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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梭人的性文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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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成年男子“走婚”是一个传宗接代繁衍后裔的途径?只是不同于其他民族夫妇长年生活在一起。他们是日暮而聚,晨晓而归,暮来晨去。

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种婚姻模式。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白天,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在聚会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白天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的时候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或女方家中长辈起床后才离开,会被视为无礼。

走婚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摩梭人的习俗,摩梭人除了少数因为要增加家庭劳动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没有结婚制度。走婚是情投意合的男女透过男到女家走婚,维持感情与生养下一代的方式。由于母系社会中由女性当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归母家生养,生父会在满月时公开举办宴席,承认彼此的血缘关系,避免发生同父。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

走婚的男女,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因此感情自由度较婚姻关系更纯粹,但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不管哪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

现在来讲“阿注”定居婚。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家家居住的 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去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她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 (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与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她们这里,不存在“第三者”,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 “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股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一生中男人想去就去,想回就回,落个两袖清风。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这也是一个谜。

摩梭“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 “阿注”是常有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在他们的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访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 “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母系”大家庭是每个人的庇护所,对于成年男子来讲,“母系”大家庭是他们赖以生活及养老送终的最好乐园。男子汉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这就是他们“走婚”习俗能延续至今的原因之一。

当少男、少女到13岁时,“母系”家庭就要为他们举行“成丁礼”,给女孩子穿裙子,给男孩子穿裤子这个典礼对摩梭人一生都至关重要。

少女到了13岁“穿裙子”后,妈妈们会说:“小鸟儿出窝了,该学会自己飞了,往后不要再同小娃娃们一起玩了。”到了十七八岁,妈妈或祖母不准她们睡木摞大平房的大火塘边,叫她们到门楼上专门为女儿准备的闺房里住,到那时就会有小伙子成天盯着她们,会托人或利用各种交往送来礼物。在这个民族中姑娘们是绝不会向男子讨好的,都是男人主动上门,如果姑娘确实喜欢你,她会送给你定情物,叫你到她家去求婚,举行“走婚”仪式,约定暗语夜晚相会,你一去她就会给你开门,时间长了就会结下百年之好。从此他们的关系便公开化了,不在偷偷摸摸的“走”了。当小孩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便要给小孩洗身,便要给小孩洗身,叫“打三朝”,舅舅为之取名,抱出来晒太阳,在院里走一走。满月卮孩子的“阿日” (意为奶奶)背着猪肉,拦着羊、提着鸡及小孩的生活日用品,还要带着送给祖母,母亲、舅舅的礼物来看孩子。

泸沽湖养育的摩梭女儿,个个美丽健壮、勤劳善良、情深似海。她们在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花房里编织少女的梦,实现她的情真意挚的爱。她们没有古圣先贤留下的清规戒律,没有孤寂,失落的烦恼。忧伤。她们不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一切:她们不会做金钱,物质和权力的奴隶,她们按照自己的质朴本性,遵循自己心儿的指引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

无忧无虑地劳动、生活,恋爱:在母亲湖的山光水色中最大限度地展示自己纯朴的本色:在摩梭人最隆重,最热烈、最欢乐的格母女神的庆

典――转山节中尽情地唱,尽情地跳,尽情地享受生活的甘甜。

目前,世界上的人类社会大多数选择一夫一妻制,据说这其中的原因是私有制产生后,人们为了财产的继承,必须明确孩子是谁的。这说明如果没有财产继承等经济问题,一夫一妻制是可以取消的,它并非天经地义,非此不可的一种选择。一夫一妻制发展到今天,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有的国家离婚率高达60%以上。最近美国搞了一项调查,有一半以上的人主张废除婚姻制度,甚至有人预言,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将不复存在。有专家预言,走婚将是许多民族,许多国家未来婚姻的选择。

走婚是以感情为基础,以性享乐为目的的一种婚姻家庭模式,它可以随便变换,可以同时拥有多个恋人,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至今还部分保留在丽江泸沽湖的摩梭人、红河哈尼族的叶车人以及大香格里拉鲜水河峡谷的扎坝人中。

这种婚姻形式是这样的 家庭以母亲为核心,女孩14岁之后,家里就给她在祖屋旁边盖一间婚房,她就可以找情人了(当地人叫“阿夏”)。而男孩到了成年以后,就走出家门找女孩子走婚。他们的走婚,不是夫妻在一起过日子,而是并不结成固定的伴侣。白天他们各自在母亲的家中吃饭劳动,到了晚上,女方在自己的婚房中等待,敞开的窗户表示她那晚还没有配偶。男方在母亲家里吃过晚饭以后,可以随意地去找自己喜欢的女子,男方到了喜欢的女方的窗前,向其表示爱意,女方如果也喜欢该男子,她就会打开门让他进来,同时把窗户关上,向别人表明她当晚已经有配偶了。生下的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

这种婚姻形式非常适合现代人,它克服了传统婚姻的弊端,也不会出现审美疲劳。白天,他们各自在母亲的家里劳动生活:夜晚,他们则在一起,享受着性和爱的快乐。

这种方式不会出现有人借结婚为名骗取对方的住房或钱财的问题,他们在财富上是完全独立的。它尊重人们的多样性选择。它不要求每个男子每天晚上都只能到某一个女子家里去,他可以充分选择他所喜欢的女子。而女子也不需要被动地一生守着一个男子,不需要忍受有虐待倾向的男子的家庭暴力行为:她可以在每晚到她窗前来的男子中,选择她喜欢的男子,既可以是她喜欢的某一个人,也可以是她喜欢的不同的人。这给女子也带来了充分的性和爱的快乐。她如果对很淡漠得话,她可以把窗户关上不让任何男子进来,她如果很强得话,她也完全可以选择同样很强的男子,以达到双方性的和谐,充分享受性的快乐。这种婚姻所要求的不是一方的贞洁,而是双方充分享受性的快乐。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渐进过程,我们走婚网目前提倡的是这样一个模式:男女结婚或恋爱后,他们不住在一起,而是各自分开生活,有各自的经济来源,事活空间,平常通通电话谈情说业和独立的生爱卿卿我我,但一到周末和节假日放假,他们就聚在一起,过他们自己的浪漫小生活。生了孩子,由双方父母照管,但两人必须定时存入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并随时抽时间去看望孩子。到了中晚年之后,双方都涡望稳固的爱情和稳定的家庭,那就共同集资买房,然后将孩子和老人接过来一起生活,享受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