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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当年说去法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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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阵我们把法国挂在嘴边上。

我们,就是我和史昆昆。两个学绘画的家伙,当然要去法国,法国是艺术之都,有莫奈、杜尚,还有那么多传世之作。法国,法国。

史昆昆开玩笑说,我们有两条路可以去法国,是吧?

那时我们大四,有几分姿色,校园里常常有法国人出出入入,也有女生和他们睡了觉。这一点也不奇怪,我们之间的朋友也有法国人,他们给我们讲阿尔萨酸菜香肠、马塞海鲜汤、图卢兹什锦沙锅、诺曼底的咖啡,我们常常看法国文化与旅游地图。

史昆昆的两条路有点不靠谱,她说,咱们可以一卖艺,二卖身。

都不可取,卖艺,我们只不过画了这么几年,赝品都卖不出去。卖身就更可怕,和法国人睡觉?史昆昆说,no,他们太生猛。

所以我们天天做着去法国的白日梦,住在北京郊区附近的小房子里,那里聚集着一帮自称画家的人,这帮人里,就有陈拉。

陈拉是杭州派画家,据别人说,十七八岁得过全国大奖,然后开了画展,作品在双年展上露过不止一次面。可他和我们一样,住十多平米的房子,生个破炉子,煮方便面吃,没什么新鲜的。

第一次碰面是他出来倒尿盆,非常生活化。画家也要吃喝拉撒,我正披头散发从外面跑步回来,那天我穿着印着格瓦拉的套头衫,一脸的愤青颜色。

我撞到了他的身上,他的尿撒在我的衣服上,这样的相遇是尴尬而不小资的,和那些爱情小说中的初见没法相比。

他连对不起都没说,愣愣地看着我,我说你赔我。

别动,他说。

尿在我的套头衫上漫延开来,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图案。

他说,这叫行为艺术,你懂吗?我倒让他闹蒙了。

他看着我,姑娘,他说,你真美。

我们就是这样开始的。后来我知道是他蒙我的,不蒙我,我能傻到以为是行为艺术吗?那个朦胧的夏天的早晨,我就被一句“你真美”搞蒙了。

当然,陈拉也是喜欢法国的,他说,能去法国,那是一生最大的梦想,他要在蒙特马高地上画画,要去最好的博物馆看大师们的画,无论什么方式,他要去法国。这与我们不谋而合,我们三个很快成了死党,言必称法国,有时间就去上法语课,虽然半懂不懂,但这并不能打击我们的热情。

总之,我们是要去法国的。史昆昆说。

那时我只有二十一岁,想象中法国是个天堂,陈拉二十三岁,留着络腮胡子,穿着工装裤,长发,忧郁的眼神,完全是画家那派邋遢作风。

我们完全以画家而自居,听法语歌曲,那首《Edith piaf》 是我最喜欢的。还有一首被人翻唱的《玫瑰色的人生》,歌名据说是来自中世纪诗人维庸的诗。

我想象过,老了以后,我要住在法国的老城:窄小的街道,浓密的树阴,可以看街景的咖啡馆,熟悉的音像店,有趣的比萨饼店,总之,是那种有趣味的小镇。当然,最好还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陈拉。如果再多一个,就带着史昆昆吧。

从陈拉撞到我那天起,我和他就暧昧起来,我常常坐周末的公车跑到这里来。因为和史昆昆只是暑假突发奇想租的房子,后来我们很快就回到了学校,可陈拉成了我的秘密,他给我发短信说:你不来,我的春天不来。

这么引诱我。我倒四路车才能到这儿,到了这儿,就和一个小妻子一样围着围裙做饭给他吃。我发明一种汤,蔬菜、肉和各种调料放在一起,煮啊煮,营养十分丰富,陈拉说,只有我煮的汤味道最好。因为里边有爱情。

喝完了汤,他画画,我站在旁边看着,欣赏着他的手笔,我承认他比我画得要好。

吻我的那天很出乎意料。

是个冬天吧,我脱了厚厚的羽绒服,他忽然从后面抱住我,别动,小姐,打劫了。

劫什么?我笑着,我只有二十块钱。

劫色了。他的声音缓缓地传来,像《胭脂扣》中振邦的声音。

我回过头去,他离我这样近,近到只能看到眼睛,但眼睛因为离得太近了,也迷离了起来。

我被吻倒在沙发上,那上面有很多的颜料,我的白毛衣上有了红的绿的灰的黑的颜色,他粘着我,似一条鱼一样,我有点喘不过气来,手哆嗦着伸向他的身体里。

那件毛衣陈拉说不要洗,行为艺术,他说。

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告诉史昆昆爱情的滋味有多美妙,史昆昆说,只是不知道能美妙多久。

恋爱以后我和史昆昆在一起的时间特别少了,她说正和一个法国人混在一起,那个法国人说可以帮她出国。

但他结了婚,史昆昆说,这是个问题。

我见过那个法国人,太老了,得有五十岁了,我骂史昆昆,你太饥不择食了吧?

离毕业还有两三个月,是去流浪,还是和有的女同学一样找个法国人睡觉去法国?史昆昆常常这样问我。

我忙着为全国大赛准备一组画,是主题。我请了一个月假去,史昆昆说,你去吧,这一个月,我得找一个法国人结婚。

大家的心态变得极不正常,浮躁而不着边际,陈拉有一天居然问我,小凡,如果我找一个法国女人结婚你会在意吗?

我开着玩笑回答他说,怎么会?你最好把我也弄到法国去,咱骗她钱骗她色最后再私奔。我这样说的时候他正在画我,他画我的,光滑而美丽,他常常停下来叹息,那叹息里有好多青春的激情,我是听得懂的。

我是带着四卷画回的北京,当我打开陈拉的房间时,我看到了电影中比较常见的镜头,我的恋人和我的好友睡在一起。

就那么搂着,抱着,纠缠着。

桌子上是颜料,我泼在他们身上说:史昆昆,陈拉,这是最好的行为艺术,比画在布上还精彩。

我离开北京回家乡一所中学教美术。当年的梦只是个梦,有多少人能去法国呢?所有学绘画的人都梦想去法国,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做过梦呢?

而家乡这座沿海小城才是真正脚踏实地的生活吧。不久,我认识了宾。宾是从省城来实习的男孩儿,小我一岁,看到我的第一眼他就说,小凡,为了你,我要来这个小城。

一向,我讨厌理科男生,他学物理,应该有中规中矩的思想,但几个月之后,他背着行李来到我的小城,递上一枚戒指。

我想,这比和陈拉爱得天翻地覆要真实得多,我怀念北京那间小屋,那里的爱情,那里的味道。Long long ago,一切多么遥远,甚至,我不再恨史昆昆,他们总有相爱的理由。

结婚了,宾说,小凡,你的眼睛闪着忧郁的光,男人都会掉进去的。

我努力想让自己快乐,我给宾做好吃的饭菜,我下课后学着织一件毛衣,但有一天我翻到了从前的日记,那里面全是史昆昆和陈拉的名字,那里面出现最多的词是法国。

我哭了。

哭了很久很久,对不起,我说,宾,我要离开你,我真的要去法国。

第二年,我考上中央美院研究生,我继续拿起了法语书。

三年后,我拿到了去法国美术学院的邀请函,我买了一件最漂亮的衣服,去自己喜欢的后海酒吧准备喝上一杯。

你知道的,我想起了史昆昆和陈拉,他们在哪里?他们也在法国吗?

我是在出国之前联系到的史昆昆和陈拉。

是一次同学聚会,大家提议送送我,我提到了史昆昆,大家说,她呀。

只这一句,我便心生疑惑,再问才知,史昆昆流连在酒店大堂间,做外国人的生意,有时是皮肉生意,有时也卖画,别人的画。

见到她时我简直不敢认,脸尖尖的,穿着极高的高跟鞋,双唇涂得太红,由于熬夜吧,眼神有些散乱。

你真的要去法国了?有什么意思啊?法国有什么啊?

这是她说的话,我明白,法国,已经对她不具有吸引力了。

我们谈了好久,最后谈到陈拉,她吐了一口烟说,那个陈拉,你猜做什么呢,他在倒卖汽车呢,走私,让公安局捉过,我替他找的人,费了很大的劲呢。

你还恨着那次上床吧?就是一次偶然,他属于那种把肉体和心分离的男人,其实,他爱的人一直是你,陈拉说过,再也找不到像小凡那么特别的女孩子了,她又傻又单纯,认准的事认死门,哪还有这种人啊。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他看准了我,所以史昆昆说,最后咱们三个,只有小凡可以去法国。

见到陈拉的一刹那我几乎没有认出他来,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因为明明知道这样的相见是一种可怕的对往日记忆的谋杀。他胖了,一脸的横肉,板寸,腰有二尺七八,腰带在肚脐以下,像所有发了财的人一样,走路横着走,身边有一个高个美女。

我喊了他一声,他回过头,摘下墨镜,并没有我想象的惊喜或惊讶,仿佛我们昨天才刚见过一样。

小凡,他说,听史昆昆说起你要去法国了,多好啊。

我没有问他还画不画,那都不重要了,我们聊了很多别的问题,比如天气,比如大气污染,比如哪个明星的的绯闻……他请我吃了饭,点的菜是六七年前我爱吃的,麻辣豆腐和清炒白菜。

谁也没有喝多,这和我想象中的见面相去甚远,以为的刻骨铭心,以为的似水年华逝去,却不过如此。推杯换盏之后,大家说着淡淡的话,天色渐渐晚下去,他有车,我没让他送。

我说我真走了,真的要去法国了。

临走,他送了我一件礼物,一盒磁带,当年我们一起听的,全是法国歌。他说,好久没听了,也不知掉磁没有,我只忙着挣钱,搁着也是无用,还有,如果方便,把你当年那件白毛衣送我吧,那是行为艺术的杰作呢。

心,终于被什么打开了,哗啦啦全是记忆,他微笑着说,来,抱一下。

我紧紧地贴着他,听着他的心跳,怦怦怦,谁说他不在乎?

微笑告别,我在箱子里找出了毛衣,快递公司寄给了他,上飞机前,我听了那磁带,声音有点发抖,那里面唱着:我爱巴黎的夏天,我爱巴黎的秋天,我爱巴黎的春天,我爱巴黎的冬天……

看着窗外的白云,我侧过头去,低低沉吟:法国,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