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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与时俱进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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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如何做到与时俱进,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检察机关形象等方面,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呢?本文试从检察职业道德履行中面临的冲突问题开始分析,论述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关键词: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可持续发展

职业道德是各行各业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涵盖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检察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组成部分。在我国, 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中处理各种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一、当前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基层检察人员情况看来,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其中大部分干警有着较高的政治素养与以民为本的职业道德良知,有着良好的法治意识与对公平公正的执着追求。这部分检察人员能够自觉维护检察人员和检察院的良好形象。有部分检察人员只是把从事检察工作作为养家糊口的一个途径。在利益与人情的驱使下,往往容易左右摇摆,意志不坚,难免损害检察人员清正廉洁的高大形象。还有极少数检察人员缺乏责任心与良知,以自我为中心,违法违纪,枉法办案,追求利益最大化,严重破坏检察机关形象。

(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任务落实难

近年来,绝大多数基础检察机关政工部门配合上级院和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有影响的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一些成效,但是教育的组织非常困难,有些时候虽然层层部署,但在贯彻执行中往往大大折扣。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硬性要求多,联系实际少,实际实施不好操作。上级每年布置的政治任务太多,而基层检察院落实任务的措施与手段有限。造成一些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开展,只能应付了事。有些部门埋头于业务工作,忽视职业道德建设,主观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把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看作是“软任务”,因而满足于走过场。

(三)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监督与考核不完善

监督缺乏手段、考核缺乏硬度,无形中降低了职业道德建设的权威性与影响力,给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增加了难度。一是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际工作中,常常陷入一个怪圈: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部门,由于没有及时妥善地解决实际问题,导致某些思想问题的产生与延续;而政工部门做思想工作,又往往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与途径,最终使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缺乏约束力。职业道德教育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来,但操作上往往又把职业道德教育仅仅看成是政工部门的事情。由于政工部门没有管人、管物、管财的绝对权力,导致方方面面的约束力都不够,职业道德建设的任务难以落实,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缺乏专门的有效的外部监督组织和手段

虽然在外部检察院要同时受到上级院、地方党委和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制约,但其监督往往限于听汇报、年终考核,对于日常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其效果和作用有限。而且这些组织不是专门的职业道德监督组织,既缺乏专业人员也没有一套完善规范监督考核法规。在缺乏有效的专门的外部职业道德监督考核组织和手段情况下,仅仅靠内部的监督是不能真正完全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也不能取得长期的有效的进步和发展。

二、坚持与时俱进, 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稳步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

2011年底,中央政法委经过探索实践,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要求,更是广大政法干警的立身之本、发展之源、精神之魂、职业之基,是各级政法机关长期秉承的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和法治建设规律的根本原则和价值观念的理性集结体。有什么样的价值坐标,就会有什么样的立场和行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在忠诚、公正、廉洁是重合的,而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中对检察官的特殊要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内容上包含检察职业道德。一方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起着引领的作用,是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指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治范畴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灵魂,是指导广大的政法干警基本思想与行动规范。另一方面,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是实践政法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争当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它们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社会所倡导的,而和道德相背离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社会所谴责和限制。人民检察院应加强职业道德方面的建设,确保公平正义、清正廉明、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忠于事实的品格,内化成检察官的信念与整个队伍的自律精神。应直面当前的存在问题,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指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并且做到坚定信念、凝聚精神、指导工作。最终,使检察干警的价值观与社会道德价值体系逐步达到一致,使检察干警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三、注重统筹兼顾, 努力使业务工作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检察业务为根本,努力强化“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公正”的检察职业责任。要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入手,敢于碰硬,严肃查处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办案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规范办案程序, 严肃办案纪律,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依法开展侦查监督、立案监督、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最大限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以维护民权为核心,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百姓至上”的检察职业宗旨。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 在执法中真诚倾听群众呼声, 真实反映群众愿望, 真心关注群众疾苦, 真正解决群众困难, 让人民群众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起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 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如在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中, 要不断规范接待程序, 建立和完善“接访程序规范化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期限答复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保证每一次上访能做到快速、妥善、高效处理。对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 严格把好事实关、立案关、证据关、结案关, 对所办结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事事有回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投诉,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投诉渠道。对缠诉和无理申诉的群众,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 使其弄明法理,自愿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