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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精准扶贫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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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十三五”的到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日渐紧迫,精准扶贫成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精准扶贫是相对粗放式扶贫提出的概念,是指针对贫困地区的“特色”而制定专属性的扶贫计划。“大数据时代”的兴起,为精准扶贫提供了新的视角,可以使定位更加精确,扶贫更加精准。

关键词:大数据;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20日

我国目前适用的贫困线是2014年确定的,即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元可判定为贫困人口。按照此标准,我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很多贫困地区属于历史极贫地区。除京津沪3个直辖市外,其余28个省级行政区都存在相当数量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群众。

2015年6月到贵州省进行考察,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那么,如何在扶贫过程中做到精准呢?这就需要借助大数据来深度了解地区贫困状况,做出精准的决策。

一、大数据概述

(一)大数据的内涵。“大数据”的概念最早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和肯尼斯・库克耶在编写的《大数据时代》中提出,指对采集到的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而不是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数据进行随机分析。人类可以花费更低的成本,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获取数据中隐藏的价值和信息,也可以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大数据时代给人类深入探究事件的规律,获取潜在知识,得到更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持。大数据有4V特点,即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

(二)将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原理。在传统的数据分析阶段,我们一般是采用抽样方式进行数据分析。这也就是说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样本选取的随机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做到样本选取的随机性。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避免了数据样本选取随机的缺陷。“大数据”放弃了随机抽取样本的方式,而是将所有的数据充分利用进行分析。我们可以运用这种思维,在掌握所有贫困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选取多重角度进行分析,深入、透彻的研究贫困人口状况,做出科学、精准的判断和决策。

(三)将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技术支持。将大数据应用于扶贫,首先要有关于贫困地区的人口具体情况、经济发展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交通便利程度等信息。上述信息的取得则依赖于网络、计算机和遥感测量等技术的应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求所收集的信息具有准确性、全面性,还要考虑到实用性和重要性。贫困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要将信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以便后期使用时便捷。

二、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扶贫的过程

(一)利用大数据确定贫困对象。做到精准扶贫的关键点是确定精准扶贫的对象。粗放式的扶贫是通过样本数据的分析,确定贫困标准后再选取合适对象,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样本的选择不具有严格的随机性,容易产生偏差。大数据下的精准扶贫避免了粗放式扶贫在样本选择上的弊端,其利用新技术摒弃了样本分析的方式,转向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以数据的全面性和精准性为支撑。扶贫对象的确认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在传统的粗放式扶贫阶段,只有县级或村级政府对扶贫对象才有了解。大数据时代下的精准扶贫可以为每一村、每一户的贫困人员建档,将贫困人员的基本信息、动态变化录入平台,建立动态化的贫困人员信息平台。当然这种平台的初设阶段明显存在工作量繁多的弊端,采集的信息全部需要录入到平台绝非轻巧。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第一,建立信息录入小组,按照层级分工进行数据的录入;建立监督检查小组,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核实,确保初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第二,可以发动群众的力量,形成自下而上的申报、监督制度。民众可以按照国家颁布的贫困人员认定标准自行识别并确认自己、他人是够符合标准,发挥民众的自治性、监督性。这种监督管理可以提高信息录入的精准性,也提高信息录入的效率。

(二)利用大数据对贫困对象进行动态化监管。第一,利用采集的数据、信息建立贫困人员管理平台并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标准识别系统对贫困人员是否仍符合贫困标准进行动态化监管,提高系统的精确性、准确性,避免贫困人员认定的滞后性、静态性的缺陷。在动态化的监管过程中,要做到对贫困人员的基本信息动态变化的全面把握与管理;第二,在平台上建立资金管理系统,全面监督贫困资金的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专项专用,确保每一笔资金能够发放到每一个贫困家庭手中;第三,平台要做到贫困人员有进有出,体现扶贫的动态变化。不可能每个贫困人员永远都是贫困人员,平台动态化的监管可以准确监控到已经脱贫的人员、仍处于贫困中的人员。实时更新或定期更新可以省去统计这项琐碎的工作,也节省了人员设置。

(三)利用大数据对贫困人员进行预测。依靠对贫困人员的动态化监管可以做到工作重心从信息采集向信息分析的转变。大数据的应用不仅仅局限于贫困人员的确定、平台的建立,更重要的应用于对贫困人员的预测,这也是将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核心作用。将贫困人员基本信息、贫困地区基本情况运用数学、统计方法进行计算,对尚未发生事件进行可行性、可能性的预测。通过这种科学的预测,准确把握扶贫工作的实施效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数据的预测结果只是作为扶贫工作开展的辅工具,真正行之有效的扶贫政策和形式还有赖于因地制宜的政策设置和决策实施。

三、精准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2015年五中全会提出脱贫工作责任制理论,要求强化脱贫工作的责任考核制度,重点关注贫困地区脱贫工作实施效果。中央、省级政府加上财政支持,贫困地区积极进行商业性融资,整合财政支持和自筹资金研究开发和利用贫困地区的资源、为扶贫工作的进展提供新思路。工作责任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脱贫工作的开展,还有利于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班子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的建立有利于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观测,确保资金不得私用或滥用。

(二)调动贫困人员脱贫的积极性。有些贫困人员已经习惯处于生活的底层,也没有积极性和上进心自我脱贫。这就需要领导班子鼓励贫困人员积极采取一切方式进行自我脱贫,增强贫困人员脱贫的内在动力。首先领导班子应该鼓励贫困人员之间建立合作关系,结合优势进行互补;其次领导班子可以建立富足人员带动贫困人员的互助制度。

(三)扶贫工作要彻底,切勿虎头蛇尾。扶贫工作的开展不能一蹴而就,应该细水长流式的抓住重点坚持不懈。随着“十三五”的到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迫在眉睫,扶贫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攻坚阶段。前期工作做得好,也需要后期系统的工作和政策来延续和支撑。政策制定要连贯,保障措施也要与时俱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不断地修正和调整。

(四)精准扶贫也要涉及到城市贫困人口。每当提起贫困人员,多数人想到的是贫困县、贫困村,而忽略了在城市居住人口中也存在一定比例的贫困人员。城市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失业人员、无业人员、残障人员,他们虽生活在城市中,但依旧有可能生活在温饱的边缘,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生活都达不到。这就需要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涉及到城市中的贫困人口。为城市中的贫困人口设立专项基金,对丧失劳动力的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残障人口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做到真正的精准扶贫。

(五)扶贫战略思想的转变。传统的粗放式精准扶贫采取的战略思想是普惠式,这种陈旧的方式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扶贫效果差。为了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扶贫要求我们转变普惠式扶贫为适度竞争式扶贫。这种方式充分调动了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贫困人口积极寻找致富途径,使贫困人口自立门户、自力谋生、自力更生,这样才是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最有效的方式。

主要参考文献:

[1]公衍勇.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综述[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5.3.

[2]罗江月,唐丽霞.扶贫瞄准方法与反思的国际研究成果[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3]刘永富.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J].老区建设,2015.3.

[4]曾勤生.江西为385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实行“精准灌溉”[N].中国档案报,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