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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基建工程项目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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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85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5-259-02

摘 要 科学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能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而且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文针对当前电力配电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提出在配电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中推广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措施,使电力企业在配电项目市场持续、健康和快速地发展。

关键词 电力基建项目 造价控制

一、电力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控制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造价是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不仅体现业主的经济效益,也体现国家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造价是投资的一个关键部分和主要内容,它包括建设工程从建设筹备到竣工验收所需费用的总和,有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组成。

业主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投下去的货币能保证回流,并实现增值,而控制造价是为了使投资项目的工程价格水平控制在目标额度之内,并尽可能降低总投资额。投资的行为过程包括资金投入、项目实施、项目控制和生产经营资金回收。项目造价的行为则包括造价确定(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过程控制(施工预算)、竣工决算。所以我们必须明确,项目造价的最终确定实际是在一个完整的建设过程中逐阶段完成的,是一个多次计量确认和动态修正控制的过程。

二、加强电力基建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通常,设计部门只管设计质量,一般不管工程造价的高低,给国家的建设资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要改变这种不良局面,在设计阶段,必须加强工程造价和设计之间的横向联系,推行限额设计,逐步实行以“价”定“量”的设计方法,在项目的投资范围内,按照“安全”、“经济”、“适用”、“节俭”的原则进行工程设计,促使设计人员精打细算,精心设计,达到在设计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要优化设计方案,其目的就是论证拟采用的设计方案技术上是否可行、功能上是否满足需要、经济上是否合理、使用上是否安全可靠。尤其是在经济上,设计的优化是很重要的控制手段,新工艺的使用、新材料的投入、一些局部设计的改变等,这些因素的变化,往往是工程造价大幅度增减。据研究资料显示,建设项目的建筑系灵敏、空间平面、层数和层高、结构和材料的选择、设计的选型等因素,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高低。所以,要想在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就一定要做好设计的优选工作,在设计阶段进行设计招投标和设计方案的竞选,并运用价值工程等手段对备选方案进行优化,还要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估,真正达到以最优的设计、最经济的投资,建造最好的工程的目的。

三、加强电力基建项目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招标阶段是确定良好合作施工方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前提和关键。凡必须招标的项目,费用额度往往较高,也是造价控制不可忽视的重点。

(1)资格预审。招标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进行综合调查和审核。尤其是对于施工单位的选择,由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更应对其资质、实力和业绩进行综合审查。

(2)防止招标与合同履行断裂情况发生。如招标时投标方资质较高,而实际施工时却是挂靠其名下的企业。除事前对其资质、业绩和信誉进行考察外,也需要在招标合同条款中进行较为周全的规定,严格约束合同行为,如合同中明确投标人擅自转让合同,发包给不合格的施工企业,或借用有资质企业订立合同,一旦发现,除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既要严格遵照 招投标法》的规定,又要结合现场实际,尽可能考虑周全,对重要条款和重要部分,要多思考,为自己留有余地。如标段的设置,如何设置更能发挥施工方专业优势,便于工程协调;开标方式如何选择,更有利于价格的竞争等。基建期我们曾针对不同工程,在初探潜在投标商实力、投标心态和运营情况的前提下划分不同标段,既可以在施工中引起竞争,也可以使单标段价格下降。技术开标之后,在技术答疑基础上,进一步对商务价格进行澄清。最后我们将评标价格进行公开,也让投标方做到心服口服。

(4)评标阶段。在实施中可吸取兄弟单位的经验教训,结合自身情况,加强商务组和技术组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任何一项技术方案的变化而可能引起的造价增减。

(5)注意招标期间和招标后的保密工作。(《招标投标法))第53条规定招标人泄露招标情况或标底,包括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其他情况的,及中标人在中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或方案进行实质性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将使中标无效。其次注意和投标商的言谈和方式,防止在言谈或电话中不自觉被套走不该告知的有关招标的内容。总之,应客气而又不失礼貌,但实质性内容莫触。

(6)合同谈判和签订。注意合同条款细节,在合同谈判中不要急于求成,每进行一步都要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尽量避免使用“绝对”、 “我保证”等字眼,为以后深入谈判甚至结算留下余地。在合同签订中多审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合同签订阶段,做为建设方往往处于较为有利的主动地位,一定要利用好此阶段的相对优势,降低自身风险。

四、加强施工阶段的控制造价

(1)费用控制要全面。工程造价的控制涉及到基建期的方方面面。建安工程费、设备费占投资比例较大,往往能引起足够重视,并且通过招标,合同约束、工程变更和费用结算等得到较好控制;而其他费用(该项费用一般占总投资的13%左右)比较容易被忽视。

1)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在设计阶段用以解决设计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 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设备保险等)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若设计变更控制的好,此项费用应是节余的一大项。

2)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管理费(包括项目开办费、单位经费等)。这是需要建设方各部门共同努力来节余,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的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会务费、差旅费、招待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控制要分解到部门,定期进行分析,及时找出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不足之处。

3)整套启动试运转及分系统调试费。虽然调试工作由调试单位来完成,但影响此费用的主要材料如蒸汽、燃煤、燃油、除盐水等费用一般由建设方来承担。如在锅炉、汽轮机分部试运阶段注意统计耗汽、耗水量,蒸汽吹洗用汽量,整套启动阶段的燃煤和燃油量,及时做好对比和分析。此外也可以在与安装单位的合同中明确奖励条款。如在安装工程合同中约定燃油量,由于承包人原因超过约定燃油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节余部分按发包人购买价奖励给承包人50%,试运行的售电收入归发包人所有。当然合同燃油量的确定一定要参照同类机组实际消耗量来确定,应避免定的过高。

(2)注意施工期间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如每天工程作业记录(包括天气变化),对任何一项费用变化的来龙去脉记录清楚,在结算时,若施工方提出索赔,可以作为反驳的依据或事实证明,同时也为建设方向施工方进行反索赔提供条件和依据。即使投产发电期也应注意这一点,充分利用合同和事实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3)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实际上也可看作合作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工程变更而通过约定程序对支付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达成的一种协议。在基建期工程紧张情况下签批人员可以肯定事实,但暂不涉及费用。如在结算时,施工方通过举证、质证等进一步说明工程量的真实性、合法性,再在结算时统筹考虑,作为计量依据。

(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求项目内部审核人员包括监理方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在施工期间深入现场,结合现场实地丈量情况,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处理并核定费用,保证审核后的费用是反映现场实际的真实造价。同时利用合同条款,据理力争,为投资方赢得一切可能争取的利益。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基建造价控制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而严肃、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的事情。它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完成安全、进度、质量、投资四大基建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电力基建期,任何一个参建人员,特别是造价控制和管理人员,要不断充实专业知识,了解政策和外部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降低造价环节,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