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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品行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渗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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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教师是学生模仿的道德实体,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一生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教师形象塑造既是自身形象建设的需要,也是学校优良师德师风建设的需要。在人的成长中,道德教育更多的要依靠品行力量的感染,即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关键词:品行;教学;渗透力量

德育公共课中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是德育课教师普遍感到难教的一门课程,难就难在教师行为的范式和学生行动的落实上。如果教师教归教,学生学归学,而不着眼于道德行为的改变和落实,教学恐怕就只能流于形式了。如果能够以教师的品行力量去渗透,其效果要明显好于照本宣科式的说教。

一、教师应树立良好的礼仪形象去影响学生

《职业道德与法律》开篇中就讲“习礼仪,讲文明”。教师的职业特点是以人格来培养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礼仪形象的价值所在是维护、体现人的尊严,教师礼仪的核心是对学生的尊重和关爱。因此,礼仪不仅是教师自身良好职业道德修养的表现,而且是教师一种重要的教育影响力量或要素。事实证明,具有良好的礼仪形象和亲和力的老师,学生都是比较喜欢的。有一次,我和学生聊天时谈到偏科的问题,其中一位学生这样说道:“我也知道偏科不好,可我不喜欢某老师,我也很想认真地听他的课,可就是听不进去。”可见,一位教师能不能赢得学生的喜爱与尊崇,直接关系着其教学效果的好坏。那么,教师如何才能在学生中树立自己的良好的礼仪形象呢?

(1)衣着服饰整洁得体,仪态举止端庄大方,语言表达文明规范。这是教师礼仪的基本要求。服饰得体、仪表端庄的教师,会对学生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整洁、得体、典雅、美观的着装和端庄的仪表,会更好地帮助教师完成教学工作。从教育需要出发,教师的礼仪形象应为:谦逊文雅而不庸俗,朴实整洁而不呆板,稳重端庄而不怯懦,“温而厉,威而不猛,恭敬而又安详”,即教师的形象应具有美感、职业感,同时还应具有时代感。而现有的一些教师与教师的职业形象要求差距甚远。有的教师在课堂上的形象显得不修边幅,着装没有遵循服饰礼仪的原则,浓妆艳抹,职业形象效果较差。还有的教师甚至还出现嚼口香糖、坐桌子、插口袋、上课吸烟、接打手机等有失职业形象的举动。

(2)要尊重学生。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有着自己的人格尊严。在师生关系中,教师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子女或弟妹,不摆架子,不以教师自居,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厚此薄彼。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理智处理,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侮辱学生的人格。要提倡教学民主,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虚心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改进教学,使教学适应学生,从而使自己成为学生满意的教师。有的教师缺乏起码的职业责任感和事业心,在课堂上讲课时全然不顾学生的反应,照本宣科,表情冷漠,对学生缺乏爱心。有的教师把讲课当做例行公事,很少主动关心学生,对学生缺乏关心。还有的教师对学生挖苦多,鼓励少;说教多,尊重少;上课迟到、早退,对学生缺乏起码的尊重。

(3)和蔼的教态。教师在教学中,以富有表现力的面部表情,给学生深刻感染,能唤起学生与教师的共鸣,激起学生的认知活动。例如,每次上课我都把发自内心的微笑带进课堂,用亲切和蔼的目光覆盖着全体学生,自始至终地表现出对学生信任和激励的神态,以此激发学生持续的学习活动。 在指定答问、自由答问、课文念读或课内练习中,对学生的成功表现,都带着微笑表示肯定和欣赏。用“回答得好”“写得很正确”“老师感到很满意”等赞美语言,使学生受到鼓舞,学有信心。即使有学生答错或读错时,也不斥责、不漠视,仍然以笑容耐心引导。这种和蔼的教态,拉近了师生间的心理距离,消除了学生的畏惧感,极大调动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使学生产生“爱屋及乌”的效应,自然地“亲其师而信其道”。

二、教师要成为恪守职业道德的典范,以良好的道德规范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社会对教师的品行比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所表现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应该是规范的,是学生学习的表率,也是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所谓“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师无小节,节节是楷模”,正是要求教师要有高超的教书育人的水平与高洁的为人师表的品行。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教师带头不做。诸如:要求学生上课不迟到,自己要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要求学生认真写好作业,自己得细致批改,并有恰当的评语;要求学生上课关闭手机,自己应带头遵守。这样,教师就能以自己“身正为范”的人格魅力,来赢得学生的敬佩与尊重。

(1)敬业奉献。这是作为一名教师最起码的素质要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有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很容易让教育工作者迷失方向,成为金钱的奴隶,为个人私利而患得患失。而教师的这些思想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在学生的面前,而学生毕竟涉世不深,无形中就会扭曲他们的价值观与人生观,使道德与法律的教育落空。相反,一个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教师,在他的教育教学生涯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乐观、上进、自信、幽默,从贫乏而枯燥的生活中去寻找人生的乐趣。当然,这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品质也会感染着他的学生。当他们在以后工作与生活当中遇到困难与挫折的时候,这种精神就会起到激励的作用。

(2)淡泊名利。为人师者,还要有安于平凡的恬淡心境。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却又孕育着伟大。在教师的岗位上,没有令人羡慕的权力和财富,没有显赫声名和地位,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当教师就要排除追逐名利、拈轻怕重心理的干扰,用平平常常的心态、高高兴兴的心情来干实实在在的事情。作为教师,必须站在更高的立足点上,以正确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会上的消极现象,不计报酬,淡泊名利,以坚定的立场维护教师自身廉洁从教的形象。这样,才能使青少年不受各种污染,从而健康成长。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就要注意把握好尺度,绝不能过于放纵。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教师队伍出现了一些不可回避、不容忽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重金钱,轻事业;大谈实惠,淡化理想,乱办班、乱收费。因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著名教育学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说:“教师自己如果任性,那么教训学生克制便是白费力量的;自己如果行为邪恶、举止无礼,则学生的行为邪恶、举止无礼也就无法改正。”他善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学生,由此可见身教的重要性。教师的形象本身,其实就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律》中,讲到道德、法律规范的基本知识。比如:教师要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协作,弘扬家庭美德,诚实守信;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参与“”赌博,不酒驾、醉驾,不体罚学生。这样,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建立起威信。否则,自己处处违法乱纪,必定降低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受到学生的轻视,致使课堂知识成为一纸空谈。正所谓“人必自重,而后人重”。

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教师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强烈的潜移默化作用。教育学生要爱岗敬业,自己对工作却三心二意,毫无热情可言;教育学生要提高技能,自己却难以胜任工作,误人子弟。这怎能让学生信服呢?教师身教胜于言教,古人讲的“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正是这个道理。因此,教师在学生面前,必须注重自己的德行修养,处处以学生的眼光冷静地审视自我。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始终如一地做好。这样,《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傅维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指南[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

(德化职业技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