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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环境专治暂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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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公安部、教育部、建设部和自治区、市关于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校园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努力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学校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实现以下目标:

校园周边可通行距离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影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无流动饮食摊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无严重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的环境污染;无严重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隐患;无严重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交通隐患;无食品安全、火灾、电气事故及其他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隐患;音像、图书零售(出租)摊点无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现象。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杨东(兼)。负责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

四、责任分工

教育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善门卫安保制度,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学生进出校园。加大对校园周边巡查力度,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宣传部门:做好综合整治行动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

文体部门:负责牵头整顿文化娱乐经营场所。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巡查,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严厉查处网吧、游艺、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加强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查缴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管,按照“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全县网吧以健康街为界分南北两个区进行巡查监管。

南区监管小组成员:杨文广、杨燕龙、王永强

北区监管小组成员:任斌、杨红波、崔国良

机动管理人员:吴丽君

监管小组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时段(11:30—14:10,17:50—21:30)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网吧利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不定期采取“午夜”、“零点”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网吧超时营业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同时,加大网吧业主的安全教育力度,签订责任状,强化网吧业主责任意识,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查处,建立健全“定案件、定人员、定责任”的办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从严查处抢夺学生财物、敲诈勒索学生等违法行为,不论涉案财物价值打小,每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制定,查办到底,震慑犯罪。

对校园周边要进行集中排查梳理,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清查整顿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增设减速带,防止发生涉校交通事故。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在重要路段和路口设立临时指挥疏导岗,由民警定岗定责指挥疏导,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管控,严惩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消防部门:负责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并限期整改。督导学校、幼儿园做到“三严禁”,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章操作电器设备及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对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协同整治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的职能,清理整顿食品药品经营市场,会同食品安全成员单位,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用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部门:加强餐饮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严把卫生许可关,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户。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健康状况,强化卫生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校园周边医疗门诊的监督检查,审核执业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确保师生安全就医。

工商部门: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保健用品等经营场所的巡查,强化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一票通”等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开业申请、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加强商品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

市容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清理取缔中小学、幼儿园附近200米范围内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影响城镇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马路市场。加强校园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先规划、建设校园周边的公厕、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环卫设施进行维修。建立有效的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餐饮污染和卫生死角,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卫生环境。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环保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噪声、娱乐噪声的查处工作,为教学活动提供安静的外部环境。

安监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校舍安全、安全教育等进行检查督查。对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水电设备、楼道通行、体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逃生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电力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输电线路的检修与维护,排除隐患,保障学校正常用电、安全用电。

可镇政府: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综合整治全县校园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政府指示要求、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县委、政府净化育人环境、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各有关部门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新闻单位要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整治的舆论环境。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

各成员部门要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校园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整治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建设的良性发展。

(三)严明责任,确保落实

各成员部门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健全监督机制,通过部门检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形式,加强监督,推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