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试论设计院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的优势与问题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试论设计院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的优势与问题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近二十年来,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换,市场业主需求多元化趋势增强,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迅速。随着这些因素的出现,国内的一些设计院也开始陆续走出国门外,大力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本文以设计院为载体,从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性出发,分析以设计院为主体的国外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以促进设计院进行国外工程总承包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设计院 国外工程总承包 优势 问题

工程总承包可以说是目前国际上开展工程较多使用的一种通用项目组织方式,这一方式不仅能够满足业主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规避及投资控制,同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经过近30年的实践,工程总承包在我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仍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以设计院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即从事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院受有关业主的委托,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以及施工,包括后期的试运行等过程进行若干阶段或者全过程的承包。

一、设计院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EPC)的重要性

(一)响应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走出去”的战略要求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中国也开始积极参与到世界经济运转过程中,国资委响应世界经济趋势发展的要求,倡导中央企业坚持“走出去战略”,提升国际化现代企业经营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各设计院也积极响应号召,与国外先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合作,吸收先进的管理与实施经验,不断促进中国关于国际工程总承包的实施与发展。

(二)传统设计院转换思想,提高综合实力大势所趋

设计院积极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项目,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世界一流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与管理方式,了解先进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国外工程总承包普遍认为设计是承包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工程的重中之重。因为设计工作不但牵涉到采购、施工等环节的如何开展,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试运行等阶段的正常运行。设计质量的优劣对工程的总体质量与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同时设计的紧凑与否也会直接决定资源的有效配置状况。因此设计院参与国外工程总承包能够有效转变传统设计院对工程总承包的单方面认识,突出对设计工作的重视及各程序的综合实施与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设计院的综合实力。

二、设计院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及优势

(一)发挥设计对工程整体的主导作用

国际EPC项目中,设计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总承包商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程度较高,而中国的建筑业结构长期以来设计与施工脱节,故中国承包商在运作国外这种以设计为先导的EPC总承包合同时很被动,往往只能采取联合运营或设计分包的形式进行项目总承包。

因此,如果由国内大型综合设计院担当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与设计工作进行有效融合,突出设计与管理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效益;并从设计源头角度考虑,突出设计在整个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作用,控制单方面设计与单方面管理工作所产生的整体承包工作的脱节,充分展现并把握整体设计理念在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实施中的作用;并利用设计院独特的设计与管理结合的优势,结合项目承包实际状况,构建出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同时集管理与设计为一体的现代化设计体系与模型,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科学发展。

(二)设计院的资源优势

由于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中国及海外的不断发展,很多设计院都看到机遇,纷纷加入到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与管理中来,而设计院本身也拥有工程总承包得天独厚的条件:不论是在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还是在科技研发、设计专利、造价预算、质量保证、项目管理等方面,均具有其他单专业承包商所没有的优势。

设计院拥有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包括中高级工程师、设计研究人员、国家注册师等。同时技术力量也相当雄厚,配有专业的设施,能够保证建设实施工程项目的高端技术应用,避免因技术性的缺乏而导致工程延期或者其他安全性问题。另外,设计院的设计工程师还参与到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工作的全过程中,更加清楚施工的技术要求,并提高采购及施工工作的质量,保证工程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

(三)施工现场的优势

设计院有大批专业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因此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了解业主的要求和设计意图,从而有针对性的对设计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规划,保证设计与施工的顺利搭接,进而加快工程进度,快速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控制设计变更,并进行概算控制,节约了施工劳动时间,降低了施工成本,控制了工程建设造价。换句话说,设计院工程师若参与到工程总承包项目,会更加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有效性及投资等方面的关心,合理优化总图方案,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及针对性;另外还能通过对方案进行优化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缩短周期,促进项目的又好又快发展。

(四)质量保证优势

设计院开展国外工程总承包,可以将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都汇集到一起进行,使设计、采购、监理、施工各技术工程师之间沟通更为方便直接,相互交流技术与疑问,从而较好地解决问题,保证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同时还能突出方案的工艺性价值,满足制造与施工的要求,并能有效避免因为不理解设备采购及施工而造成的错误及问题。设计院对工程进行整体布局,有效克服有关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相互独立的状况,从而提高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与水平。

三、设计院在国外工程总承包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投标报价阶段的风险

项目立项阶段主要包括对资料的收集工作及现场的勘查,以了解国外工程的相关具体情况,包括社会发展、资源分布、价格水平、人力成本以及国外政治制度、战争、相关法律规定、宗教、习俗、外汇、保险、信用、劳务、金融、设备维护、技术、材料、仪器、环境、污染等状况。通过分析总结这些状况的综合影响,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承担等进行充分的论证,以保证项目未来的正常实施。另外通过对当地实际环境条件的调查与分析,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可控风险与不可控风险等的敏感程度与自身的承担能力进行有效分析,衡量工程实施的效益及必要性。但在实际进行国外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前期准备工作往往受种种条件限制,并不能进行充分的调研与分析,导致前期对工程潜在风险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不准确,为日后工程的安全进行埋下隐患。

另外在项目投标报价阶段也存在一些风险。包括是否能够有效满足当地特定建设标准与技术规范的风险;以及其他人为、非人为的条件或者限制所造成的其他方面风险等。

(二)合同谈判阶段FIDIC条款风险

FIDIC条款因受英美法律传统等方面的影响,出现了许多与中国目前相关规定不相符的问题。如FIDIC是单价合同,这与国内通常采用项目概预算的方式不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才是支付价款的法律依据;又如FIDIC合同中“工程师”享有充分的授权,工作开展相对独立,这与目前国内建设单位对作为“工程师”的第三方工程咨询与监理不信任的情况大不相同。因此在与国外业主进行合同谈判时,对“工程师”的作用条款要有足够的了解,才能保障未来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样工程担保作为FIDIC规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了投标保函、工程保留金保函、工程款支付保函、履约保函等规定,而国内行业内较多只采用履约保函与投标保函。与国内担保形式相比,FIDIC相对兼顾了业主与承包商的担保公平,如工程款支付保函,约定了业主如果未按主合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则由担保方在代为支付,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承包方的权利,促进了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设计院在进行FIDIC合同谈判时,一定不能只沿用国内的思维习惯,忽视有利担保的条款细则。

(三)项目管理中的风险

国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开展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合同的有效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物资供应的科学管理、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风险等内容,这些风险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的安全施工及顺利完成。比如在合同的拟定与执行中是否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有无不规范操作;物资供应是否有序合理;财务管理是否有不合法收入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人事管理是否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是否有无资质人员参与等。

四、改善措施

(一)重视对工程总承包进行风险管控

工程项目从开始到结尾都会存在形形的风险。因此,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要考虑采用不同的应对措施。工程总承包对风险的控制主要有风险自留、风险转移和风险规避三种处理方式:根据风险的成因,选择“自留控制方式”的往往是一些可预见的,可避免的风险,比如海外工程总承包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风险,建筑质量风险等。对于已经自留的风险,一定要加强控制,使风险降到最低;风险的“转移控制方式”,是根据成因,选择一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甚至在风险发生时不能通过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损失减免的重大风险(比如海啸、地震等引起的风险),通过保险、保价、政府担保等手段将这些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或政府的头上;“风险的规避”,则是针对一些明显预见或者正在发生的重大风险,避免在具有此类风险的地区承包工程,或者要求工程在可行的范围内进行转移,从而来规避这些风险,降低其发生可能性的一种手段。

(二)有效利用FIDIC条款

充分利用FIDIC条款,尤其是在前期的合同谈判中,要特别注意与国内习惯不同的条款和模糊不清的条款,比如索赔条款,变更条款,单价条款等等,以有效保护自己,赢得索赔先机,降低风险,避免损失。

充分利用FIDIC条款中关于会员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要求对方及同行接受行业对全社会的责任,不断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解决办法,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提供咨询建议公正且客观;明确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原则,包括双方合作的基础、变更与补救条款等,尤其应明确条款中的一些敏感点,如责任承担、风险分摊等,避免模糊条款应用于工程实施后对自身造成的损失。

此外,在签署FIDIC合同时,还要特别注意“书面为准”原则。即凡事不论巨细,皆要在合同上清晰的写明,添加注释,切不可轻信口头承诺,不能把商业道德与法律依据混为一谈,法律上严密准确,无懈可击,以避免未来由于条款疏漏而引发争执,降低损失。同时要坚持商务封闭原则,不做开口支付,涉及到时间和数量的条款坚持“有上限即有下限”的封口原则,以避免业主可能出现的因没有上下限而随意决策侵害承包方利益的行为,既保障自己的权利,也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建设的总承包方式有效满足了项目建设需求并逐渐成为工程建设的主体模式。设计在工程总承包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因此以设计院为主体的承包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建设的技术与质量,从而缩短工期,节省资金。以设计院为主体的国外工程总承包需要在国际市场中不断发展并壮大自己,更好的发挥自身特长,促进自身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潘小颖.对设计院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思考[J].陕西电力,2007;35

[2]杨云会.EPC国际工程项目的设计控制和运营管理[J].有色金属设计,2007;34

[3]韩孜.浅析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优势与不足[J].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10;29

[4]宋绪鹏,范明波,王万潮等.论设计院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优势[J].现代商贸工业,2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