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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险规划“人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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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给四川灾区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痛苦,也激发了人们的无限爱心,更是给我们提出警示:风险无处不在,有时甚至成为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灾难是不幸的,而因此丧失生活的支点则是更大的不幸或者说是双重不幸。发生在人身上的灾难一定意义上必然转变为一个经济问题,甚至成为不可承受的经济之重。我们目睹了太多的这种人生悲剧,除了为他们的不幸感到惋惜之外,也为他们未能未雨绸缪而感到遗憾,毕竟在现代社会,我们有一种很好的转移风险的选择――商业保险。我们可以通过保险来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保障

定期寿险经济划算

寿险是以被保险人身故为给付条件的险种,目前市场上有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两种。定期寿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1年、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限则为终身。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应该如何选择呢?是否需要保障的时间短就选定期寿险,想要一个终身的保障就选终身寿险呢?表面来看,可以这么说,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从经济角度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一下。

以30岁男性投保为例,假如其投保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保额为20万元,缴费期20年,则需年缴保费5600元;而假如投保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期寿险,保额同样为20万,缴费期限和保险期限都是20年元,保费只需488元。乍一看,前者保费比较高,但保障终身,因为人固有一死,所以肯定能拿回(留给收益人)20万元;而后者虽然保费比较便宜,但如果20年后仍健在的话,保费就白交了,除了买了份安心,啥都没得到。综合来看,前者要好一点吧。事实果真如此吗?

其实,我们换个角度就会发现,结论并非如此。我们来比较两个方案,方案一是在20年的时间里,每年拿出5600元投保该终身寿险,则可以享受20万元的终身身故保障。方案二也是在20年的时间里,每年拿出5600元的预算,只是其中的488元用来投保一个保险期限为20年的定期寿险,这样在20年的时间里也能够享受20万元的保障水平,其余的每年5112元的余额则用来投资(比如基金定投,不考虑手续费),产生的收益继续投资以滚动生利。我们假定年投资收益率为4%,则通过查询复利终值系数表,可得系数为2.1911,即均衡定额投入20期,每期利率为4%,滚动计息,20年后终值为5112×20×2.1911=224018元。显而易见,两个方案相比,在前20年的时间里,两者都拥有同样的20万元的保障水平,但20年之后,方案一仍然只能继续拥有不变的20万元的保障;方案二虽然保险到期,保障结束,但其投资部分的积累已经超过20万元,可以为自己承担保障功能,并且继续投资获益。可见方案二获得的保障水平整体上要高于方案一,而我们的假定收益率仅仅是4%,如果收益水平更高,则方案二的优势就会更加明显。

意外保险兼顾全面和重点

很多人都觉得意外很偶然,离自己很遥远,但每个人在意外面前只有两种可能:没有发生就是0%,发生了就是100%,就像这次地震,很多人对此毫无防范,它还是发生了。所以,既然是意外,就一定在意想之外,从这个角度讲,意外险应该成为每个人的必备。

不同的意外险保障范围有所差别,简单作一个分类可以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综合险,前者的保障范围仅包括身故和残疾,也就是说普通意外造成的小伤小害并不在其赔偿范围,可见投保这种产品的消费者仍面临一定的保障缺口;而意外综合险不仅包括身故和残疾的保障责任,还包括意外医疗赔偿责任,投保这种险种的消费者因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得到赔付。从全面保障的角度,建议消费者购买意外综合险。

多种方法测算寿险额度

定期寿险和意外险具有一定的重合性,那么一个人究竟需要多少寿险额度才合适呢?这是一个难以精确回答的问题。因为人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我们在为自己选择保险保障金额时,主要根据对保险保障需求的大小以及自身对保费的负担能力大小两个因素来决定。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参考收入法和支出法。

收入法是指通过计算被保险人预期未来收入的现值来估算人寿保险的额度。从概念上看,这是一种理论上正确的方法。被保险人的预期未来收入也就是被保险人的人力资本。即使人力资本不能在市场上交易,它仍具有理论上的价值。人寿保险可以看做是对某种资产(此时是被保险人的人力资本)的损失进行保障的保单。由此看来,要投保的额度就是被保险人的人力资本价值,即被保险人预期终身收入的现值。

举例说明,李先生现年35岁,年收入是3万元,他预计他的收入每年会以与通货膨胀率(预计5%)相同的速度增长(实际收入不变)。他打算30年后即65岁时退休。我们要用收入法来估算李先生要购买的人寿保险的额度。

处理通货膨胀的最便利方法是采用实际数据――实际收入和实际利率。尽管在此后的30年中,李先生的年收入名义上在增长,但考虑通货膨胀后的实际年收入仍是3万元。我们可以将30年、每年3万元的年金按实际利率来贴现。实际利率是名义利率减去预期通货膨胀率后的值。经济学家估计年实际利率处于2%~4%之间。假定今后30年中的实际利率是3%。李先生终身收入等于每年3万元、期限为30年的年金的现值。按照3%的贴现率,通过查询年金现值系数表,可得系数为19.6004,这一年金的现值是:30000×19.6004=588012元,李先生应购买588012元的人寿保险。

支出法有简单和复杂等不同的计算方法。简单法虽然简单,却非常有效。它的理论依据是保险界的一种经验判断,即一个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三口之家)要从被保险人去世带来的财务冲击中恢复过来,必须在前七年维持相当于原家庭收入水平的70%。换句话说,要简单预测人寿保险需求,只要把当前的年总收入乘以7(7年)再乘以70%,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5倍年收入法”。

简单法是一种粗略的估计,复杂一点,可以具体解析如下:家人首先需要在被保险人离开后继续维持基本的生活状态,所以首先需要把个人年收入乘以5倍左右;其次被保险人的离去可能给家人带来负债,所以要加上属于他的贷款数额(如一半或更多比例的家庭房屋贷款、信用卡未还款、各种借款等);再次被保险人的家人可能因为他的离去需要准备一笔丧葬费用,以及对他们短期的生活和工作状态带来的影响,所以可以再加上3~6个月的家庭紧急备用金和丧葬费用;当然,被保险人离去之前也可能为家人留下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如各类存款,基金等,所以应该减去这部分。

所以,个人的寿险额度需求应为“个人年收入×5+个人部分的负债金额+家庭紧急备用金+丧葬费用-个人部分的流动性资产”。当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一定幅度的灵活调整,比如子女年纪较小,未来需要的教育金更多,那么应该把这一项费用也加入公式中。(摘自2008年第13期《私人理财》)

小贴士

一般来说,只要不在条款里明确规定地震免责,地震带来的伤害按照意外事故来处理。如果投有人身意外险、寿险的,地震造成的身故、残疾,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如果意外险附加有意外伤害医疗的,医疗费用也在赔付范围之内。

除了意外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等产品,一些包括身故保障的两全保险、分红险等产品,地震造成死亡的,一般也在理赔的范围之内。除了身故保障,很多保险产品比如重大疾病、投连险等都会附加意外险,看投保人的情况,如果附加了意外医疗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