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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清明节前。身材弱小、面容清秀。她在一排排公墓间穿行,时不时在一些墓碑前停留,默哀。黑色大理石墓碑简洁肃穆,镌刻着曾经鲜活的面容。这些墓碑下,并未埋葬她的任何亲友,甚至,那些她停留过的名字,生前都不曾认识她。但她知道,埋葬在这里的生命,都还以另一种方式活在这个世上。她,叫李翠英,湖南省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独自和参与完成了湖南省一半以上的器官捐献成功案例。
四年前,李翠英还是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移植科的一名护士。但这样一句话,改变了她的职业选择――“李护士,我什么时候能等到器官?”这是移植科病房里,那些面容黯淡、每天在鬼门关徘徊的病人,最常问的。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在等不到答案的绝望中离开人世。那时李翠英常常边流泪送走患者边想,“该怎么救他们?”
机会来了。2011年3月,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展一年后,李翠英成为一名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器官捐献要求很高,如果不能在心脏停跳后极短时间内摘取,就失去了移植机会。所以,李翠英必须“随时出发”。可是和抢时间的辛苦相比,偏见和误解,才是真正的阻力。
四年来,李翠英协调或参与成功的捐献案例已有80例左右,占湖南全省总量50%以上。这“不可能的任务”是怎么完成的,个中滋味,只有她自己知道。
2013年,五岁的男孩展展意外摔伤,生命垂危,其父母主动提出捐献幼子的角膜。“我们想让别的孩子用展展的眼睛看看世界。”然而,当李翠英进一步提出捐献器官的建议,夫妇俩断然拒绝了。怎么办?她没有继续劝说。同样是母亲,她无法忘记从ICU窗口里望到的孩子的脸。她开不了口。
但第二天,李翠英还是给展展父亲打了个电话:“大哥,我也是母亲,不舍得孩子走,可用呼吸机吹着,孩子更遭罪。我不是来劝您捐献的,只想以母亲的身份劝您,放手吧,让展展安静地走……”电话那头,展展父亲沉默良久。半小时后,夫妻俩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下了“同意”。
这样的“将心比心”还有很多――她跑遍大街小巷,给亡者买合适的衣物;她给等待出殡的捐献者擦身、换衣;她从不拒绝家属请她出席追悼会、扫墓的要求;有人打来电话询问受捐人可好,她不厌其烦地查询、回复。“器官捐献的意义,不仅是重生,更是一种延续。”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