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的研究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的研究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每个行业的发展都是伴随着进步与各种问题的出现、解决,尤其是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农机维修服务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取得的成效是肯定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亟需解决的,如维修装备技术有待改进、行业监管亟需加强等等,本文根据出现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行业管理;农机维修;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当前农机维修业的现状分析

1.1遍布城乡的农机维修网络

纵观全国各地的农机维修行业,可以说绝大部分经历了由过去的县、社、队三级办厂,到现在以民营和个体私营经济为主办厂的发展时期,并形成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和不同规模、不同技术等级的维修网点。目前,全国各县都有农机维修网络,为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2农机维修业发展的特点

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农机修理网点发展态势强劲,并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点多、面广。农机维修网点在农村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集多种功能于一身,几乎涵盖所有生产工具和部分生活用品,涉及汽车和摩托车修理;二是专项网点多、综合维修网点少。尤以焊接、机械加工网点增长最快,而一级维修点几乎没有;三是个体、小规模修理点多,每个修理点一般只有1~3个修理人员和简单修理工具,这些维修点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处、圩镇、路边,它们满足了不同机具的修理要求;四是低技术等级修理点多,初级修理工多、高级修理工少;五是修理工异地从业者多。农民为了便于在外谋职,不少人主动申请培训,在取得修理工技术合格证书后持证外出的情况尤为突出。

1.3农机维修行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1.3.1农机维修装备技术落后

主要表现为绝大多数农机维修点工作条件简陋,设备严重不足,有的连起码的测量工具(如游标卡尺)都没有。操作完全靠手工,没有调试设备,更谈不上修理质量标准了。维修手段较为传统和单一,遇到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农机,只好用大拆大卸或换件修理来代替对机械的整体检测维修,这样既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又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大提高了维修和保养的成本。

1.3.2农机维修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技术水平偏低

许多维修点维修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维修知识缺乏,对机械构造、原理知之甚少,有的不仅不识图纸,而且连游标卡尺也不会使用,测量间隙凭手感,检查油嘴听声音。既没有精度概念和质量意识,也不懂零件的装拆要点,对零件强拆硬卸。

1.3.3专业维修点少,兼营的多许多搞焊接或修自行车、摩托车的维修点,也进行农机维修,根本不考虑是否能达到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常常给机具留下隐患。同时,这些维修点也给农机维修的管理执法带来困难。因为他们挂的是别的牌照,领的是其他执照,属于超范围

经营,无法对其进行管理。

1.3.4农机维修保养及监督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还没有农业机械维修标准,重使用轻保养,机械坏了才修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少机械带病工作,丧失了最佳维修时间,有的甚至因此导致整机提前报废。由于没有统一的、权威性的农机修理标准,给质监部门的监督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让某些欺诈、坑害消费者的农机维修点或维修人员有可乘之机,农机用户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1.3.5农机户自修和请人修理的比例较大

目前,农村中有相当大比例的机手通常选择自修或请人修理,不少乡镇的老师傅通常在农忙时一天要跑好几家,有了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缺乏强有力的质量监督,管理职权界定不明

谁都有权管理农机维修行业,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界定农机、工商、技术监督、公安、安检各部门的具体职权。农机部门所依据的法规是1984年11月15日经农牧渔业部,经农业部两次修订的《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在这些法规规章中我们不难发现,农机部门开展的很多工作需要工商、技监部门配合。职权不明的条款和缺乏强有力执法依据,产生了对农机维修行业执法需要联合执法这样的“怪胎”。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意识落后、执法力度不够,这既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有执法环境的原因。要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机维修行业实行管理难度较大。控编、压缩开支、无活动经费等是造成基层农机维修行业专职管理人员短缺的主要原因。

2.2农机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存侥幸心理

人们普遍认为农机是粗放技术,高新技术含量少,敲敲打打就能使用,无需舍近求远找专业厂修理。维修后只要开得动、能使用就行,没有更高的要求,一般人们也容易接受这样的结果。

3、农机维修行业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提高农机维修行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机维修行业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的必不可少的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作为农机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农机化各项工作中对农机维修行业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把对它的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抓细抓实。

3.2加强农机维修队伍建设

一是实行“准入制”政策。进入农机修理行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修理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准从事农机维修。二是对现有的农机维修人员实行考级晋级制,在考级晋级过程中进行农机维修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和再教育,促使农机维修人员的维修技术水平与农机新技术、新机械的推广普及相适应。三是加快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各农机(农业)院校和中专、技校要根据农机化发展情况,开设或调整农机维修课程,大力培养高素质维修人才,同时国家要出台一些措施,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从事农机维修工,提高农机维修队伍的整体素质。

3.3加强管理培育健康的农机维修服务市场

一是加强技术监督,切实做好文明农机修配网点的创建工作。加强农机修配市场的源头治理,开展“文明农机修理点”创建活动,实行“管与树”相结合,树立优质服务名牌,鼓励农机户选择挂有“文明农机修理点”牌匾的修理点修理或购置配件。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定期回访,为修理点排忧解难,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他们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促进农机修理点与销售企业联姻。选择有条件的修理点建立“三包”服务站,这样既可解决销售企业售后服务的困难,又拓宽了农机修理点的服务范围,规范了配件进货渠道等等。这是有利于销售企业、修理点、农机使用者,以及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的有效措施。三是通过农机投诉工作,加强农机生产企业与修理点的联系。帮助知名的农机生产厂家选择有条件的农机维修点承担企业的“三包服务或名优产品的专营特约维修服务等。四是积极做好农机维修服务的组织工作。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要充分发挥职能,组织农机维修人员做好农机具的冬修春检和“三夏”、秋耕期间的检修工作

3.4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农机维修管理体制

尽快进行农机维修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制订和出台相应的《农机维修质量标准》、《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农机维修点开业技术条件》、《农机修理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到有法可依,规范管理。

建议省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程序、办法以及农业机械维修与经营违法行政处罚规则等,逐步把农机维修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把维修网点开业资质关。

在培育和完善农机市场的基础上筹建行业的自律、服务组织,如设立“农机维修行业协会”,让维修网点既接受政府和协会的监督管理,又参与协会的建设享受协会的服务,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种交流等以加强农机维修点自身的管理与发展;乡镇农机管理站要加强农机修配管理人员的法制、政策、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与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机维修行业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农机修理从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法规建设,制定有关配套制度正确利用政策引导宏观调控功能和技术帮扶,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各类农机维修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维修市场可持续发展机制,以管理促进服务能力的提高,以服务推动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方存金.新时期加快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J].福建农机,2009,(04).

[2]尹国庆.县级农机维修业管理现状和对策[J].南方农机.2006(1):13-14.

[3]成永涛,陈永成.当前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J].新疆农机化,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