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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由季羡林先生任总主编出版了一套《中外交流史》丛书,该丛书共八册,①分由不同专业的学者执笔。其中《中外音乐交流史》一书由音乐史学家冯文慈先生编著。冯先生以“交流”为线索,以“中外音乐”为具体内容,逐层展示了中国与外国的音乐交流事件与过程。
文化交流对人类有何功用?季羡林先生在丛书序中讲:“文化交流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之一。”②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分属于不同学派的民族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在研究文化产生、发展等相关问题时,提出了文化传播论:即少数优秀民族创造文化,其它民族通过传播接受。这一理论是德国文化圈派、英国传播学派和美国历史学派的一致意见,虽嫌极端,但也从侧面说明:交流、传播确是文化发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不同国别、不同学派研究不同对象后所得的共同认知。“写文化交流史能够以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说明人类的互相依存,说明人类的相辅相成,说明人类文化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况。”③季先生会设“音乐交流”为专题,单独以专书出版,就是意识到“音乐交流”在人类社会中有存在,并承载了重要功能。
然而,自1922年叶伯和先生所著中国第一部音乐史专题《中国音乐史》算起,直至1998年,才出现了一部以中外音乐交流为视角写作中国音乐史的著作,这就是冯文慈先生的《中外音乐交流史》。六十多年间,学者们采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剖析中国音乐史的发生、发展,但以“交流”为题眼来研究中国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第一部著作确为《中外音乐交流史》。该书分五编,共十三章,下设三十九节。五编以时段划分,分别是:(一)先秦时期;(二)秦汉时期;(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四)宋元时期;(五)明清时期。涵盖的十三章则依据中外音乐交流活动的产生以及逐步深入进行划分,分别是:音乐交流之谜,与东邻、南邻音乐交流的端绪,与西域音乐交流的开篇等。这种结构可谓“纵横交错”,长时段中又排布了该时段的横向发展;横向布局时,先以历史分期总设不同阶段,再配以“端绪”、“开篇”等词展示发展脉络。真可谓“独具匠心”的安排!三十九节的每一节都是对中外音乐交流史中某一问题的专题研究。例如?押中国的伶伦律管是来自西亚古国巴比伦吗?张骞是否从西域带回《摩诃兜勒》?先设问,后自答,便于读者理解。此外该书还附有图片目录,以及书中涉及到的地名、人名、书名、曲名、文化音乐术语的索引,使得该书又具有中国音乐辞典的性质。
《中外音乐交流史》还有诸多优点值得借鉴,而给予笔者的最大收获是冯先生的怀疑精神。不夸张地说,这种收获可用“震撼”来形容。在书中,冯先生敢于对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几乎已成定论的问题提出质疑,并收集相关史料分析、论证,修正了前人研究中的一些错误结论。这使笔者充分意识到慎重选择史料、分析研读史料,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中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解读史料,而后在此基础上得出较为公允的结论。前人研究中出现错误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在选择史料时不够慎重、分析史料时不够严谨所致。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古书中许多名词今人已不明所指。故在参考古代音乐文献撰写史学论著时,必须进行史料分析。一旦对古籍中的名词做出错误解释,据此构建的“史实”就成了空中楼阁。试举《中外音乐交流史》中几例为证,浅析笔者由“震撼”带来的读后感。
《中外音乐史》第一章第一节谈到中国的伶伦律管来自哪里时,涉及到《吕氏春秋・古乐篇》中的记载:“昔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仑之阴,取竹於溪之谷,以生空窍厚薄钧者……”④对于“大夏”、“昆仑”这些古地名,今人的理解较为模糊,要正确解读这段文字,就必须先做史料分析。冯先生认为,这段古文需要校订的文字不少,又因为学者们也意见不一,造成了读者的困惑与误解。有一种不正确的理解是在中国音乐学家王光祈先生的著作中提出的:伶伦到达的大夏是葱岭之西的一个古国,在今天的阿富汗北部一带。因为错误理解了这段史料,王光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认为中国人是从西亚古国巴比伦学得的律学。对此,冯先生出:“中国史书上记载着不同的大夏,而且中国古代对于昆仑山的方位的观念有时也并不完全等同于今天的观念。两个大夏:一个是古代国名,地处葱岭以西,即今阿富汗北部一带。此说见于《史记・大宛传》等记载。后世的史书又记作吐胡罗,或吐火罗,这是一个人们比较熟悉的概念。另一个是县名,地处甘肃兰州一带,临洮西北,见于《汉书・地理志》等记载。”⑤在此基础上,冯先生又结合其他材料予以辨析,得出《吕氏春秋》所言“大夏”是《汉书・地理志》所注的甘肃兰州,而非《史记》所言的阿富汗北部。对于“昆仑”,冯先生则依据传世史料和已有的学术成果为论据,认为战国时期人们所指的昆仑山在今青海西宁之西的湟源一带。以这一时期昆仑山的位置和自然条件来说,从中土到达那里的现实可行性是较强的。然而照王光祈的理解,伶伦越过葱岭到达大夏国,再折回往东到昆仑山北坡寻找竹子,对于当时的交通条件来说缺乏可行性。所以,《吕氏春秋》中的大夏应该在甘肃兰州一带。得出结论之后,冯先生并未止步,又分析了王光祈形成错误结论的两个原因:一,他的精力以及时间有限,没有掌握足够的史料。二,他受到当时在欧洲流行的“文化圈”理论的影响,主张“中国从古希腊学到律制”。
冯先生鞭辟入里的剖析,使笔者有了这样的心得:在史学研究的当中,想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必然要遵守两个准则:一是尽可能的穷尽史料,二是切忌从自己假定的结论出发,而后仅寻找有利于自身研究的史料论证观点。冯先生对《吕氏春秋・古乐篇》中相关文献的重新解读,充分证明了分析史料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的重要性。步冯先生“怀疑精神”之后尘,笔者不能肯定冯先生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但冯先生分析史料的方法、思路,以及前人结论后继续追寻前人得出错误理论之原因的做法,却是值得学习的。
中国文明源远流长,留下了丰富的传世文献,但因年代久远,同一问题会有诸多相异的记载。所以,如何选择史料也就成为了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另一个重要问题。冯先生在《中国音乐交流史》第一章第二节论述中国西周穆王是否到过古代西亚一带进行音乐交流时提出:杨荫浏先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在讨论中外音乐交流活动起源时,以《穆天子传》和《列子・汤问篇》中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得出中外音乐交流活动可能起源于西周的结论。原因是《穆天子传》记述了穆天子驾驭八匹骏马,西升昆仑以观黄帝之宫的奇异经历。其间涉有西王母在瑶池相会并歌诗唱和,屡次演奏“广乐”等内容。《列子・汤问篇》中又发展出周穆王把能制作傀儡艺人的偃师带回中国的故事。但冯先生认为,《穆天子传》和《列子・汤问篇》中的记载都带有传说性,清代《四库全书》已改变了过去把《穆天子传》归为皇帝“起居注”分类办法,将其归入“小说家类”,原因是它“恍惚无征”,这代表了清代学者对其作为信史材料的否定。此外,相对于以上两则文献,《史记》中也有关于周穆王的记载,但《史记》中只有周穆王征伐西邻犬戎、周穆王令造父造车“西巡游,见王母,乐之忘归”以及赵简子听“广乐”的零散记载。有关西周穆王巡游奏广乐的故事是小说家结合了上述事实和神话编撰而成的。⑥此外,冯文慈在《崇古与饰古――杨荫浏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择评》还提出,杨荫浏先生将《穆天子传》和《列子・汤问篇》当做信史使用是想将中外音乐交流的历史推的更古,是带着“崇古、饰古”的心态来选择史料的。⑦笔者认为,杨先生著史时是否带有某种心态,今人已不得而知,也不好自行推断,但冯先生在论述该类问题时慎重选择史料的态度,确实让笔者受益匪浅。
《中外音乐交流史》多次体现了冯先生在研究中国音乐史相关问题时,对史料的选择、分析。严谨的分析不胜枚举,例如:在论述中日音乐交流史时,重新解读了《海内经》中提到的“天毒”,提出“天毒”乃“夭毒”,即日本的邪马台。⑧在质疑张骞是否从西域带回《摩诃兜勒》时,详细分析了《古今注》、《晋书・乐志下》以及《西京杂记》、《乐府诗集》中的相关记载,提出张骞带回《摩诃兜勒》的说法还需要有力的佐证。⑨在讨论长颈圆盘式琵琶是否与细君公主远嫁乌孙有关时,比较了傅玄《琵琶赋・序》和刘熙《释名》、应劭《风俗通义》中相关记载,并提出《释名》和《风俗通义》的史料价值显然要比《琵琶赋・序》高。⑩毋庸置疑,冯先生在《中外音乐交流史》的写作中体现出的治史方式,是值得推崇的;依据史料撰写音乐史时,分析、选择史料的方法,是值得学习的。因为正确选择和解读史料,是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得出正确结论的基石!这就是笔者读冯先生巨著后最深的感受,也是日后研究时谨记于心的良言。
①分别为:《中外音乐交流史》、《中外美术交流史》、《中外图书交流史》、《中外教育交流史》、《中外医学交流史》、《中外哲学交流史》、《中外宗教交流史》、《中外文学交流史》。
②季羡林《〈中外文化交流史〉丛书序》,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③季羡林《〈中外文化交流史〉丛书序》,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④吉联抗《吕氏春秋音乐文字译注》,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版。
⑤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⑥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9―10页。
⑦冯文慈《崇古与饰古――杨荫浏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择评》,《音乐研究》1999年第1期。
⑧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
⑨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1―32页。
⑩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4―35页。
朱诗旖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