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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贪婪交织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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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能变成金钱,金钱能体现父爱,这是多么美妙的逻辑。王立山,一个掌握手机独家权的“父亲” ,把这种美妙的逻辑发挥到了极致!

王立山案作为一起中央挂号的大案格外引人关注。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将王立山涉嫌贪污一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北京市检察院10人专案组在经过近500个日日夜夜的调查后,终于将王立山送上了法庭。

王立山其人

领导和周围的同事们心目中的王立山,是一位勤奋、刻苦、很有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的干部。作为原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总经理,他曾经被评为全国邮电器材系统的先进工作者。他在上任之初,曾经提出了一个“以行货打水货”的经营战略。正是这一战略的有效实施,使手机市场的走私手机受到了有效遏制,使北京公司很快就在全国手机市场上赢得了较大的份额,营销利润也创造了历史上的最好成绩。就是这样一个曾经创造出辉煌业绩的“创业精英”,却被不断膨胀的私欲与贪念拖进了无底的罪恶深渊。

王立山格外疼爱自己的独生女儿王红宇,他视王红宇为掌上明珠,王红宇有什么要求他会加倍的满足。他把这种父女之爱看得比生命都重要。

王红宇大学毕业后没直接找工作,因为已经过惯了依靠父母的日子,一旦要靠自己挣钱,她还真下不了决心。最主要的是,辛辛苦苦挣的那点钱,根本不够消费。1998年的一天,王红宇向王立山提出“我不找工作,我要做生意”。

女儿的执拗,让王立山费了好一番心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他终于下了决心,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给女儿开个商店,让她卖手机。

几天后,王立山带王红宇去山东老家,在山东省的烟台市,通过老关系,注册了一个由王红宇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不久,王立山又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女儿注册了两个公司,与此同时,他还在北京为王红宇注册了一个公司。几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均是王红宇;公司的会计主管是王立山已经退休赋闲在家的妻子;四个公司的大管家,是王立山的亲弟弟。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的利润开始月月锐减,每况愈下;坏账呆账大量涌现。在公司业务与日俱增的同时,经济效益却越来越差,财务收支出现了巨大的反差。

京城“718” 专案

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指示:将王立山一案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至此,王立山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问题彻底暴露出来。

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这是一起涉及利用全国手机独家销售权、在控制手机销售市场运行中所实施的重大犯罪。这起案件是一个凭借手中的垄断权力贪赃枉法的活生生的标本,在全国手机销售市场领域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它的时间跨度长达两年之久,手机销售量多,涉案金额巨大,涉及货款数亿元;案情极其复杂,账目繁多、混乱不堪,案件线索涉及全国各地数百家手机销售商户,其中大多数是个体经营者,与王立山所掌控的公司有近亿元的资金往来没有原始记录,给调查取证工作制造了巨大的困难。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接案以后,将此案定名为“718”专案。时任市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王双进亲自督办此案,并指示侦查二处组织力量投入侦破。

预审组第一次接触王立山,王立山一脸的轻松。面对预审人员的提问,王立山取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笔记本,将一笔一笔进出款项的情况讲得清清楚楚、合情合理。最后,他还为自己一再打保票:我没有占公家一点便宜。

审计组走进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的账目库房,面对堆积如山,混乱不堪的账册无从下手。审计组找出公司财务人员,要求他们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是一脸的无奈,他们拿出大量的白条:公司把大批的手机卖给了全国各地的个体商户,往来账目不计其数。面对这样一个烂摊子,连审计部门的专业人员也感到束手无策,他们一时也不知道从何处入手。

外调组的难度最大。因为外调组面对的是全国各地的数百家手机商户,其中大部分是个体手机经销商。这些个体户有一个共性就是“怕事”。他们担心会惹火烧身。害怕危及到个人的利益而不愿意与调查人员见面,更不会轻易出来作证。更有甚者,他们在经营中还经常偷漏税款,为防止引火烧身,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躲避外调组的调查。

一位关键证人,多次拒绝作证。他跟调查人员玩捉迷藏,调查组来了,他就立马逃到乡下躲避起来;侦查人员追到乡下,他又跑回城里。好不容易把他“追”到时,他又是一问三不知。就这样周旋了十几次。经过办案人反复做工作,苦口婆心,推心置腹,他终于被感化过来,配合调查组,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证据材料。

谜底渐渐揭开了。

突破口――补偿机

预审组一次又一次地提讯王立山,王立山一次又一次地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内容与办案人员周旋,这种交锋一直持续了20个回合。

经过20次的接触,预审组已经摸准了王立山的软肋。尽管王立山处处设防、守口如瓶,但有一点最让他放不下的,是对自己女儿的那份特殊的“父爱”。讯问过程中,他曾经不止一次地表白过:人们都说忠孝不能两全,可是我认为可以。我做到了。为了工作,我愿意作出牺牲,为了家庭,尤其为了我的孩子,我也愿意作出牺牲。

专案组从王立山的表白中渐渐找出了端倪:王立山的所谓家庭之爱、父女之爱,已经融进了自己的工作和权势之中。专案组查出的关于他的女儿以及王红宇的四个公司的情况,显然与王立山涉嫌犯罪有着千头万绪的联系。

外调组调查结果证实:王立山女儿的四个公司――烟台市开发区新宇实业公司、烟台市开发区华宇公司、烟台市开发区翔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诚络华宇公司,这些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都是手机买卖,货源主要是来自王立山的中国邮电器材北京公司。从四个公司的财务账目中,专案组发现有大量的资金往来都与王立山的总公司有着密切的联系。

预审组终于抓住了王立山的“七寸”!面对讯问人员的一再追问,王立山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了,他只好沮丧地承认:自己在处理自己的公司与王红宇公司的业务往来方面确实有私心、有过错。

从立案开始到全案侦查终结,历时一年多,专案组的10名办案检察官苦苦打拼了500多个日日夜夜。在这500多天里,他们没有休息过一天。双休日、节假日、年休假以及工作中的伤病都没有使他们停止过手上的工作。他们完成了任务,把王立山一案办成了铁案。获取的一系列证据材料装订成卷,4万多页、上百本,码起来有两米多高。

王立山自感大势已去,束手被擒的一刹那,他瘫坐地上、捶胸顿足、痛哭流涕,大吼:“我怎么可能认罪呢!我如果交代了,还不得判我500年呐!”

余音绕梁

2004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立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立山犯贪污罪(贪污总额1679万元人民币、39万美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总额为1.4亿元),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红宇,犯贪污罪(69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挪用公款罪(1274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王立山和王红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几天后,王立山被押去服刑。临行时,他对检察官说:“像一场噩梦。现在,噩梦结束了,我醒了。再后悔也晚了。”

是的,原本一位很有建树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领导干部,如今却沦为一个死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王立山的这场悲剧呢?

是父爱吗?

王立山所谓的“父爱”,并不是亲情,而是为自己的私欲找的一个借口而已。因为这种“爱”是建立在对公共权力的滥用、毁损基础上充斥着浓烈铜臭气味的爱。王立山“爱”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独生女儿王红宇,他更爱的却是金钱!他的爱越深,代价就越大,国家的损失也就越惨!

人们都说:父爱如山!父亲的爱是深沉的,它不张扬,能给子女无比的勇气!而当这种爱和贪婪交织在一起时,它就彻底变了味儿,王立山一直强调自己是多么爱女儿,其实,他的所作所为又何尝不是在一步一步害女儿!他说自己之所以会走上今天的犯罪道路,是因为太想让女儿生活得好一点,其实说到底,这一切都是他自己的贪欲膨胀到无法控制的地步,趁着手中还有权力,多为自己谋些私利而已!

这种既毁了自己,又毁了孩子,毁了家庭的“爱”,真的不要也罢!

栏目主持人: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