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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声唱法音色审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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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声音的音色审美是歌唱的重要因素,声音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审美思维的反映,美声学习者不但要在心理上建立音色的审美观念,获得优美动听的音色,同时要通过后天训练不断提高音乐感觉的能力,才能够将作品诠释的更加完美,让听者获得美的享受。

[关键词]美感;能力;音色;音乐听觉;音乐感觉

美感能力,是对于美的一般能力,能够发现、感受和创造美,并能进行审美活动和审美体验。

一、美声唱法音色美标准

以科学为根据的技能和由智慧所操纵的听觉就像是管理歌唱艺术的两个机构,在美声学习中,声乐演唱技术是人在长期审美活动中,创造出的一套表现体制的各个技术要素与表现材料,艺术性歌唱中最重要的要素是表达声音的意志,技术的把握最终目的是为了唱出优美的音色而达到完美地演绎作品,而歌唱的美感体验是一种双向选择,演唱者自己认为美的音色,好的表演,要被听者所接受,因为我们研究的“唱法”是源于不同风格的,而风格又源于特定范围观众的审美观。

美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人都有美感的能力,但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同时代、阶层、民族和地域的人,具有不同的美感,对于同样一个事物,人与人之间也会因文化修养、生活阅历的差异,以及认识的局限性等原因,对于美的主观反映、感受、欣赏品位和评价而形成美感的差异性,因而我们所说的唱法,都要在观众的审美要求中找到依据,建立我们自身的听觉与心理审美观,不断提高我们的审美能力。

我们对美声作品的欣赏首先要明确其审美的标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通讯和交通工具的越来越发达,东西方及各国间的文化交流也逐渐加快了步伐。从近代到当代,人们在保存、欣赏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同时发展了更多文化艺术上的共性。各国、各民族的合唱艺术尽管作品的旋律调式、和声色彩各现象不仅被少量如各地歌剧院的合唱队等职业合唱队、而且被多的数不清的业余合唱队所证明,各国的艺术歌曲和歌剧的演唱大体也是使用这种唱法,这就是音乐生活中、世界范围音乐生活的现实。这种唱法的统一说明世界人民审美上的一种共性,它的审美标准的要点如下:

1.要有一种稳定、有力度、有弹性及韧性的呼吸支持。

2.整体声音形象应该是:因音源振动体上、下共鸣腔体共鸣,泛音较为丰富而带来的声音的圆润感,因呼吸支持部位的深度,高部位共鸣腔振动的稳定性,高、中、低区的统一性而产生的声音形象的竖立感;在中枢神经的协调支配下,各有关部位的肌肉能熟练地配合,使声音强弱变化自如,形象稳定,因高频泛音的存在,在建筑良好的音乐厅或剧院内皆可不借助电扩音设备将声音清晰地送至观众席的任何部位。

3.无论哪个民族的语言都很好地和上述的声音形象统一在一起,在保持发声质量稳定的同时,做到语言动作的自如,因此歌唱的语言不但清楚,而且能表现出该民族语言的韵律美和语气、语感美。

4.因声音的圆润和质量上的可控性,必然带来了声音的柔和及可融性。这种声音在重唱及合唱中能和他人的声音协调、融合在一起,出现好的和声效果。

5.因演唱的自如、不吃力,所以演唱者保持了表情和形体动作的自如,

可恰当地表现出人物、情节、内容应有的表情、体态和动作。

以上这些唱法大体相同的部分,是在长期艺术家实践当中各国同行与观众对美好的歌唱的共识,反映了歌唱者与听者的一种共有的美感经验。

二、美声学习者建立音色美感能力的内容与途径

美感经验与一般经验并无不同,都是出自人天生本有的感受能力,法国当代美学家杜弗兰认为,美感体验其是人类感受自身存在与置身世界的最基本经验,像人的任何经验一样,美感经验也筑基于人的感受能力,而所谓人的感受,乃是一种整体经验,在感受的体验中,自我首先是自己,而不是向外在世界展现其自身。

因而美声学习者首先要建立良好的音色鉴别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有两方面至关重要,即音乐听觉能力与音乐感觉能力。音乐听觉能力更重的是一种知觉能力,更多的是一种生理反应,比如对音高、音色的辨别能力。而音乐感觉,即乐感,主要涉及人对音乐的心理的体验,心理现象是一个质的渐变过程,心理现象更多是依赖人的先天生理结构,而较少依赖于人的文化因素。心理是由生理的基质提供支持,比如心理是脑对现实世界的积极反应,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对行为的自我调节,是在有机体演化的一定水平上出现的,心理活动是由于脑神经的反射基质等,在神经生理反应中,人和人的差异不大,主要区别在于心理反应,因而,我们对音色的审美主要要培养音乐感觉的能力。

从科学认识的角度来说,感觉知觉的活动不同于理智运用概念以认知事物表象的活动,在声乐学习中,我们多是依靠一种音乐思维而非概念性思维,但不是说概念性思维在演唱中不存在,因而音乐感觉的培养要从这两方面同时入手。

1.音乐思维中的审美主要要进行三方面能力的培养。

⑴感受的能力(感受力)。感知并不是消极地或被动地把接受外在事物的刺激,毫无意义地记录刺激的内容,所有感知,都是一种主动地建构历程,一般而言,人的观看、倾听活动,并不只是被动地接受刺激的视觉听觉活动,同时也是一种选择与建构的行为,在观看、倾听的行为中,人们通常只对看得见、听得见,选择观看、倾听的事物或声音,并把所看到、听到的事物纳入存在的范围。

因而在声乐学习中,要多去观看歌唱家的表演,演奏家的演奏或多听录音,多看录像,多听交响乐等等,从中领略声音与读字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从而建构一套对美的音色的感知体系,才能更好地调整自己的音色与表演向美的方向发展。

⑵创作的能力(创造力)。当代心理学家马斯洛在研究人的自我实现的可能性时,发现凡是心理健康的,能自我实现的人,都是具有创造力的人,美感创作力的培养,即在于开发每一个人的健康的创造力,使之有能力度过一个健全而充满诗意的人生。

这种创造力对于音乐感觉的培养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上接第89页)因为只有心灵健康而人格高尚,对于美的感知才更纯净而深刻,同时,创造力是诠释作品的一项重要能力,演唱者对理解作者的意图,并进行二度创作,需要有着良好而深刻的思想去创造一个作品所需要的意境,在声乐学习中,要努力建构健康的生活状态、学习状态,这对于良好的乐感培养有着强大的支撑作用,在一个良好的生存状态中,达到一种自我的实现与完善。

⑶ 美感经验的自我批判与净化能力(批判与升华能力)。艺术创作的理想在于经由工作的实践,成为一个具有人性的人,也就是席勒所谓美是人性理想的实现,而艺术作品则是美的暂留之处的意义。因此艺术必须经由努力不懈的创作过程,以寻求自我突破,如蚕之破茧而出的奋力,艺术创作的自我突破,除了是指艺术创作技巧的突破与创新,更是指生命境界的提升,对于声乐学习而言,音色与表现是一个学习过程更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完美的音色与表演需要不断追求与突破,除了技术精湛更有崇高的心灵去演绎音乐的灵魂,这需要一个不断批判、突破的永恒追求过程。

2.概念性思维是在音响形式之外,为帮助深化认识、感知、理解,它作为一种手段,来辅助音乐欣赏活动的进行。对于声乐学习者,除了刻苦进行音乐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强弱等基础训练外,还要进行生活体验,在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生动事件,体验不同人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及心理活动状态;旅游时细致观察动人景色及美妙风光,从中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还可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看电影、看电视、讲故事等多多体验不同人物的不同性格和内心情感活动,这都是用概念性思维手段辅助音乐感觉美感建立的方法。

真正的艺术美感体验并不消解作为存在能量的欲望,却与欲望并存。马库色认为,艺术与美感经验之解放力量,其实来自于美感净化所具有的救赎性格,美感的自我批判,在于转化欲望,使欲望从个人一己之私的偏执狭隘中脱身而出,转向存有本身的无私与开阔,生命因而自由自在,充满创造能力。

这样一种美感体验的自我批判与提升,能够使在生活中寻求美感的声乐表演艺术,变得更有魅力,使演唱者心灵摆脱束缚,从内心深处发出力量,让美好的声音与自然、自由、自主的生命紧紧连在一起。

美感能力的培养,不只是对天赋与之各种才能的培育,来提高听觉对音质的辨别,更指净化心灵,陶冶人格,而达到一种对音乐良好的音乐感觉;不只是在于演唱技术操作能力的学习与培养,更在于个体朝向普遍能力的提升,使人成为具有美感能力的人,这样一种美感能力的提升,对于不论美声唱法还是其他声乐艺术形式的完美表现,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石惟正.《声乐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P53-58.

[2]邹长海.《声乐艺术心理学》(人民音乐出版社)P269-280.

[3]曾繁仁主编,谭好哲,陈炎 ,马龙潜副主编.《中西交流对话中的审美与艺术教育》(山东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胡耀江,女,西安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声乐教学与演唱,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