一次“内斗”在吴长江和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之间展开。这一次,曾经作为吴长江坚定盟友的经销商出现大规模“倒戈”。

8月29日雷士照明临时股东大会后,作为雷士照明董事长的王冬雷说,吴长江已经与雷士照明没有任何关系了。

吴长江方面表示,已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国内三地法院提讼。雷士照明“内斗”至此仍未尘埃落定。

近年来,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无数企业借此得到发展壮大,但企业创始人与资本的博弈也频频上演。像吴长江一样历经“资本劫数”的企业创始人或掌门人并不少见。远有新浪的王志东、乐百氏的何伯权,近有上海家化的葛文耀、红孩子的李阳、尊酷网的侯煜疆,他们无一不是因为和投资方的分歧而最终离开了自己“养大”的公司。

而诸如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尽管仍在公司占有席位,却也在与资本方的争斗中败下阵来,失去了控股权,元气大伤。

投资人真的是“门口的野蛮人”?对于创始人来说,引入投资是否意味着“引狼入室”?从最初的蜜月期,到分手时“兵戎相见”,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被赶走的那些创始人,他们的遭遇会否是“命中注定”?

资本的感性与理性

创始人:想要有点理想主义的钱;

投资人:拒绝不能获取利益的投资。

9月3日,伏牛堂创始人张天一在与记者的谈话中,畅想他未来的第二笔天使投资。而这笔投资,有可能会来自著名投资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

“90后”北大硕士生卖米粉,这样的标签让张天一和伏牛堂迅速蹿红。今年5月,伏牛堂获得险峰华兴的天使投资,此时距离伏牛堂第一家店开业还不到一个月。

“在创业初期,有人给钱就好了,但我们更希望是有点理想主义的钱。”在张天一看来,徐小平正是“有点理想主义”――“明明我在做粉,但他对此的激情每每打动我。徐老师就认为,一个湖南人在北京,立志做最好吃的湖南米粉,这个事很棒,很伟大。” 张天一说。

“我们也接触过一些风格完全不一样的投资人,一上来就谈希望你开到多少家店,规模多大,甚至想派驻管理者。这样的投资人,我们绝对不会要。” 张天一说,自己没把徐小平看做投资人,而是把他当“人生导师”。“他跟我聊新东方的事情,给我很多启发。”

即便是在闹出“内斗”风波的雷士照明,资本一开始也展现了“天使”的一面。

2005年底,吴长江与雷士照明另外两名创始人彻底闹崩。这是他第一次被要求离开自己的公司。在经销商的力挺下,吴长江留下,另外两名创始人出局。撕破脸皮谈判的结果是,吴长江必须要在半年内支付另外两名创始人1.6亿元的股份转让费。这让雷士照明陷入资金困境。关键时刻,作为软银赛富(2009年更名为赛富亚洲)首席合伙人的阎焱出手相救,软银赛富向雷士照明注入资金2200万美元,雷士得以解决资金难题。作为回报,软银赛富获得雷士照明35.71%股权。

2008年,雷士照明又引进高盛,高盛注资3655万美元,软银赛富果断跟进,增资1000万美元。连续几次引进资本,雷士照明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最终于2010年5月在香港上市。

然而,2013年11月,吴长江在一次演讲中公开指责投资人,“特别是那些所谓的海归PE(编者注:软银赛富、高盛等均为PE,即私募股权投资;阎焱拥有海归背景),在国外镀了金的PE,中国的传统他们丢掉了,把西方的那种唯利是图,追求利益最大化这块学得淋漓尽致。”

在创始人眼里,资本并不总是“和善的导师、救急的兄弟”,他们更多时候在扮演“唯利是图、没有人情味”的角色,甚至被称作“门口的野蛮人”――虎视眈眈,随时可能闯进门来,夺走你一手带大的“孩子”。

“我们开玩笑说,早期融资像找对象一样,关键是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脾气,有共同的价值观。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融资更重要的就是一个制度上的安排,这时就需要更严格地考量投资人以什么条件进来。”尚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海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该律师事务所为雷军、徐小平等投资人提供投融资法律咨询服务。

吕海波认为,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融资的金额比较大,引入的股东对业绩的考量也更重视,投资人对于企业业绩不满意是造成与创始人之间争端的一个比较主要的因素。这种情况在国际上来讲也是常见的,比如说乔布斯当年离开苹果。众所周知,上世纪80年代,苹果公司因为误判市场形势,在个人电脑市场节节败退,董事会将作为公司创办人、董事长的乔布斯逐出了苹果公司。

在公司顺风顺水时,投资人与创始人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相处和谐,但一个企业不可能永远处于高速增长期,一旦遇到尖锐利益问题,夺权之争势必发生。那时,无论你是否是创始人,最终还是控股权说了算。

不过,在吕海波看来,资本的“理性”无可厚非。“投资人与创始人因为双方互有需求才走到一起。投资人为了拿到利益是毫无疑问的,但作为企业,如果不能从投资人的投资行为中获取利益和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

天生对立的利益诉求

创始人:对企业的拥有感和创业的成就感;

投资人:低风险高回报,企业透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