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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设专部打公关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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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举行了公共关系领导小组成立暨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仪式。北京警方成为大陆首家成立公共关系专门部门的省级公安机关。该部门将负责警民互动、警队形象建设、涉警危机公关等方面的工作。

“公共关系领导小组”规格极高。新上任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为副局长和政治部主任。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全局。

有专家认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部门的建立,标志着中国警方公关时代帷幕开启。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杜晋丰表示,虽然北京市公安局建立警察公共关系部门并非首创,武汉及广东一些市县都早已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在北京成立这样一个部门更有象征意义。由于身处首都的特殊地理和政治位置,北京市公安局所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工作的挑战性更大。

网络的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增加催发了警方发展公共关系建设。由于在一些突发性事件中,警方一贯强硬、隐瞒的态度,在事件发生后普遍选择沉默,造成其失去了澄清事实的时机,在网络的发酵和民众的抗议中,愈见被动。警方开展公共关系建设或可为其在类似事件中争取主动,协调矛盾,改善与民众的关系。

公关些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公共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新闻、外事、、网络安全等部门。凡公安工作中涉及社会利益、群众权益的事项都将汇集在公共关系这一平台上。

虽然在以往的公安机关中,也有相关负责警方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警民互动等工作的部门,但其往往各行其是,效果不佳。北京警方表示,公共关系领导小组的建立,不是简单的机构调整和职能合并,而是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果。

傅政华在揭牌仪式上发表讲话,道出了成立公共关系专门部门的初衷。他表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通过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高组织和警察自身影响力,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协调好与社会各类公众的关系,以便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工作内容上,将借鉴香港、国外警方在公共关系建设上的经验,除了常态新闻外,还将开通网络博客和微博,制作推广形象宣传片,设立形象大使,开办警民互动基地,推进警务公开和警营开放。北京所有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境外来京人员都将成为其服务的对象。

此外,公共关系建设增加了服务民生方面的内容。警方表示,将深入社区、家庭,进行相关防范宣传,解决具体的邻里纠纷。

对此,杜晋丰表示,这是传统的警民关系的一种延续。中国政府一贯强调走群众路线,以争取民众的支持和好感。然而,在以往加强与公众沟通方面,往往易于流于形式。

据悉,美国和英国的相关调查中,超过80%的民众认为,热爱民众、与民众关系好的警察才是现代化的警察,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高高在上、打击犯罪的警察形象已被西方社会否定。

警方成立公共关系部门,在国际上已是较为通行的做法,香港早在1968年就已设立警察公共关系组,后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科。承担接听市民热线、防范青少年犯罪、回复公众投诉、提供警务新闻宣传稿件等职责。

此外,美国、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国警方在社区工作、沟通民众、媒体关系等方面也提供了良好的经验。例如日本、新加坡、香港警方就为媒体提供24小时信息服务机制,不论何时打电话,都会有人接待,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情况说明。

杜晋丰认为,中国警方在形式上,例如成立专门的机构、开展相关活动的方式上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但是由于国情不同,政治民主程度不同,在信息公开的程度上可能会不尽到位。例如,虽然很多地方警方都提出为媒体更好服务,但是这种服务理念并不普遍,在信息公开方面,仍然是警方愿意透露多少就透露多少。

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警方2007年一年内的公关费用高达4000万英镑。这被英国民众称之为花钱买口碑,引起英国民众极大非议。批评人士认为,与其花大钱搞公关,还不如多干实事。

北京警方设立公共关系部门,具体的措施还在酝酿中,也并无相关预算公布,这一问题也必将受到民众的关注。

信用危机促生公关潮

200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20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公安部首次提出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当年发生的“孙志刚事件”助推了警方对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视。

“孙志刚事件”发生后,网络媒体广泛转载,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而广东警方却始终保持沉默,致使民众不满情绪急剧升温,警方陷入被动。此事件给大陆公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随后公安机关遂以“刊、志刚事件”为例,进行了执法理念的转变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也由此被提出。

2003年之前,警方公共关系的建设主要体现为传统的警民关系建设,形式、内容都较为单一。2003年之后,在公安部的主导之下,公共关系建设为各地所重视。“资料显示2003年、2004年左右,全国几乎每个省都建立了‘警察公共关系基地’,并且这一数字逐年增加。”杜晋丰介绍,这些“警察公共关系基地”主要做一些加强群众沟通联系的工作,并形成了一些具体的工作方式、方法,比如警民开放日活动、警民联谊活动、大走访、大接访等。

2004年3月,武汉市警方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警方公共关系处。据悉,该处设有公关策划部,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外联系,以及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武汉警方还效仿香港警方的电视节目《警讯》,早在1992年就推出了《江城警讯》,并播出至今。

今年4月,武汉市招募来自民间的联络员、宣传员和监督员,负责警方和市民间的沟通交流。武汉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副处长王勇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武汉警方要求每个民警人人都是公关。

此后,浙江湖州,广东肇庆、广州、深圳,芜湖,四川德阳等地陆续成立公安机关公共关系处(科)。截至2007年,全国公安系统约有10余家公共关系部门。

2009年,在云南发生了一系列诸如“躲猫猫”、“小学生案”、“手铐门”等社会公其事件,一时间云南警方的形象跌至谷底。为此,云南曲靖市公安局开展了“警察公共关系实践活动”,不仅下放大量警力主动与民众交善,更是要求全市近6000名民警树立“人人是‘形象大使’、事事是公关工作”理念。

2010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聘请了包括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会长毛经权,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副社长、人民网上海站站长范伟国等10人,担任首批上海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顾问。据悉,这10位警察公关顾问将在上海警方公关工作的整体策划、理论研究、专业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力保世博安全。

网络时代的警察公关

在社会矛盾多样化的今天,警方面临的维稳任务繁重。

网络时代信息环境高度透明,在一系列事件经由网络迅速传播,但往往由于警方刻意隐瞒或处理不善,使民众的情绪不断发酵,最终导致一些的发生。警方也被舆论逐渐推到了民众的对立面。

“由于警务信息公开做得不到位,导致原本正常的事件,最后却演变成影响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这体现了我们公共管理水平还比较低,不太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杜晋丰评价。

为了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网络警察”的职责将不仅在于“打击网络黑客、过滤有害信息”方面,很多地方警方借助时下流行的微博,进行与公众的信息沟通,主动信息,拉近与民众的距离,以达到引导民情、加强了解、维护警方形象的效果。

据悉,今年2月24日开始,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并于5月建立起了微博群。其中广东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平安南粤”拥有粉丝13468个,关注的人有317个。就其发表内容来看,多为民生讯息。

“平安肇庆”的创办者肇庆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陈永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该局共有7位民警轮流在微博上值班,解答群众问题,诸如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

他表示“警方微博一定要去官腔化,要迎着群众走,才能赢得欢迎,赢得更多的粉丝”。这意味着警方微博不仅仅是要改变警方传递信息的方式,给公众一种新鲜感,更重要的是要放下以往高高在上的姿态,真正深入群众。而这方面,还有待实践的检验。

此番北京警方建立公共关系专门部门引起了公众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其未来发展如何,能在何种程度上开展工作,将拭目以待。

但是,也有专家提出,公安公关是一种进步,至少是姿态上的进步。但仅靠公关,并不能真正扭转正日益下滑的公安“信用危机”。目前这些所谓的公关举措,依然没有摆脱往日宣传部门的影子。而真正有效的“公关”,只能是接受舆论的监督,信息透明,真正为公众服务,并废除诸多不合理的制度安排。

杜晋丰认为,目前的网络环境决定,像过去靠政府的行政指令或者单方面的控制、封锁,已经无法掩盖事实。

“我觉得现在不是警方愿意做到哪一步,而是形势逼着你必须要往前走,逼着你适应这种网络时代的要求。”她表示,“总的来讲,现在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去做公关工作,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