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关于“项目教学法”的思考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关于“项目教学法”的思考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项目教学法由确定项目任务、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检查和评估等步骤构成,其每个步骤都有教学目标要求、能力培养要求、工作方法要求和完成时间要求。本文剖析了项目教学法课程的实施过程,并对在中国实施项目教学法的课程存在的人力资源上的储备、教学目的的转变和教育体制的转变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讨论。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职业教育;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1)35-0052-03

一、什么是“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Project Based Learning,PBL),也称为“基于项目活动的研究性学习”,是一个全新的教学方法。教师根据各学期学习领域的教学要求,适时安排教学计划,制定和设计项目合同,组织学生以小组工作的方式加以实施,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学生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被有效地调动。项目教学法具有鲜明的特征:首先,学习过程是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其次,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能力;最后,项目教学法是以“学习任务”为载体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索的,这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清晰地意识到自身的学习目标。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同学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员之间的优势互补,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项目教学法由确定项目任务、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检查和评估等步骤构成。项目教学法的每个步骤都有教学目标要求、能力培养要求、工作方法要求和完成时间要求,不再针对一个具体的教学内容来组织教学,而是针对一个工作项目设计一个教学方案,教师的角色从知识灌输传授的主导地位,变成为对学生学习行动的引导、辅导,协助、监督地位,学生也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获取型”转变。学生以动手为主,可以充分利用书本、教师、互联网等途径主动寻找信息,按照计划实施。在学生实施计划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思考经营、技术、环保及售后服务的诸多因素,最后通过检查和评价,使学生在获得完备知识的同时具备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处理冲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下具体分析项目教学法的实施。

1.教师给予课题(咨询)

首先由教师对本次课的内容作一个总体的介绍,并根据课程的内容需要给出一个相关的课题题目,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时间限制。在这个过程中,主要以教师为主,教师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又能涵盖和涉及必要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课题。教师在给出课题后,必须针对课题的内容要求作出必要的讲解,以帮助学生理解。

2.小组讨论制定计划

根据教师提出的课题内容和要求,学生分为若干小组进行讨论。小组成员在以往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发表个人意见,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小组意见,然后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在这个环节上,学生可能会碰到困难,这时候教师可以适当予以指导。各个小组的实施计划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在小组与小组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关联的关系,教师在其中充当指挥者和协调员的角色,以使得整个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主动地进行学习,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提高。

3.实施阶段

在这个阶段,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根据制定的计划开展工作。成员之间相对独立又相互协作,大家一起为一个共同的目标积极工作。这个环节对学生来说,不仅使他们在工作中学到新的知识,巩固以往的知识,同时可以培养学生的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这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能由一个人来完成,都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协作。学生在学校里学习是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不仅应该具有扎实的知识技能,更应该具有良好的品质。学生在实施计划过程中的实际体验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教育。

4.检查阶段

每个小组经过认真的工作,完成了教师给出的课题后,就进入了检查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各组将自己的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互相交流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学习的成果及体验。这样的做法,使学生能够借鉴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使之获得完备系统的知识。

5.评价阶段

进入这个阶段,教师要对各个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结论。通过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指导,教师对工作结果进行评定,对抽象的概念进行概括,对知识点应用及推广的分析,使学生能够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形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达到对知识的长期记忆的效果。

三、关于项目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劳动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随着中国的经济的发展,急需大量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者,党和国家也进一步加大了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力度。德国的项目教学法法是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的较为先进的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目前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弥补现代职业教育的教学理念、培养方法、专业技术以及媒体教学方面的不足。但是,如果完全照搬德国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是行不通的。鉴于中德两国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文化传统、教育体系、价值观念以及生活习惯等方面所存在的较大差异,要在中国实施项目教学法的课程,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人力资源上的储备

在中国,教师起主导地位,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这种教学模式已经延续了若干年。绝大部分的国内教师教学思维模式已经固定。现在要推行项目教学法法,必将给相当一部分教师带来很多实际的困难。

一方面,教师要按照学习领域所涉及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教学目标规定的内容制定项目,该项目要求教师按照所涉及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寻找到适合用于教学的假设项目合同。另外,角色的转变使得教师必须在备课时做大量的案头工作,以应对课堂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未知的情况,对教师而言,要求之高是可想而知的。

另一方面,实施项目教学法进行授课,要求授课教师不仅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较高技能水平,而且对项目所涉及实际生产领域和相关专业的知识都要有深入地了解,即教师成为了学生的知识库,学生在教师面前根据课题的要求索取所需要的知识,这就意味着教师必须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扩充自己。以往那种一门课十年如一日的教学将一去不复返。如果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在教学的全过程中必须具备非常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教学应成为教师的事业,融入到教师的生活之中。

此外还必须考虑的是,在我国的职业技术学校,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不是由一名教师承担,理论教师往往学历水平较高,而实习教师动手能力则较强,实践经验丰富。由于人们普遍有重理论、轻实践的认识倾向,所以很多理论教师不愿意从事实训教学,要转变这一思想认识问题,是需要时间的,也就是说推行项目教学法教学方法不仅要解决教师的职业能力问题,还要首先解决教师对职业的认识问题。

2.教学目的的转变

由于历史传统的继承性和延续性,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不是以学生的职业活动为中心,而是受到前苏联凯洛夫教育思想的影响,以学科体系为中心的。这是一种学科本位的课程模式,理论课程由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种类型构成,强调知识的完整和系统性,不太考虑学生的个性特征。而且,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训课是分别在两个场所进行教学的。

适应经济、社会以及技术劳动组织的变化,是职业教育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时展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已经从单一传授给受教育者知识和技能转变为更重要的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待学生之间的共性和个体差异,培养的学生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的接受者和复写者,教学的目的将从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或专业能力的狭隘范围,走向培养学生具备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与人协作和进行项目动作(包括项目洽谈、报价、合同拟定、合同签署、生产组织、售后服务)的社会能力,以及迅速接纳新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广阔天地,这对职业院校的教学工作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

3.教育体制的转变

在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校的师资配备、实验及实习设备、生源情况都大体一致,教育教学工作按部就班。如果实施项目教学法,就必然会给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带来极大的挑战。

首先是教学内容的改组、教材的编写。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职业院校采用的教材是和现有的教学模式相匹配的,其教学内容以体现学科本位模式为主,理论与实践的教材是分别按照章节目进行编写的,适应于职业院校的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训课交替进行的模式。近两年来,国内出现了一些按照课题进行编写的一体化教材,这些教材将理论与实际进行了结合,但并不适应于项目教学法的教学使用。如果要推行项目教学法课程,势必要按照以能力本位的思路进行教学内容的重组,相应地要进行教材的重新编写。

其次是实验设备的实用性、班级学生的数量。在国内的很多职业院校,在实验实训设备建设上投入大量的资金,但这些设备的实用性和使用率却不能同一而论,甚至有些设备根本就没有什么教学实用性,一些昂贵的设备只是用来供人参观,成为支撑门面的摆设,用以显示学校的办学实力。由此可以想象,如果要在国内实施项目教学法课程,就必须对现有的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及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将会导致很多学校对实验实训设备进行改建或重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不是某个学校能够独立承担的。

再次是学生的数量问题。现有的职业院校的学生数量较多,一个班级少者三四十人,多的甚至达到五六十人,一个实习教师最少也要带教将近二十人左右,这和德国一个班级仅十一二个学生呈天壤之别。不难想象,在如此多学生的班级中开展项目教学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此外,相关的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机制都将有一个非常大的变化。目前国内的职业院校评价教师的职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好坏,往往是考察教师一周课时量的多少、能否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课堂上是否具有控班能力、学生的考试合格率是多少、能否进行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使用、能够承担多少科研和教研任务、能否为单位创收,等等。这些评价机制是和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不再需要高分低能的劳动者。推行新的教学方法,如果没有先进的检查评估机制与之适应,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教师在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上的转变,更需要得到学校、社会以及相关法律的支持。在德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拥有一套完整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对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办学条件、经费来源、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并从法律上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地位;国家、社会团体和企业界均高度重视应用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密切配合,对职业教育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持;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构建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运行机制,进而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我国虽也有相应的职业教育法,但由于传统观念影响,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力度和社会地位与德国是无法相比的。

目前,我国小范围地进行项目教学法的试点是可行的,但要全面地推行,还有一段非常长的道路要走。

参考文献:

[1]俞祖光.职业教育改革与探索论文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尔穆特,(杭州大学中德翻译情报中心译).联邦德国及巴伐利亚教育手册[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

[3]彭正梅.德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趋势[J].全球教育展望,2002,().

[4]德国教育部.Die Reform der berufslichen Bildung[EB/OL].

Http://www.bmbf.de/pub/reform_BBiG.pdf,200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