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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个方面入手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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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以扩大民主为方向,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规范用人行为为目标,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荐提名、酝酿讨论、决定任用等关键环节,做到边落实、边实践、边探索,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人的公信度

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针对性为目标,实行定期分析、定期研究干部制度。一是实行定期分析干部制度。每年结合干部调整和年终干部考核,定期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分析,重点分析领导班子运行的基本情况、班子结构和干部配备情况、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后备干部队伍情况。针对分析查找的有关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近年来,结合先进性教育、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开展了多次主题教育活动。*年底,为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换届工作正常进行,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等机关还协同合作,运用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干部思想动态的了解,并形成具体的调研报告以供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进行参考。二是完善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干部工作,重点研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方案及任免事项,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在制定干部调整方案时,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行重要岗位的全委会民主提名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差额考察、全委会票决(征求意见)、常委会票决以及任前公示等,做到程序不省略、办法不变通、操作不走样,以程序制度的规范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公开。此外,还结合干部调整,在领导职务任期制、交流制、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以及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探索,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为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实行定期公开选拔及公开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年,江北区分别面向全市和全区开展公开选拔区管领导干部和区管后备干部,实行“两次公选,一次操作”,在公选中做到“选备结合、选育结合、选用结合、选引结合”,既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到领导岗位上任职,同时也在区内发现和掌握了一批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此外还有40余名区外优秀人才被引进区内工作。*年,该区推出了19个中层领导职位及3个区管领导职位进行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运用个人意愿申请、岗位能力评估、情景模拟等手段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开阔了组织部门的用人视野。*底,结合区管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考评工作,通过群众推荐、领导推荐、组织推荐等途径,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区管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区管后备干部队伍。

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化为取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在民主推荐环节扩大民主,规范提名权。全面实施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对每一区管党政正职拟任职位提出2名(含2名)以上的参考人选名单,在全委会成员中公开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由全委会成员进行民主推荐提名。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由干部所在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投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年开始还实施了区管干部个人意愿申请制度,效果明显。二是在干部考察环节扩大民主,规范评价权。通过实行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等,拓宽考察渠道,扩大考察范围,把年度考察与专项考察、平时考察与重点考察、谈话考察与纪检、审计调查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注重了解干部群众公认程度,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考察人行为,明确考察人责任,防止考察失真失实。试行领导干部道德评价体系,加强对干部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考核,努力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是在干部讨论环节扩大民主,规范决定权。实行新提拔干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的新提拔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有异议的暂缓或取消任职资格。认真做好干部任用前的意见征求工作,及时与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区委常委会表决前还书面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实行区委讨论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进行认真讨论酝酿,形成基本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无记名票决;对街道(镇)党政正职、区级机关正职拟任人选和提名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在区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前,书面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

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为重点,努力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一是运用公开公示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江北区镇乡、街道、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与考察公告制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全面推行考核公告制,特别是在乡镇换届、街道、区级机关全面考核以及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都按规定对考察要求、考察组名单进行公告,并有机结合廉情公布和政绩公议,坚持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通过干部监督员加强专门监督。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每两年聘请一批熟悉干部工作、公道正派、敢讲真话的离退休老同志及在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担任干部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四项监督职责,一年两次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他们对区委和区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不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区里相关重大会议、通过经常性沟通及时了解掌握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对领导干部有关情况的反映。三是通过组织横向联系加强组织监督。建立了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工作联系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工作联系的意见》,每季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区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个人事项、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一个时期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互通情况,进一步从组织上加强对区管干部的监督,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定期召开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各相关单位将自己掌握的有关情况及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互相通报,互相交流,较好地掌握了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四是运用审计制度加强纪律监督。根据《江北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责任单位每年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年开始,区委和区政府还联合制定了《江北区人事审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严格的人事审计结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单位每年一次人事自查,并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区人事局牵头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五是运用记实制度加强程序监督。*年起,全面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主要记载事前沟通、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反馈、征求分管领导意见、部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讨论票决、任前公示和任职等程序的执行结果,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降低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风险,增强了干部工作的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