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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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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已经成为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解决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必须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加快法律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会计监督;内部监督;监督职能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己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计监督的概念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从其范围说,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不仅限于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具体来讲,会计监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为内容,结合日常会计核算进行,具有连续性和时效性;二是以法规、制度、计划、预算、定额为准绳,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制约,具有一定强制性;三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监督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权衡利弊得失,努力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会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会计监督认识存在误解

现在有不少的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还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其主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把审计监督与会计监督混为一谈,以至于淡化会计监督的事前监督职能,或者就根本没有事前监督,只是决策凭“长官意志”,执行“顺其自然”,事后“审计监督”。二是把会计监督与财务监督混为一谈。我们知道,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是本质不同的两项工作,因此二者具有不同的职能,处于两个层次上。财务监督是第一监督人,会计监督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除了对财务活动再监督以外,还应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二)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尚未分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管理者,随着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会计隶属于企业,从而对企业的监督权自然就削弱了。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会计管理混乱。管理体制不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现象经常发生。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待加强

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会计工作辛苦繁杂,待遇、地位得不到基本保障。于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的住的顶不住”,成了我国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状况比较准确和生动形象的描述。社会风气不太理想,会计根本无法守住自己的这片净土。不少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国家观念淡薄,认为向国家交纳税收是企业的“负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为“维护”其利益,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在弄虚作假、巧立名目、偷漏税款上做手脚,保留有小金库。甚至于有的会计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做假帐,伪造凭证,用企业和国家的资金为自己日常的消费“埋单”。面对“合法性与真实性、合理与不合法、回扣暗付与明列、企业与国家”等矛盾,在处理和承办经济业务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减少大量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则无异于否定《会计法》。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才能时时、处处把《会计法》奉为准则,所有会计人员才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宏观经济决策,维护公有经济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做到弊绝风清。

(二)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一定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同时,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追假成本。二是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三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

(三)加快法律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涉及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各监督主体对监督内容和形式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运用专业技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应做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各个行业的事业的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只有会计制度完善了,会计监督才能更好的执行。二是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会计监督职能,只有将职责和权限分清楚,才不至于造成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混乱。三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

(四)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首先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这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仪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三是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这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四是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能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因此,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使得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

参考文献:

[1]《浙江财税与会计》,湖州市财政局课题组,《加强我市会计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2003年第2期

[2]《财会研究》,顾建平,《试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200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