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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确的音乐评价,能使音乐课堂教学焕发出无限生机,使学生在积极主动的学习中成为音乐的真正主人。作为音乐教师,在实施音乐教学评价时要掌握一定的原则:既要注重体现学科自身的特点,又要考虑到素质教育的总方向;既要体现好评价的全面客观公正性,又要更好地体现评价的教育性;最终发挥音乐学科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要努力追寻“为学生的今后着想,对学生的一生负责”的教育理念,努力探索在小学音乐教学评价中应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小学音乐;教学评价;原则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6-0274-01
教学评价作为基础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起着导向和监督的作用,还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音乐教学评价是对音乐教学效果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它是教育工作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通过音乐教学评价,不仅可以鉴别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状况和发展水平,还能了解音乐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提供音乐教学的反馈信息,对提高音乐学科教学质量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们依据自身对小学音乐教育的性质、特点、任务和目标的理解,在掌握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同时,总结了我国在音乐教学评价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初步提出了几条基本的评价原则,以便我们在今后教学中能更好地运用。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评价导向上一定要注意以人为本。音乐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应以学习者为中心并充满人性关怀,在评价中更关注学生个体自身的纵向发展,对其个体的学习反应给予爱护与反思,充分尊重学生对音乐形象的个性化理解与表达。
我认为赏识是目前最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在富有“人本关怀”的教学与评价氛围中,学生逐渐形成了对自我的了解,尊重与欣赏他人不同的艺术理解与表现,同时也使学生形成了主动、自信、宽容的性格,理解多元秩序与美感。要让不同层次差异的学生都得到多种方式的鼓励,体验到进步并获得成功的喜悦,从而使每一位学生不同层次的潜能得到挖掘。
其次,评价者应注重情感态度。音乐教学的评价,应建立在情感体验的过程中,同时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情感、态度的指向,这是体现其审美教育本质的特征之一。音乐情感的形成需要音乐教师长期正确的引导和培养,情感培养对学生理解、表现音乐和其终身热爱音乐艺术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生的学习情况与所具有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并无直接的联系,如有的学生“五音不全”,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一般,但他们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却能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态度和对音乐形象准确的把握能力。
因此,音乐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不要只关注学生对音乐的技能、技巧掌握了多少,会唱几首歌曲、演奏几首乐曲,更重要的是要挖掘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其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对艺术美的感受、感悟和创造力。学生的情感培养应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指标。同时学生的学习与音乐活动过程中情感、态度的指向也是学生评价的重要指标,情感的评价应采用以形成性评价为主,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在教学过程中进行。
再次,坚持评价内容注重专题性、全面性结合的原则。我们知道,对每个年级段的学生要求掌握的知识、技能是有所侧重的。如果音乐学科期终考试的内容要在乐理、唱歌、器乐、创编等方面均涉及到的话,势必会造成“蜻蜓点水”的现象。于是,我们给每个年级的期终考查都规定了不同的评价标准,都有所侧重、有所深入地测查和评价。
以三年级为例,他们举行的是名为“我们是快乐的演奏家”的口琴专场音乐会。孩子们从几首难易程度不同的曲子中选定适合自己小组的考试曲目,积极认真地练习、编排。在排练中,能力强的学生组把重点放在演奏形式的变化上,通过对一首乐曲进行齐奏、合奏、轮奏的形式运用,力求达到丰富多彩的演奏效果;能力中等的学生组围绕着流畅、优美的吹奏效果进行重点练习;能力较弱的学生组则把精力集中在解决“遗留问题”上,也基本能达到比较和谐的吹奏效果。
这种专题化的音乐期终考试可以尽可能深入、全面地考查学生对某类知识、技能的掌握,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的好机会;还能为教师提供学生掌握这类知识技能的信息反馈,为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供依据。这与传统的音乐课程评价只偏重于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以解决掌握音乐作品中若干个知识点和会唱若干首歌曲为中心,完全不考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以及对音乐情感和音乐内涵的理解和把握等,是截然不同的。
最后,注重评价中学生的个体差异。要根据学生年龄、素质分层评价学生,注意不同年龄学生实施评价时的差异。以一二年级的孩子为例,由于他们在学习中是以形象思维为主,且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等等,所以对于他们评价标准自然以能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做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等为标准,这是与小学高年级的评价内容截然不同的。在音乐学习中,同年级的学生个体差异也十分明显,因此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是教学评价的关键。
为了照顾那些对音乐的感受能力较弱却很努力的学生,也为了督促那些对音乐的感受、表现能力很强的学生不断进步,我们在终审评价的音乐会地设置了“优秀作品奖”、“最有进步奖”两项大奖。无论是能力强的学生之间的横向比较,还是能力弱的学生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评价重点只有一个,就是激励学生把外部评价不断地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