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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铁腕执法突击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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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查处一批

6月19日,福建监局在将乐县召开全省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动员大会,局长陈炎生对全面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加强“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铁腕执法,强化突击检查和暗察暗访,公开查处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媒体曝光一批,确保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6月20日上午,在没有下通知、打招呼的情况下,由福建煤监局分管副局长朱石福带队成立明察暗访检查组,直奔清流县长灌煤矿。一到矿井立即组织下井,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该矿所有掘进面、工作面及内业资料、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在建设区域内违规生产、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等14项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立即对该矿进行立案调查,现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该矿立即停止一切生产行为,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并责成清流县煤行办负责监督落实。

6月21日,检查组又组织2名煤矿安全专家,对清流县政府和县煤行办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今年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节后复工审查、落实“七条规定”和推动安全大检查活动等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清流县煤行办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复工检查验收制度落实不严格、对煤矿密闭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管检查不深不细等问题。检查组随即召开座谈会,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煤行办领导和全县煤矿矿长通报突击检查情况,对县煤行办和长灌煤矿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初步意见,要求全县煤矿引以为戒,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随后,福建煤监局依法对长灌煤矿进行严肃处理,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建设活动,限期一个月内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合并行政罚款47.2万元,撤销该矿矿长安全资格证。同时,向全省通报,并向三明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的函》,要求三明市政府督促清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监管、规范监管;督促全市所有煤矿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七条规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属地管理,健全煤矿安全监管机制。

7月18日,福建煤监局再次派出突击检查,对大田县山贵崎煤矿二号井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组全面检查了矿井生产、建设和采、掘、机、运、通各系统情况,查阅了安全管理的内业资料,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章的行为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对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还调阅了煤炭销售和火工品领用单据。通过检查发现,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却未经审批拆除6道密闭违规生产,存在空顶及使用非矿用机电设备等许多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责令该矿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停止一切生产建设活动。目前,福建煤监局已经立案,将依法对该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停产整治一批

4月10日至12日,福建煤监局副局长戴文鹏带队到清流县督查“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12日一早,检查组从清流县出发,未打招呼,直插将乐县永兴综合林场煤矿进行突击检查。到达矿井后,检查组没有听取汇报,直接深入井下对该矿实施解剖式检查。现场发现该矿未经审批擅自打开井下+55水平41#密闭,布置多个采掘工作面,且井下存在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局部巷道采用单腿蹦支护等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组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该矿立即停产整顿,限期1个月内全部整改到位,并责成将乐县煤行办负责督促落实。由于整改项目多、难度大,期满一个月后,该矿主动申请延长其停产整顿期限,直至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5月17日,福建煤监局再次派出督查组,对永兴林煤场煤矿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回头看”复查。通过复查发现,该矿制定了周密的整改作业规程,积极认真落实上次监察所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将乐县煤行办加强日常监管到位,积极督促该矿落实整改,及时将福建煤监局在永兴林场煤矿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县煤矿通报,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了“解剖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执法效果。

针对我省煤矿赋存条件差,部分煤矿“一采两掘”无法达产,私拆井下密闭,以虚假密闭躲避监管监察问题,福建煤监局主动协调相关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汇报情况、争取政策支持。在6月19日全省煤矿百日安全大检查动员大会上,陈炎生同志明确指出,要把虚假密闭的整治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务必彻底解决好,绝对不能回避、不能推脱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把真正的采煤面、掘进面建设成为安全有保障、现场管理到位、各类设施设备符合规定、经得起检查的工作面。一旦发现以虚假密闭躲避监管监察的,必须从严查处。

今年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发现隐患2217条,已完成整改1986条,整改率89.58%,责令煤矿停产(建)整改35家,撤消煤矿建设项目18个。

从严查处一批

7月13日,龙岩市永定县洽溪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福建煤监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陈炎生同志连夜召开会议研究应急处置措施。一是立即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向全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全省煤矿法人和矿长事故普示信息,要求各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二是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立即开展事故调查。三是由局领导分别给三个产煤市煤管局和省能源集团有关领导打电话,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四是结合近期开展的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从7月15日起派出4个检查组,对全省3个设区市、16个县级煤管部门以及省属36家煤矿企业、3家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随机抽查22家地方煤矿,督促市、县(区)煤管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按大检查方案组织实施大检查工作,实现大检查工作的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从7月15日起,由福建煤监局牵头,龙岩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煤管局等单位派员参与的事故调查组和技术鉴定专家14人,经过为期7天的调查取证,共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31份,收集了大量的书证和材料,全面查清了事故矿井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经过及性质。龙岩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目前,福建煤监局已依法立案,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矿井从严查处,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永定县在煤矿生产安全管理、水患排查治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打非治违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福建煤监局启动了事故约谈程序。7月22日,福建煤监局对永定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煤管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约谈会上,福建煤监局通报了“7.13”透水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指出永定县政府和煤管局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戴文鹏、朱石福两位副局长分别就下一步永定县如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大检查为契机推动矿井整顿关闭、严格水害排查治理、加强现场管理和强化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防严防控事故提出了明确要求。永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煤管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出深刻检讨,表示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把永定县煤矿安全治理好。

永定县煤管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大日常监管监察力度,已立案查处6起,合计处罚30多万元。

多措并举 提升执法效能

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福建煤监局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严防严控煤矿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坚持重点监察与全覆盖检查相结合。突出对重点矿区、重点煤矿、重点时段的监察,突出对煤矿水害、火灾、顶板等容易诱发事故的安全隐患的检查,查大系统、治大隐患,严防严控事故。深入开展解剖式监察执法,制定了执法检查要素表,动态从矿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井下掘进面、采煤面及水害防治、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等6大项33个细项,静态从矿井机构建设、内业资料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9大项46个细项,实施“全覆盖”对照检查,力求每监察一个矿井,就把该矿查清查透,把问题找准找透,把非法违规问题查处到位。

二是坚持监察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煤矿安全专家技术支撑保障作用,组织煤矿安全专家参与监察执法行动,帮助企业“开处方、定方案”,加快整改落实和技术改造,积极消除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帮助指导市、县两级煤管部门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日常监管。主动下放行政审批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煤矿企业节约办矿成本。

三是坚持从严处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及时依法对存在非法违规问题的矿井进行严肃查处,将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事故的矿井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对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约谈。根据突击检查情况,召开现场座谈会,第一时间向全县煤矿通报突击检查情况,加强警示教育。根据立案处理情况,及时向全省煤矿发出通报,为省内新闻媒体提供素材,在媒体上曝光,注重抓典型,每查处一个矿,教育一大片。

四是坚持以点带面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不仅对煤矿进行监察,还对所在地政府和煤管部门履行地方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发出建议函,要求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非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在安全大检查期间,积极推动省、市、县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带动部门履职,推动地方监管责任落实。(编辑/冯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