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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侦查学专业案例教学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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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模式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发生联系的桥梁,是教学目标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体系。如何将案例教学法这一复杂的理论体系转化为在侦查学专业教学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模式便更有实践价值和研究意义。因此,以“剖析式案例说理、演示式案例验证、互动式案例讨论、专题式案例研究、模拟式案例训练和意外式案例研讨”所构成案例教学模式,将为侦查专业教学提供“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 教学模式 侦查专业 应用

世界上最早的案例教学法始于美国的哈佛商学院,也是全球范围内最其有影响力,最成功的案例教学典范。由于案例教学法的成功,哈佛商学院培养出的职业经理人在美国的各大财团中占到三分之二。其实,在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就第一次引进了案例教学法。19世纪90年代,哈佛医学院也相继启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和医学教育领域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功引起商业教育领域的兴趣。在1908年,哈佛商学院成立之时,案例教学法被正式引入商业教育领域。100多年后,案例教学已经成为哈佛商学院所独有的教学方式。随着案例教学内容和方法的不断完善,案例教学方法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

一、侦查专业案例教学模式的构成

教学模式是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发生联系的桥梁,是教学目标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体系。如何把现实中的案件带到课堂,把教学的双方带到案件的真实情境之中,把枯燥单调的理论讲授转变成侦破真实案件的公开讨论,把束之高阁的理论框架转变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可操作的实践,从而培育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破案能力便成为侦查专业教学关注的重点。

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设定而策划,由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剖析式案例说理、演示式案例验证、互动式案例讨论、专题式案例研究、模拟式案例训练;由部分学生根据教学需要收集的并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意外式案例研讨就成为新型案例教学模式的基本构成。

(一)剖析式案例说理

剖析式案例说理教学模式,是教师在课堂讲授侦查理论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适当讲解有关案例,用案例来说明某些理论观点,“寓理于例、以案说理”,启发学生理解相关侦查理论。这种教学模式可以通过实战案例的剖析把抽象的侦查理论具体化,将抽象的侦查理论置于一定的案件情景之中,使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所要讲授的侦查理论在侦查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和表现,从而恰当地掌握它们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同时,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使学生进一步牢固掌握侦查理论知识。

(二)演示式案例验证

演示式案例验证教学模式,就是教师在侦查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适时播映有关案例教学视频资料,使学生通过观看这些视频资料更加形象地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的实际表现和做法。案例演示是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模式,它的优点是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在运用这种教学模式进行侦查理论教学时,要求所演示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相关性和时代性。即所演示的案例必须具有突出代表性、能充分说明侦查理论某个方面特定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特定时代侦查破案的趋势和方向并涉及到多项侦查措施,以增强学生综合运用侦查原理和侦查措施去分析、侦破案件的能力。所演示的案例既可以是成功侦破案件的范例,也可以是在侦破案件过程中遭受挫折的案例,以使学生汲取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三)互动式案例讨论

互动式案例讨论教学模式,就是教师在侦查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适时组织学生对某一案例进行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侦查理论来分析具体的案件,解决实际问题。案例讨论式是一种启发式、参与式、民主式的教学模式。妥善运用案例讨论式进行侦查理论教学,可以启发学生始终保持积极的思维状态,使学生开动脑筋,认真思考,寻求答案;同时可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学生运用侦查理论去侦查破案的能力;并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在讨论时互相启发,广开思路,使大家对相应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理解越来越深刻,从而加强对所学侦查专业理论的理解。

(四)专题式案例研究

专题式案例研究教学模式,就是教师在侦查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根据一个已经侦查终结的案例,确定一个研究课题组织学生分小组围绕该课题收集各种资料,写出研究报告。案例研究式教学内容更丰富,更贴近现实。妥善运用案例研究式进行侦查理论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学会和掌握案例研究的基本方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侦查理论水平和写作水平,提高学生思维、决策和采取适当侦查措施去侦破案件的能力,训练学生系统思考问题的方法和采取行动的勇气与决心,把学生所学的侦查理论转化成侦查实践的技能。

(五)模拟式案例训练

模拟式案例训练教学模式,就是教师在侦查训练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内容,根据侦查部门的实际办案程序和某一案例的案情,模拟犯罪现场和实际办案程序各环节案情,组织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现场勘查、侦查理论、技术检验、讯问等办案知识和技能,进行实战训练,使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这种教学模式可以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缩小理论知识与侦查实际的距离,可以提高学生对将来从事侦查工作的适应性,进一步牢固掌握所学侦查理论知识和各种侦查技能,增强学生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的综合实战能力。

(六)意外式案例研讨

意外案例研讨,就是在教师预先设定教学主题的基础上,由一部分学生收集实际发生的案件并作预先设计,教师和其他学生共同参与“未知案件”的侦破的过程,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唤起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潜能,提高教师的应变能力,促进教师自觉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侦查专业案例教学模式的目标定位

教育的根本在于人才的培养,通过教育给予学生知识的累积和储备,使学生成为可开采、可利用的“优势资源”,同时通过教育要培养学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使其成为可反复开采和利用的“再生资源”。

(一)夯实基础,宽理论

20世纪以来,智能化、组织化、暴力化犯罪以军突起,如果现代侦查人员缺乏从广阔的视角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就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犯罪形势。因此,如何扎实学生的侦查理论基础,宽厚学生的侦查知识积淀,拓展学生的侦查学科视角,进而培养学生能够对邻近专业的知识进行统整、融合,遇到问题能够从跨专业的视角、开阔的视野进行思考就更成为现代侦查专业教学的应有之义。

案例运用真正的目的就在于,案例可以成为传递理论概念、原理的最强有力的方式。侦查理论就更加具有应对新情形产生的新挑战的价值。因此,在侦查专业的案例教学中,首先要做的是奠定学生宽厚的侦查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然后,再选择出能够说明这些基本原理和理论的实际案例。通过教学过程牢固学生的理论基础,完备学生的知识体系,拓展学生的学科视角,进而培养学生能够对不同学科的知识进行统整、融合,遇到问题能够从跨学科的视角、开阔的视野进行思考。

(二)适应实战,强技能

随着国家权力构造不断科学化,警察作为一个正式职业从军队、司法中分离出来并被赋予了独立的内涵。同时,随着犯罪形势的不断变化,对警察的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培养合格的现代警察不仅需要侦查理论的传授,更需要严格的实战应用技能训练。

因此,警察教育决不能放纵“重理论、轻实践”、“重讲授、轻训练”等脱离侦查实战的现象泛滥。在侦查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就必须将提高侦查实战能力作为侦查专业教学的首要目标,突出教学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教学过程中,即注重基本理论的教学,以实现“文明其精神”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进入警察职业角色,培养学生的侦查实践操作能力,在案例所营造的“真实案件”中学习和领悟侦查的经验和技巧,以实现“精湛其技艺”的目标。

(三)完备素质,重创新

“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同样是现代人才观的核心。所以侦查专业的教学也应该以培养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侦查人员为己任。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在思考、分析和讨论中,整合已有的理论知识储备,结合案例的情境,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整体素质就成为让学生变得“聪明”的不二法门。同时,案例所营造的情境常常是独一无二且变动不居的,那么就需要学生审时度势,权衡所学的原理和规律去面对新的情形,掌握处理新问题的技能与技巧,进而提升学生的创造能力以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侦查专业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

案例教学法在侦查专业教学中加以应用,需要精心把握课前准备过程、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过程三个重要的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使案例教学法趋于成熟和完善,从而深化侦查专业的教学改革。

(一)课前准备过程

1.要明确阶段性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应包含侦查基础性学术知识的整理传播、赋予培养对象在未来的工作中具有的创造性和培养出学生具有所从事的工作所需的品行与个性等三项要素。教学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过程,因此,每一次具体的案例教学课所制定的目标就是蕴含于贯穿整体目标的更为具体的、详细的阶段性教学目标。

2.要选择好案例。案例要与所讲授理论密切联系,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争论性。所谓典型性是指案例一方面能够反映特定时代的犯罪形势,同时案例能够与所要阐述的侦查理论相“匹配”。所谓争论性,就是所选案例必须案情比较复杂、侦破难度较大,能呈现出问题困境。争论性是能够组织好学生进行讨论的基石,具有争议的案例能引发学生思想上的冲突、碰撞,唤起学生的自我经验,促使学生深入思考并辩论。

3.要精于课堂设计。教师在组织案例教学前,一定要紧密配合教学的目的,精心选择能反映侦查破案各进程、各环节的典型案例,精心策划、设计情境,精心确定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精心设计教学的进程。

(二)课堂教学实施

在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设定的教学目标模拟实战中侦查破案的某一环节或实际进程进行。在操作过程中,由教师通过引入多媒体案例营造侦查破案的“真实情境”,并结合灵活的“点将”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的方式,促使每个学生都能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善于鼓励学生提出各种不同的主张,尤其要鼓励学生开展辩论,并将传统的“互动式”教学形式人为地升级为“对抗式”教学形式,在教学的过程中形成教师与学生的对抗、学生与学生的对抗、学生与案件的对抗。使学生在“对抗”中拓展侦查思路、在“对抗”中自主寻求最佳侦查方案,唤起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潜能,也提高教师的应变能力。

在“对抗”升级的一定程度时,教师就要适时的对侦查思路作出疏导,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使学生的思路趋于合理化。对学生在案例讨论时存在的知识缺陷,补充相关知识或进行课后辅导。

(三)教学效果评监

评价与反馈是案例教学中的最后一环,它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案例教学的效果怎样。教学评价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由教学管理部门收集学生对课程的反馈信息,这种方法较系统、正式,是按一定程序进行的;二是教师本人对课程的评价与反思,旨在总结教学经验,积累材料,为提高自身教学质量服务。

1.教师对于学生行为的评价与反馈。首先,评价学生的参与过程。案例教学是一个实践领域,为了督促、检查、评价学生参与讨论的情况,教师可以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简短记录并作定期讲评。这样,通过课后讲评、阶段讲评与整个学期末的总评相结合,能及时激励、督促学生参与“侦破案件”的积极性。其次,评价学生案例分析水平。应该重点考查学生能否把课堂传授的侦查理论与实际案例侦破紧密地结合起来,能否有针对性地、科学地用已有理论去指导办案实践。因此,重视学生参与的程度和学生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是评价学生案例分析水平的主要根据。

2.教师自己对教学的评价。要对教师自身发挥的作用、对案件“侦破”进程的引导以及课堂的应变能力进行自我评估,以促进教师自觉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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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有梁.教育建模[M].广西: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4.

[3]刘涛.对法学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探讨[J].实事求是,2005,(1).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