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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韦津墓志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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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京兆韦氏是唐代著名的三辅冠族,其在唐代历史舞台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韦津是其家族成员之一,而未见于史载。本文以其墓志为主,试对墓主生平所任官职略作考释。同时结合碑文与当时史料,对墓主入蜀之后的仕途转折原因进行推测,期望从中展现出安史之乱唐代政府在“二元政治”时期的一些特殊气象。

关键词:京兆韦氏;安史之乱;韦津;韦见素;玄宗

一、《韦津墓志》录文

《韦津墓志》(为行文简便,此后简称《墓志》)见录于《石刻史料新编第三辑》第15册,据载“石出成都北乡[1]”,墓主韦津(700-769)出身唐代京兆韦氏,而未见于史载,今对其略作考释,将碑文转录标点于下:

韦津墓志

唐故朝议郎,试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赐绯、鱼袋,上柱国韦府君之墓志铭(并序)。

公讳津,字津,京兆杜陵人也。曾祖玄福,皇朝请大夫,兰台大夫,上柱国。祖昶,邓州内乡县令。父兀皇朝散大夫,郯王府主簿,上柱国。

公西京太庙斋郎出身,解褐宋州宁陵主簿,充海陆运判官,次任同州白水县尉,次任京兆府华原县尉,转授京兆府咸宁县尉。天宝中,非罪左迁澧州慈利县尉,量移蓬州大寅县丞属。

太上皇南巡,资授大理,俄摄监察御史,充山南采访判官,又充剑南节度判官,转大理司直,赐绯、鱼袋。又充剑南东川节度判官,转迁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俄摄监察御史,充山南采访知转运东川军粮。

公器盖傀伟,学通,立行可模,置言成范,英华外发,清白内凝,孝始人伦,忠为令德,于此,靡不兼综者欤。

公昔年以才见进,位列神州,俄遇佞臣,放徼。

朝廷称叹,钳口敢议于当时;忠耿敏伤,指鹿惑乱于往岁。

公惨惨不悦,顾影悄然,茕茕异乡,望闾井而兴叹。时属国步未泰,王途多艰,荏苒巴{,凡廿霜矣。维大历四年八月二日丁酉寝疾薨于成都府华阳县私第,春秋六十有九。以其月廿五日权葬于华阳县升迁乡之原。夫人京兆杜氏,先葬于权厝在今墓东北壹拾贰步。有子壹人,山甫都水使者。女壹人,适彭城刘协庭宇。飒然孤幼,如宾大临,泣血哀恸。路人痛灵榇寄于殊方,悲幽魂迷于故里。呜呼!上天何不仁也!

其铭曰:“言行成矩,举措合礼。诗躬六义,墨妙八体。与毋笃信,家孝悌。见危必持,临难能济。昌德俄倾,盛才代谢。白驹永暮,玄官长夜。五服轸恸,六姻噫。修奠祭,争攀神驾。棠阴倏度,芳猷匪秀。志莫从,宿心不就。积善何凭,崇德靡v。彼苍者天,冥冥孰究。”

二、碑文考校

《墓志》云:“唐故朝议郎,试太子左赞善大夫兼彭州别驾,赐绯、鱼袋,上柱国韦府君……”其中“朝议郎”属唐代文散官,据《唐代文散官阶品表》[2]查知,朝议郎属于正六品上,说明墓主韦津的散品为正六品上。而“太子左赞善大夫”本为正五品上[3],但其官衔前加有“试”字,即为试官。在唐代试官分为两种,第一种为试任其职,即“试者,未为正命”[4];而另外一种则仅为虚衔,出现于外官带职的试官,故唐代陆贽有云:“试官虚名,无损于事。[5]”,考虑到韦津身处蜀地,且兼外职,此应属虚衔。其后“兼彭州别驾”为实职,在唐代,别驾被称为州官中的上佐,皆为五品,是州刺史佐贰官,职责是“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而实际上这种闲差常是安置一些需要优待的人。陈茂同在《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中即指出:“一般情况下,上佐并无具体职任,因其品高俸厚,又不亲实务,故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所以白居易称这类官为‘送老官’。[6]”由此我们不难发现,韦津其人所任官职皆无实务可为,但品阶与待遇却十分优厚。

在官职之后,还有“赐绯、鱼袋,上柱国”,这里的“绯、鱼袋”指的是墓主章服品阶。据《新唐书・志第十四・车服》记载,服绯、配鱼袋应当是五品官待遇,而据《墓志》记载,韦津散官品阶应在正六品上,并未达到条件。因此所谓“赐绯、鱼袋”是表示此人享受五品待遇,服绯。鱼袋,是说唐代官员拥有一个象征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谓之鱼袋。依此,韦津以朝议郎的身份也可以享受五品官的待遇。

最后“上柱国”是墓主的勋。由于勋官在唐初与散官名称相同,渐至错乱,故至高宗咸亨五年(674)时加以厘革,定为十二转,以转数多少为高低。[7]其中上柱国为十二转,即勋官的最高级别,而墓主韦津作为一名闲散文官,却获得了最高勋官上柱国,可见勋官滥授极为严重,这必有缘由。陈苏镇先生在其论文《北周隋唐的散官与勋官》中指出:“贞观十一年,唐太宗明确宣布以文、武散官为‘本品’,勋官终于失去了‘本阶’的资格。由此,散官日趋贵重,勋官日益轻贱。[8]”这同时也和社会发展趋势分不开,在士大夫阶层为主流的唐代社会,代表武功的勋官很难维持其崇高地位。韦津无疑正在“文臣上柱国”之列,由此可印证当时勋官轻贱的社会现象。

据《墓志》,韦津出身西京太庙斋郎。唐代恩荫入仕方面,斋郎出身是一种主要手段。《墓志》记载韦津的父亲韦毓侔荨盎食散大夫、郯王府主簿”,散品为从五品下,韦津即依定制被选为太庙斋郎。其后解褐为宋州宁陵主簿。唐制,县主簿皆为从九品上,是门荫和流外入官的常见官职。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其地在今河南省商丘市。

此后韦津的仕途一直比较平缓,在京兆府周边的县充任县尉。直到天宝年间,他的人生出现了一次重大的转折。“天宝中,非罪左迁澧州慈利县尉。”碑文中的“非罪”应有两种释义:一为强加之罪,二为无罪。考虑到下文中提到“公昔年以才见进,位列神州,俄遇佞臣,放徼。”应取第一种释义更为妥帖。碑文中的“徼”意为边远之地。澧州慈利县,即今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此后墓主又“量移蓬州大寅县丞属”,所谓“量移”是指官员被贬谪远方后,迁回距京城较近的地区。蓬州大寅县即今四川仪陇县大寅镇,相较于慈利县,距长安较近。在唐代,量移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前贤对此进行过专门论述,如张云艳在《唐代量移制度考述》中谈到:“……一般情况下,左降官要想得到或内迁、或升调、或转任的量移,必须经过五考,即五考满才行……其次,左降官遇赦可以量移……再次,朝廷下令准许左降官提前量移。[9]”也就是说,常规下左降官必须在贬所任职满五考,而此次迁调原因却无记载,可以初步猜测并非获恩赦或特令。从时间上看,此次迁调在天宝年间,并在“太上皇南巡”之前,也即天宝元年至十四年间。据《旧唐书・玄宗本纪》载,这十四年间共有六次“大赦天下”。[10]皆无“左降官量移近处”的记载,而此前玄宗在开元间的两次大赦中都特意记载了此令,故本次量移是获恩赦的可能性不大。这应该是一次依照制度参与考课后获得的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