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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律师行业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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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精神,结合实际,就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省司法厅核准登记的我区司法行政机关辖属的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副局长黄海任组长,机关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并向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有1名合伙人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区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13日)

根据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成立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制定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律师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研究制定本所的具体落实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月14日至2012年1月24日)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报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25日至7月15日)

区司法局将对所属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疏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监督指导所属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各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处投诉举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案件。市局拟将集中全市律师管理科长分组到全市13个法院抽查部分属于律师办理归档的案卷,对全市律师执业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执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通报。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7月16至9月6日)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局将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等作出规定,修订完善全区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10月7至11月18日)

区司法局将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各律师事务所总结报告请于2012年10月12日前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抽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收集各所工作信息,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全国、全省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我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主任负责所属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三)求真务实,探索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下真功夫,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近几年来,我区律师行业已经多次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和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各所要消除厌烦情绪,克服活动年年搞、都是老一套的错误认识。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尤其是既要坚持重点、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统筹安排、有机衔接,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