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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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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中美两国之间经贸合作的加深,彼此的贸易摩擦进入了一个高峰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频频遭遇“质量门”事件。国家要完善法制,政府要搞好管理,企业要创新,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只有多管齐下、内外兼修,才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解决两国间贸易摩擦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 中美贸易摩擦 贸易保护主义 产品质量 对策

2007年,中国超越加拿大成为美国第一大商品进口来源国,并超越日本成为美国第三大商品出口对象国。但同时,中美经贸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西方媒体热炒“中国制造”的质量问题。什么“毒牙膏”、“劣质轮胎”、“含铅玩具”、“含抗菌剂的水产品”这些词汇,频繁出现在外国媒体上。曾经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转眼间遭到口诛笔伐,一时间黑云压城城欲摧,中国制造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西方媒体对“中国制造”充满了傲慢与偏见,引发了中国的“质量门”事件?

一、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

贸易摩擦是指相互联系的经济主体之间,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某一特定的经济贸易利益导致的争端和纠纷。随着中美两国间经贸合作的加深,彼此的贸易摩擦越来越频繁,出现了数量增加、领域扩大、形式多样化的趋势。根据摩擦的性质及影响不同,基本表现在以下两个层面。

1.商品贸易层面的摩擦

(1)产业摩擦或产品摩擦

就产品方面看,其范围从最初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扩展到技术、资金密集型产品;由单一的某种产品扩展到某类产品群组,如化工类、钢铁类、机电类、纺织品类等,仅反倾销涉案产品就达4000多种。

农产品和纺织品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是我国出口创汇的主要商品,也是引起摩擦最多的商品。1980年美国对我国薄荷醇发起第一起农产品反倾销调查,之后,针对农产品的反倾销呈现增长趋势。2004年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案是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48亿美元,直接或间接影响163家企业、几百万虾农和专业捕虾渔民的生产和生活。

对我国来说,经济的持续发展要求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即要求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相对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中国向美国出口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大多数是采用加工贸易的方式,主要利用我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从日本、韩国等进口各种零部件,加工装配后出口到美国。中国成为世界加工工厂导致中国出口速度增长,对美国国内市场及相关产业造成竞争压力,自然引起贸易摩擦。

(2)技术性贸易摩擦

技术性贸易摩擦是由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引发的摩擦。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这种手段本身有两种作用:如果正确地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将有助于维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过度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就成了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使技术性贸易摩擦形势复杂化。

2.制度层面的摩擦

制度摩擦是由于双方制度的不协调所引起的摩擦。中国目前正处在制度的大幅度调整时期,而发达国家正处在从工业化向信息化转变的时期,以美国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促使其针对不同国家建立不同标准。中美在贸易交往中因制度上的差异与美国发生了越来越频繁的制度性摩擦。

制度层面的摩擦主要包括汇率制度摩擦、中国进口和开放市场摩擦、劳工标准摩擦等。

中美汇率之争近年亦不断升级。美国称“中国的汇率政策使美国产业和工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是中美贸易不平衡的直接原因,不失时机地迫使人民币升值。

二、中美贸易摩擦原因之探究

1.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

贸易保护主义已成为现阶段对抗贸易自由化的一股力量。随着全球工业化的发展,各国逐步走向外向型或开放型经济,在GATT、WTO的推动下,相互开放市场、消除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发展的目标和趋势。但是,在开放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利益始终是各国经济往来追求的永恒主题,这就必然伴随着国家间经济贸易利益的争夺、国家经济和安全的维护及国际市场竞争,如果双边或多边经济往来中出现利益失衡,便会产生国家间的贸易摩擦。

一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贸易保护主义呈负相关关系。自20世纪末以来,特别是 “9・11事件”后,美国经济发生了衰退或增长迟缓,需求的萎缩导致争夺市场的竞争白热化。在经济繁荣时期,各国出于自身经济和政治利益的需要,贸易政策相对开放,产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相应减少;而在经济紧缩和萧条时期,政府的贸易政策就会趋于保守,从而引发了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

2.两国间贸易发展失衡

中国经济贸易高速增长的态势与美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增长呈现巨大的反差,贸易摩擦难以避免。经过20多年的对外开放,我国已成为贸易大国,对外贸易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有资料显示,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美商品出口增长了7324%,其占美国商品进口贸易的比例也从1994年的6%上升至2007年的17%。从1993年起,中美贸易顺差持续增加,2007年中国从美国进口693.8亿美元,进口2327.0亿美元,顺差1633.2亿美元,同比增长14.4% 。与此同时,美国经济却呈现出了衰退或减速增长的形势。面对日益强大的中国,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的“脸色”一向不好看。由于出口市场扩张较快、贸易顺差较大等原因,导致了美国一方面不断采用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措施严格限制我国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一些高科技产品对我国的出口,并且不断地施加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压力。

3.国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从宏观层面上看,我国在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制度、技术力量等方面比较落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高,对技术的吸收、消化不够,与发达国家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国内企业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较少。当其他国家对我们的产品质量发难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4.“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枷锁

根据加入WTO时的协议,中国在2015年之前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由于这个定位的存在,美国、欧盟等贸易伙伴国在判定中国的商品是否在海外倾销时可以把中国的产品同印度等替代国进行比较。这种非市场经济待遇对国内出口企业有效应诉形成很大障碍,成为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软肋。替代国制度具有不可预见性、选择的随意性、歧视性,无法做到公平、合理地确定我国产品的倾销与否和倾销幅度,刺激了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动辄就对中国产品发难。据统计,中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截至2006年底,共受到各类反倾销500多起。

5.行业组织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组织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对外贸易法》第56条规定了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但该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行业组织职能的发挥。对照WTO的要求,协会自身的运行机制也尚未完全形成,许多行业协会在实际工作中,职责不清,且无法避免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维权能力受到削弱。

三、中美贸易摩擦之解决对策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快速增长和出口迅速增加的过程中,贸易摩擦是不可避免的。面对新一轮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甚嚣尘上,我们要充分运用WTO规则,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把贸易摩擦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1.掀起贸易保护主义的盖头

贸易保护是现代民族国家的特征之一,这一点毫不足怪。但贸易保护不能滥用,如果保护的范围、力度和时机超出了一般的常规,就成了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保护主义的措施给本国被保护者,即某些行业、企业及其职工带来好处;另一方面,保护主义又会给本国其他行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带来损失。就全球经济的角度考虑,贸易保护主义的代价就是使全球经济的灵活性受到侵蚀。

在各国共赢的自由贸易中,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不能采取双重标准:当本国具有绝对贸易优势时,就主张自由贸易;当遇到发展中国家挑战时,就进行设限,这种采取双重标准的做法显然有悖于自由贸易的原则。贸易摩擦正是贸易自由化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我们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更反对某些国家一遇到贸易摩擦就将其与政治挂钩,将贸易摩擦的影响扩大化、政治化、情绪化的倾向。

2.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过去,我国产业政策鼓励相对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而贸易政策则刺激了劳动相对密集的加工出口的增长。这种政策的不协调减缓了产业结构的升级。

现阶段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加大技术开发的力度,提高本国的工业化水平,提高出口产品中熟练劳动和知识技术要素的密集程度,在对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改造的同时,提高对高新技术产业和规模经济产业的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力度。

好的产品的质量是竞争取胜关键。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低档、低价是我国产品在美国屡屡遭遇贸易摩擦的重要原因,国内企业应提升商品档次、质量和价格,这是减少贸易摩擦的根本出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要转变国际市场经营战略,积极创新,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是商务外交中最重要的主体,在对外协调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发生贸易摩擦时,政府可以积极开展贸易谈判与磋商,与主要贸易合作伙伴建立通畅的高层交流渠道,避免将贸易摩擦复杂化、政治化,为我国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对内政府应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国内环境。政府须制定和完善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助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政府还须加强对外经贸的过程管理,包括预警系统管理、调查跟踪管理、事后评估管理等,并积极指导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诉讼。

4.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贸易摩擦中的作用,首先需要完善行业组织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依照《对外贸易法》制定企业行业组织的管理实施细则,其次要明确行业组织的职能。要明确行业组织的基本职能为协调、指导、咨询和服务。最后要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今后,将行业协会从各依附的行政主管部门脱离出来,做到人事关系、经济关系、权限职责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分开,使其真正成为具有独立行使行业自律管理权限的非营利性中介组织。

此外我们还要力争早日取得国际社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在我国入世谈判中,虽然一些国家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是面对大量反倾销调查,个别行业如果能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应诉,提供充分信息,证明自己的价格是以市场来定价的,在这个问题上就会有所突破。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将必然有助于减少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减少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

参考文献:

[1]徐泉:WTO成员对华贸易摩擦新趋势及应对策略的法律分析[J].暨南学报,2007,2

[2]梁爽: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细分及对策研究[J].对外经贸实务,2007,1

[3]沈四宝:《论WTO后过渡期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树立和完善.河北法学,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