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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水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规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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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新形势下促进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 农村 土地流转 现状 规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 S21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8-0017-02

一、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党在农村的一贯政策。目前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和规范,以防止发生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与“非粮化”以及流转工作不规范化引发纠纷等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建水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辖8镇6乡142个村(居)民委员会,1563个村(居)民小组。据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记载,共有总农户13.25万户;总农业人口46.28 万人;总农用地总面积171.77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32.0052万亩。近年来,我县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到2014年6 月30日止,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为 16.2828 万亩,约占总土地面积的9.48 %,其中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面积5.4159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92 %。

1.形式趋向多样。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基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其中转包、出租两种形式最为常见。在家庭承包耕地总流转面积 5.4159万亩中出租形式流转土地面积 4.435 万亩、转包形式流转土地面积0.7625万亩,分别占家庭承包经营流转总面积的82%、14%。

2.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全县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面积11.4585万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70%,实现了土地由零散向连片集中种植。

3.主体趋向多元。农村土地流转主体由农户之间单一主体向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多样成分转变。如南庄镇葡萄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将农户与业主联系起来,大力发展葡萄产业全镇种植葡萄6万亩,成为建水县土地流转面积最大的乡镇。

4.对象趋向跨区域。流转对象打破了原来流转不出乡(镇)、不出县的传统观念的局限,趋于县外、甚至省外的企业和个体种植户。这种跨区作业丰富了本县农村种植品种,这些外来种植大户的涌现加快了建水县农村土地流转速度。

5.期限由短期向长期转变。据调查,全县16.2828万亩的土地流转中,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流转面积11.873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3%。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进展较快,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县土地流转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1.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目前我县、乡(镇)、村没有相应的土地承包流转服务平台,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零散的状态,相关部门摸不清底子,上报的数字不准确、不及时。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流转有的不按规范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甚至与现行法规相冲突,如流转土地的时间超过了二轮延包的剩余时间等。

2.创业扶持难度大。政府对流出土地农民的就业创业扶持措施缺乏,农民转出土地普遍存在后顾之忧,山区大部分土地因地形多样、交通不便导致成片流转、集中连片难度较大。

3.资金杯水车薪。政府扶持规模经营的资金投入不足,尽管县政府出台了一些奖补政策,划定一定金额作为专项奖补,但毕竟数额有限。相对于农业项目大投入实属杯水车薪,且远水难解近渴。

4.技术层次低弱。目前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流转主体大多还处于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信息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

5.效益缓慢低微。当前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种植的居多,且农业规模经营项目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利润低。加之当前短期流转、粗放经营较多,同时农业是受自然与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风险大,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缓慢低微,直接影响企业、个人转入土地的积极性。

6.纠纷时有发生。受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界限(特别是自留山和自留地)的登记资料缺失、土地流转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现象、因国家惠农政策农民争抢土地承包权、农民因利益趋动争夺国家征地的补偿款等因素影响,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且有时难以调和。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及措施

建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其作为发展农村现代农业的切入点,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力推进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1.健全机构,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我县依法成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组建仲裁庭;设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建水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心,同时,建议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求各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有条件的村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基本形成以县为中心,以乡镇为单元,以村为基点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外引内联、牵线搭桥,及时为土地流转提供流转信息、政策咨询、资质考察、合同指导、备案登记等服务,为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体系。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土地流转。强化宣传引导。为充分调动农户流转积极性,让农民认清开展土地流转的实际好处,彻底打消农民后顾之忧。我县多次组织乡(镇)、村相关人员学习土地流转经验,以会代训或下村与农户面对面交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通过宣传发动、考察学习,充分进行前期铺垫,使广大干部群众从理解接受到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促进了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3.是搞好工作督导。为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稳妥、顺利运行,我县纪检、监察、国土、农业、农经、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发挥各部门的督查主体作用,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督导机制,形成督查合力,督促指导各地依法、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金融信贷,促进土地流转。一是国家不断完善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强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解除土地流出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作用,增加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帮助规模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的实际困难,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5.搭建平台,搞好服务,规范土地流转

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确保流转平稳有序进行,一是建立“有形市场”,针对过去农村土地流转渠道不畅、运作不规范、容易产生纠纷、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2004年,我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于2012年在县农经站修建了仲裁庭,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强化流转服务。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心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整理、掌握全县有关土地流转信息,无偿为供求双方提供流转信息、流转程序咨询和法律咨询;指导流转双方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三是规范操作程序。首先是规范土地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的主体是群众,在群众自愿基础上,重点引导土地向有实力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流转。其次是规范流转程序。流转供需方必须向乡镇农经站提出流转申请,明确土地流转的形式、期限、指导价格等。有流转意向的供需两方达成口头协商后,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第三是规范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乡镇流转服务站对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6.进一步培育经营主体。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能人和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使其成为专业大户;强化流转大户扶持措施,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巩固扩大土地流转成果。

7.强化流转服务。完善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指导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规则,搭建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土地流转的热点难点,包装推出一批土地流转项目,实现对外招商。同时强化经营实体监管,确保其履约能力,减少低层次、短期性流转。

8.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统筹涉农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继续加大规模经营扶持投入;逐步扩大和深化农业保险,构筑农业实体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保障体系,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手册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9年10月第1版;

[2]《农业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8]10号)文件;

[3] 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