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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了100所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其中,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对首批39所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培养路径等现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师资队伍建设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从适度调整专兼职教师资金投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性政策、提升多样化培养路径质量等方面提出加强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6)10-0037-06
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专业教师双师素质,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教师,3年建设期内,使具有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聘用一批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3年建设期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50%。”作为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国家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要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需要有相应的资金投入、政策制度和实施措施。为了解国家首批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笔者拟以首批39所骨干高职院校的《项目总结报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等数据资料作为统计分析依据,系统梳理国家首批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策略和建议。
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从首批39所骨干高职院校的调查数据中可知,各骨干高职院校分别从专项资金投入、政策制度支持、培养路径等几个方面对师资队伍进行了重点建设。
(一)师资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
高职教育作为一项非盈利性公共事业产品,对其资金的投入势必影响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高职院校资金的不足不仅制约着学校硬件设施的建设,而且使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收效甚微。通过对39所骨干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和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全方位地呈现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在专项资金投入方面的状况。
1.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
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主要是指用于本校专职教师的资金投入。在首批33所骨干高职院校中,除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没有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外,其他32所高职院校均有相应的专项资金投入。其中,滨州职业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占学校经费总支出的13.52%,是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最多的一所高职院校,其他大多数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占比多在1%~5%之间。此外,还有4所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占比低于1%(如表1所示)。
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投入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主要是指用于兼职教师培养和培训的资金投入。在33所高职院校中,所有学校都有专门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但兼职教师的经费投入占所有经费投入的比重不是很大。据统计,有12所院校聘请兼职教师经费占学校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在1%以下,其他院校大多在1%~5%之间(如表2所示)。
此外,通过比较发现,在这33所高职院校中,兼职教师经费高于或等于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的院校有12所(如表3所示),凸显了部分院校对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与制度支持
尽管《通知》中的政策目标是各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主要依据,但要真正落实这项政策,关键还要看各骨干院校是否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或专门的政策执行文件或意见。基于此,梳理和分析各骨干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可以从一个视角审视各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对39所高职院校的师资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等资料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高职院校都专门出台了旨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或制度,这些政策或制度主要围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兼职教师的资格认定、聘任管理、绩效考核、教科研奖励等方面加以规定和引导,最终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
在所调研的院校中,有少部分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聘用、培养、管理、考核等做出了政策性或制度性的规定。例如,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的《专业带头人聘用管理办法》、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双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带头人考核办法》等等。这些政策或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给予了有力保障。
另外,各高职院校为加快“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也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支持,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与考核,如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的《教师双师素质认定办法》、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双师型”教师、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办法》等;二是“双师型”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如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度》、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制度》等。
兼职教师是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通知》中明确提出要“聘任一批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而且要在3年建设期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50%”。基于此目标,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制定了关于兼职教师的政策规定和制度保障,这里不再一一列出。
(三)师资队伍建设的路径分析
高职院校办学特色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员工明显区别于传统学术型、研究型、教学型本科院校的教师。高职教育要求其教师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能应用和实践能力,即成为“双师型”教师。然而,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滞后,长期缺乏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理念及定位,从而导致高职院校的师资来源渠道狭窄,大多数教师虽理论水平过硬,但实践能力不足。因此,对高职院校教师的再教育、再培训和再塑造就显得尤为重要。从对首批39所骨干高职院校的调查来看,各骨干高职院校在培养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任教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方面主要有如下五种路径。
第一,与行业企业协作,建立共同培养专业教师“双师”素质的机制。第二,鼓励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和参与教学科研项目,通过项目研究,了解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锻炼教师的科研能力,促使专业教师在本专业领域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并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科研能力。第三,有计划地选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对口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从而提升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第四,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对专业教师进行“双师”素质培养。例如,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通过访问工作站、企业项目工作室及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使教师在企业专家培训、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设备更新改造、接受企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得到更多提升业务能力的机会,从而促使专业教师“双师”素质显著提高,“三双”师资队伍力量整体增强。第五,组织专业带头人和部分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学习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和方法,通过国内研修、境外研修、学位进修、学术交流、项目开发、技术服务和企业实践等方式进行。
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成效
首批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过了三年,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兼职教师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各骨干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数量明显增加
专业带头人不但要有丰富而深厚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在日常工作中带领本专业领域的教师进行专业建设,他们是教师队伍中的领军人物,在学校的专业建设中具有决定性作用。从高职院校建设和发展要求看,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带头人队伍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对39所骨干高职院校的资料统计发现,经过三年的建设,各院校专业带头人的数量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然有两所学校的专业带头人数量少于其所开设的专业数。
(二)各骨干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数量增长态势明显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重要的力量源泉,具有广泛的榜样带头和辐射作用,可以为提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切实保障。依据管理学中的“二八理论”,一个单位或企业往往是由20%的骨干完成80%的任务,骨干教师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如下页图1所示,其中深、浅两条折线分别是32所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所占百分比在2011年和2013年的变化态势,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多数情况下浅线都超过了深线的对应点,说明大多数高职院校的骨干教师比例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但仍有5所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具体如图1中的箭头所示。
(三)各骨干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所占比例日益增大
“双师”素质教师是高职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形成院校办学特色、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所在,也是衡量一个学校师资水平的重要指标。2006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此外,对高职院校的自身发展而言,成为“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对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如图2所示,其中深、浅两条折线分别显示了2011年、2013年32所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的变化趋势,可以明显看出,浅线都不同程度地高于深线,即各高职院校的“双师”数量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其中,如图2中的箭头所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增幅最大,从30%提升至60%,提高了37.67个百分点。而且,从图2中90%处的水平线可以看到,近1/4高职院校的“双师”数量达到了90%或以上的水平。
(四)各骨干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比例日益增加
兼职教师主要是从企业聘请来的一线技术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学校实训课程的主要承担者。对兼职教师的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强高职院校与社会、市场的联系和交流,从而增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如图3所示,兼职教师数量高于50%的学校占学校总数的近1/2,兼职教师数量在40%~50%的学校占学校总数的1/3左右,兼职教师数量在40%以下的学校有1/4左右。
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用于专职及兼职教师培养、培训的专项资金仍显不足
一般而言,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是引进高层次人才、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专家、培训“双师型”教师的重要经济来源和保障,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财力支撑。因此,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比重的不同势必会影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数量与质量。
调查显示,一些高职院校用于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例如,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仅用59.77万元进行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师资队伍的发展,使其骨干教师的比例出现0.28%的下降;相比而言,滨州职业学院则拨款4 129.39万元用于保障学校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从而使其骨干教师的比例在三年内出现了32.12%的骤增。
此外,部分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也稍显不足。据调查,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最少的仅为8.06万元(仅占学校经费支出的0.05%)。虽然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重较大,然而仍有2/3的高职院校对校内专职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高于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投入。无论是国家政策、地方规章,还是学校条文或者规定,对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都置于重要的地位,然而从统计数据中发现,各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却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兼职教师队伍的发展。
(二)政策:针对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专门性政策尚待完善
虽然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门性政策较为完善,但尚缺乏针对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专门性政策。在普通高校,评价教师队伍结构时有一个指标叫做“团粒结构”,即学科建设除了要有作为领头人的学术大师之外,其梯队成员的群集也非常重要。对于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也应该提出“团粒结构”的要求。专业带头人作为本专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引领着专业发展的方向,而骨干教师则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职业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榜样和模范作用,二者都是师资队伍的中坚力量。专业带头人多是来自企业的优秀技术人员,要吸引这些优秀的企业人才进入到学校系统,激励制度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很多学校却没有专门的政策或制度保障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发展,只有少部分学校出台了一些有关选拔、聘用、管理、考核的政策或制度,尚缺乏相应的激励性政策或制度。
(三)路径:高职院校教师的各种培养路径尚需落到实处
虽然各骨干高职院校采取了多种路径培养教师,但从这些路径的落实情况看,许多培养路径没有落到实处,尚需通过相关监管和配套措施,使这些培养路径真正发挥作用。例如,通过选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对口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但由于高职院校教师的课时负担比较繁重,而这些培训往往是跨地区的培训,大多数培训时间仅限于寒暑假期间,导致培训时间过短,很难接受系统的知识学习。再如,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这一路径,一方面由于教师日常教学任务繁重,难以安排时间下企业实践,另一方面由于部分企业在技术研发、技术革新方面还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秘密等问题,所以难以在技术研发和技术攻关方面完全对教师开放,使得教师难以真正接触到企业技术革新层面的内容,因此,导致校企合作共同培养教师的质量大打折扣。
四、完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略
(一)适度调整专职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投入
虽然一些高职院校用于专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经费过少,然而,任何一所院校的经费总额都是一定的,用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资金过多,必然导致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的资金减少,并终将影响高职院校的整体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无法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因此,对师资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理应规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其呈现更加均衡的发展。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各项经费投入所占院校支出的比例应该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对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应更科学合理,而不应出现严重不均衡状态。资金投入过少,会导致师资匮乏、教学质量无法保证;而相反则会导致资源浪费,同样不利于学校整体发展。所以,首先,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进行合理的调查分析,对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支出做出合理规划,将其控制在合理的百分比范围内;其次,各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进行合理分配,对本校的专职及兼职教师的构成、工作量进行分析,从而对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的比重做出适当的调节。总之,应该适度调整专职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的比例,合理利用有效资源,促进教师队伍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性政策
通过对39所高职院校出台的政策或者制度分析发现,大多数政策和制度是关于各类教师的准入、管理、评价等方面的,缺乏相应的激励性政策支持。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是学校开展科研项目的主要力量,适度的激励性政策会有效地促进其发挥自己的作用,提升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学家WhamJames的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一般岗位上,员工仅能发挥其实际工作能力的20%~30%,而受到充分激励的员工,其潜能可以发挥出80%左右。因此,应该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性政策,尤其是应对专业带头人实施政策性倾斜。一方面,应给予专业带头人一定的自:一是决策自,专业带头人在其专业领域不但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而且有很强的专业实践经验,有一定的专业科研能力,因此,学校在专业建设及改革发展中,要认真听取专业带头人的意见。二是分工自,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的团队,是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支撑,增加专业带头人的分工自,有利于提高团队沟通的效率,确保整个团队的目标一致。另外,应出台专项的岗位津贴政策,专业带头人的工作复杂,任务艰巨,决定着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应有专门的政策支持,使其享受高标准的专项岗位津贴,从而调动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管和评估,进一步提升多样化教师培养路径的培养质量
尽管各骨干高职院校在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路径上呈现多样化形态,但从多样化路径培养的实际看,仍存在部分培养路径无法完全落到实处的问题。因此,国家及地方政府尚需对各骨干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培养路径进行积极的监管和评估,并且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打破各种路径在培养教师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进一步提升各种培养路径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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