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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户口”背后的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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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最近正在拍一部电影,名为《危情时刻》,其中的男主角外号叫老扁,是一名正直、勇敢的检察官,其原型正是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饶剑。不过,与“抛头露面”的男主角相比,饶剑告诉《方圆》记者,他并不喜欢在台上走来走去,更愿意埋头办案,而接受记者采访,更是人生中的第一次。

1996年进入南昌市检察院的饶剑,先后在法纪处、反贪局工作,有10年的反贪经验。2013年3月,饶剑开始任南昌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反贪是身体累,反渎是脑子累。反渎涉及的知识广泛,发展变化很快,罪名不但比反贪多,而且也时有新的罪名出现,对自己的要求很高。现在的反渎很有可为,特别是在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打击力度更大了。”饶剑说。

南北两片统筹全市反渎工作

方圆:近年来,南昌市的反渎工作成绩如何?

饶剑:坦白地讲,几年前,南昌市有的基层院还存在反渎立案空白的情况。但近几年,南昌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多。

自2012年以来,南昌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数量是85件18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9件89人,重特大案件比例为57.6%;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7人,有罪判决率达100%。这里面的案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农机购置补贴、地铁拆迁、民政低保、农村客运车燃补和司法等领域。

我还记得我刚任反渎局长的2013年,为了起到带头作用,南昌市检察院反渎局第一年就办了4个重要案件。同年,市院反渎局还被最高检评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先进单位”。

方圆:你上任以来,南昌市两级检察机关反渎办案都有了进步。作为市院反渎局长,如何统筹全市基层院的反渎工作?

饶剑:我刚上任的时候,发现区县院与市院相比反渎力量要薄弱许多,甚至有的院只有1名办案人员,最多的也只有7个,平均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上。后来,我们将全市12个区县院以赣江为界划分成两片,成立南片和北片侦查团队,由两名市院反渎局副局长负责指导协调。在这种分片督导、挂点帮扶、督办、参办、领办的措施下,到2014年,全市基层院基本消灭了办案空白。

多数时候,单个区县院的办案力量是不够的,尤其是侦办渎职案件的关键时刻,市院就需要调度全市力量,形成合力联合打击。另外,南昌市的反渎工作也形成了一些互动机制,各区县院之间也会加强横向协作,集合侦查力量。

方圆:办案空白主要还是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吧,对于案件线索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饶剑:给你讲个真实发生的事情吧。我刚调到市院反渎局时,有次和朋友吃饭,我说我在反渎局工作,朋友就问,你们检察机关也有专门查的部门啊?当时我就意识到普及和宣传反渎工作的重要性。所以在院里的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月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中,我们专门做了一本反渎宣传册发到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此外,我们反渎局与反贪、公诉和侦监等部门也保持联系,他们在发现渎职线索后,会立即向我们移送。对外,我们也跟行政执法部门保持联系,比如和公安、税务、海关和质监部门建立了重大事项通报制度。例如,有地方出现了一起医疗事故,是黑诊所致人死亡的案件,公安机关是要对此立案的。但我们就会研判,这种黑诊所本来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缔的,但这些部门往往以罚代刑,抓到后罚款几千元就放任其继续存在。我们就会以此为线索,追查卫生行政人员可能的罪。

除此之外,我们还善于在各种媒体平台上发现线索。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反渎办案人员通过新闻媒体提供和发现的信息,总共立案查处了渎职案件8件26人。举个例子,比如2014年的南昌生米大桥失火案,我们最开始在报纸上看到,该起失火案是由于大桥下的公交车失火才导致桥也着火,造成封桥半年多,直接经济损失达一千多万元,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我们就想到,大桥底下其实是不能停车的,很有可能是大桥管理处失于监管,存在渎职情况。最后院里对大桥管理处的所长和副所长立案侦查,现在该案已到法院了。

震惊全国的“幽灵户口”案

方圆:据院里介绍,你们曾经通过媒体报道挖出了一个大案?

饶剑:是的,“幽灵户口”案是我们通过媒体发现线索的又一个典型案例。2014年1月,央视“东方时空”栏目曝光了南昌等多地买卖身份证、户口的报道,有中介通过“内部人”贩卖“幽灵户口”。所谓“幽灵户口”,其实就是子虚乌有的假户口。看到这个报道后,市院反渎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并与市纪委、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取得联系,发现该案中涉嫌办理“幽灵户口”的人数超过900人,案情严重性远远超过想象。

经过纪委和公安的前期调查,我们得知是有基层民警为有关人员提供“幽灵户口”。那时候正值云南火车站案件发生,在个人身份证明方面如果有疏忽,很可能会给提供可乘之机。另外,大量“幽灵户口”可以用来进行非法交易,并被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诈骗、洗钱活动,比如官员利用假身份隐匿财产、办信用卡购买车房等,甚至可以随心所欲地人间蒸发,给国家利益带来巨大损害。

方圆:该案中有人涉嫌渎职吗?

饶剑: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经过调查,初步摸清了南昌市公安局某分局副局长应某、户政大队大队长朱某等人违规设立学校集体户、简化户口迁移程序、进行违规操作,导致假户口上户的事实。具体来说,就是从2011年8月开始,有个叫张某的人为出售准予迁入证明等落户手续从中牟利,找到应某、朱某,以方便高中生迁移户口参加高考为由向两人提出在南昌创世纪学校设立学生集体户口,许诺每落一户向户政大队缴纳几百元的“赞助费”。

2011年9月,应某交代朱某、黄某二人按照每户收取500元的赞助费为张某提供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经过协商,朱某与张某约定以每户收取270元至280元不等,但对外宣称为220元至230元不等,约定其中50元差价直接给朱某个人。同月26日,张某向朱某提供落户人员名单,在应某示意下,黄某在落户时违反《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违规提前签发了100余个准予迁入证明。

后来,在该公安分局研究创世纪学校设立集体户口问题时,应某谎称设立集体户口已经请示市局户政支队同意。不仅如此,因外省不认可手写的准予迁入证,时任户政大队教导员的曾某在明知学生户口迁移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情况下,还决定以“人才引进”的理由办理户口迁移,既没按规定要求张某提供相应审查材料,也没认真核对人口信息。

经我们深入调查,自2011年11月起,创世纪学校集体户口上共有726人落户,其中虚假信息户口共计102人。张某将这726份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以每户3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多人,该分局户政大队共收受张某的“赞助费”近8万元。

2014年3月5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罪对该公安分局副局长应某在内的4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到法院。

方圆:据说这个案子是零口供?

饶剑:是的,由于该分局分管局长到案后百般抵赖,我们就全面转变了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摒弃以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为目标的侦查观念。针对渎职犯罪涉案人员往往学历较高,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反侦查能力强的特点,我们在立案前就把客观证据抓实了,用相关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深挖地铁拆迁背后的腐败

方圆:你上任以后,在反渎办案上有哪些重点关注领域?

饶剑:很多办案都是围绕南昌城建发展展开的。比如地铁拆迁,这是为历史埋单,但要买的值得。南昌地铁的拆迁规划和预告很多年前就出台了,有些人就偷梁换柱,试图骗取拆迁款项,据此,我们也长期派人关注地铁拆迁。2013年、2014年,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就查处两起涉嫌、骗取拆迁补偿款案件,立案13人,追回国家损失249万余元。

该案涉及的是南昌的一个老城区,规划很乱,地铁拆迁有不小的麻烦。目前南昌市的拆迁评估价普遍都在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加上拆迁奖励每平方米能达到1.2万元的补偿。这样的经济诱惑还是很大的。

例如,南昌有一些20世纪60、70年代的老房子,是回形结构,中间有个天井,雨水、太阳都从这里进来,天井的面积按照规定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的。但如果拆迁人员不认真看图纸和走访就很可能忽视了这天井。有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就钻空子,把这块面积算在自己名下,算好之后立即拆迁。这就是一种。

骗取拆迁款的情形还有很多,比如我们并案查处的王某涉嫌诈骗一案,王某通过将他人的房屋租用证篡改成自己的房屋租用证,进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28万余元。而某区房管局原职工陈某则是与房管所的领导互相勾结,他根本没有房子,却凭着房管所发的公房使用证骗取了国家拆迁款38万余元……

方圆:这些环节都没有监督吗?

饶剑:由于南昌的地铁拆迁工作范围大都处在城区中心,拆迁对象都是老城区居民,关系错综复杂,而且时间紧、任务繁重,拆迁工作人员都背负着很大的工作压力。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部分拆迁工作人员抱着“赶进度、完任务”的心态,揣着明白装糊涂。

比如一个公房拆迁补偿案中,一些申请拆迁补偿的楼房高度最高的只有1.5米,最矮的只有0.5米,明明知道这个高度不符合办理公房证的规定,但为了赶进度,相关拆迁人员没有坚持原则,仅凭违规发放的公房证,就让其通过了验房、确权、房改,最后获得了拆迁补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另外,房管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监督,使得该领域易成渎职犯罪的重灾区。拆迁补偿的主要依据是房屋登记部门颁发的所有权证以及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他们拥有决定谁能获得拆迁补偿的最终权力,对于颁证程序没有专门的监督部门,这就给房管系统内部人员通过本系统获得相关权证进而获得补偿提供了便利。

方圆:查办这类案件遇到过哪些困难?

饶剑:首先是时间跨度大,取证难。这类案件并不是案发的时候才开始关注的,而是从几年前就开始了,并且我们查处的时候房屋一般都已经拆除了。我们统计了一下,从违规办理有关产证到我们查处,最长的已经过了10年,最短的都已过了5年。

另外,大多数案件是房管系统内部作案,隐蔽性强,不易发现。我们查处的案件中,最后得到拆迁款的大多数都是房管系统内部的人,他们办证的时候都是以别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亲朋好友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权证,十分隐蔽。

因被骗2.3亿

方圆:在你的印象中,有没有比较难忘的案子?

饶剑:要说难忘,应该是南昌某开发区财政局被骗2.3亿元的案子。我记得很清楚,2013年6月21日,该区财政局2.3亿元资金突然不翼而飞,当时被称为“621专案”。那天是一个周末,我从家里被叫去开会,到了会场,市院检察长、公安局长等领导坐成一排,现场的气氛很凝重,而且据说该案中央巡视组也很关注。

方圆:能具体讲讲这个案子吗?

饶剑:事情是这样的:江西省某县原副县长熊某,和该区财政局管理处原主任关系很好。财政局有资金需要存入银行时,都委托熊某去银行办理。熊某被利益蒙了眼,就找人刻了假公章,伪造银行对账单,以此蒙骗财政局。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本应当存入银行的钱陆陆续续从财务人员眼皮子底下转到了熊某手里。整整2个多亿元,如果不是财务人员,只要哪怕去一趟银行,查对一下账单,即可发现问题,但却把这些手续都交给熊某。直到有次财务处需要急用一笔钱,该局财务没事先告诉熊某,直接去银行取钱,结果才发现原先的几个亿只剩下了几百万元。财务吓出一身冷汗,立即向局长报告,才使得熊某东窗事发。

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控制了相关人员,同时联系反渎局提前介入该案。我们院里调动了市局反贪、反渎共20多名办案人员一起行动。最后,我们终于在珠海抓到了准备潜逃国外的熊某。最后,我们以罪等罪名对该区财政局局长在内的几名涉案人员提起了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接手这个案子时我的压力其实挺大的。渎职案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了,尤其是民生领域,所以不查不行。

方圆:说到民生领域,你们在这一领域查处了什么案子?

饶剑: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是查办了骗低保和农机购置补贴案件。城乡低保是城镇、农村困难户的活命钱,也是政府给予困难户的生活保障。然而,我们却从地方审计部门那里得知,南昌个别地方出现公职人员和个体户领取低保的现象。于是我们立即采取行动,挖掘案件线索,查办了背后的渎职犯罪共7人。

其中,南昌市某县检察院查办了为亡母办理低保的该县财政局社保科原副科长熊某、贪污一案。其实,从2002年开始,在该县开展城镇低保审批中,熊某就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假材料,为兄嫂、弟媳和已经去世4年的母亲办理低保,10多年时间里共获取低保金22.5万元。后来该县民政局发现后,取消了4人享受低保的资格。但是熊某知道后,又暗中办理了恢复低保,并将恢复后的11万元全部据为己有。后来,经过该县检察院,熊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2个月。

除了为过世母亲骗保,还有小孩没出生就实名吃低保的,也还有开奔驰有店面的有钱人吃低保的。有一些骗保的人,动用了大量的社会关系,所以办理这种案件阻力很大。我还记得某县检察院办理该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案时,我亲自到该县督查此案,当时的想法是,不管谁来都得把这案子查下去。

近年来,我们还对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员以诈骗罪并案侦查,促使其他人员积极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共追回了低保资金500万余元。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们还促进了民政系统开展低保户资格审查和清理行动,确保低保资金管理规范化、健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