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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啎”和“牾”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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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工作,需要解读古籍,涉及个别字句的使用。我们发现《左传·隐公元年》有:“庄公寤生。”王力主编版《古代汉语》下注:“寤,通啎。逆,倒着。”而郭锡良主编版《古代汉语》下注:“寤,通牾。逆,倒着。”在这里“寤”分别有两个通假字,那么“啎”和“牾”到底有没有关系?孰是孰非呢?

“午”在《说文》中有:“午,啎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此予矢同意。凡午之属皆从午。”段玉裁注:《律书》曰:“午者,阴阳交,故曰午。”《广雅·释言》:“午,仵也。”徐复在《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中按:仵,即啎字,四月纯阳,五月一阴屰阳,冒地而出,故制字以象形。矢之首与午相似,皆象贯之而出也。“啎”在《说文》中属于“午”部,并且这个部首中也只有这一个字。所以“午”只能表形,不能表声。“啎,逆也。从午,吾声。”可以看出许慎认为“啎”是一个形声字。“午”还有一个意义是天干地支中的“午”,它位于天干地支的中间,即:“午”字中的“十”字(可以参看下面章太炎在《文始》中的观点),“阴气午逆阳”就可以理解为位于母亲体中的胎儿即将出生的一个过程。所以“午”表义。

比如《礼记·哀公问》:“午其众以伐有道。”郑玄注:午其众,逆其族类也。《礼记·内则》:“择日剪发为鬌,男角女羁。”郑玄注:“午达曰羁。”孔颖达疏:一从一横曰午。今女剪发,留其顶上纵横各一,相交通达,故云午达。《史记·张仪列传》:“今秦发三军,其一军塞午道。”司马贞索隐郑玄曰:“一纵一横为午,谓交道也。”

“五”在《说文》中的解释为“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交午也。凡五之属皆从五。乄古文五省。”徐灏笺:乄者,交错之形。自一至九,五居其中,意益显矣。乄、午古字通用。虽然《说文》中从“五”的字只有“五”一个,但是也可以看到许慎认为“午”和“五”是具有密切联系的。林羲光《文源》:“按阴阳交午,非数之义。五,本义为交午,假借为数名。二象横平,乄象相交,以二之平见乄之交也。”章太炎《文始》:“乄亦为交午,亦为啎屰。乄与十,义正相反,字形交叉故为交午、啎屰。”《诗经·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陈奂传疏:“五,当读为交午之午。紽,本作佗。佗,加也。五佗犹言交加,言缝裘,不言缝裘之丝。”《谷梁传·昭公十九年》有:“羁贯成童。”范宁注:“羁贯,谓交午翦发以为饰。”段成式后来也在《柔卿解籍戏飞卿》中有诗“良人为渍木瓜粉,遮却红腮交午痕”。

“五、午”在《广韵》都注:疑古切。上古都属鱼部。“午”和“五”在“交叉”义上是有联系的,因为母子身体的方向相交而难产。所以“午、五”可以相通。如:《周礼·秋官·壶涿氏》:“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沈之。”郑注玄:故书午为五。再如《左传·成公十七年》:“夷阳五。”《国语·晋语六》:“夷羊五。”宋痒本五作午。所以含有“午”“五”的字根,如果有交叉,那么都是同源字。比如:仵、忤、迕,《说文》中没有把“仵、忤、迁”作为字头,但是它们和“啎”同音,所以这应该是和“啎”同源。

《说文》:“逆,迎也。从辵屰声。关东曰逆,关西曰迎。”《说文》:“迎,逢也。从辵卬声。”《说文》:“逢,遇也。从辵峯省声。”《说文》:“遇,逢也。从辵禺声。”这说明“逆、迎、逢、遇”的意义也是有关系的,至少它们的共性之一是“相交”义。这和“午、五”是一样的。

虽然“啎”有逆义,但是检索《十三经》,并没有发现收入这个字。而《战国策·赵策一》中有:“通于燕之唐曲吾。”汉帛书本作“逆”。“逆”在上古属铎部。而“吾”在上古属鱼部。鱼、铎部对转,可以相通。所以怀疑同“吾”这个字根有关的字也和“午、五”有关。如果这个结果成立,那么“吾”既表形,又表声。“啎”就不像许慎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个形声字,而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了。所以郭锡良说的“寤,通牾”也是有道理的。比如:寤、梧、悟、俉、捂、浯、逜、晤、铻都具备上述特征。

王力认为“牾”是“啎”的误字(《王力古汉语字典》第685页.中华书局.2000年6月版)。《说文》中没有“牾”字,但是张自烈《正字通》中说:“牾,与忤、遻通,又与啎通。” 《汉书·叙传下》:“幼寤圣君。”邓展曰:“《尔雅》:寤、逢,遇也。”《释名·释诂》曰:“遘、逢、遇,遻也。” 颜师古曰:“此说非也,言万石幼而恭敬,感寤高祖,以见识拔也。《尔雅》遻,遇之也。非谓寤也。”但是“遻、寤、逜、迕、午”五个字的音义都相同,所以邓展的说法是正确的,而颜师古见的是今文本作“遻”,便认为是不对的,他没有看到“寤”的本字,而且没有参看文献,认为是“感寤”之义。《说文通训定声·豫部》:“寤假借为牾,足先见,逆生也。”《字汇》注:“牾,五故切。”但也只能证明明清学者对于“牾”的理解,但并不一定能证明先秦时期使用的用例。《战国策·秦策五》中有:“楼 。”鲍本 作牾。(是“啎”的异体字)《世说新语·忿狷》:“司州言气少有牾逆于螭,便作色不夷。”并且同时也发现了“牾”和“遌”相通的用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怀沙》中有:“重华不可牾兮,孰知余之从容。”裴骃集解:“王逸曰:牾,逢也。”而屈原《九章·怀沙》写作:“重华不可遌兮。”洪兴祖补注云当作:“遻。”(《说文》:“遻,相遇惊也。”)

这都可以说明含有“吾”“午”“屰”“五”字根的字是一组同源字。虽然《说文》中并没有“牾”,但是通过分析,可以认为“牾”是一个从牛从吾,吾亦声的会意兼形声字。所以我们认为“牾”并不是“啎”的误字,是可以和“啎”并立通用的假借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