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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以为放羊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简单的比做世间任何事都简单。我甚至认为,一个连羊都不会放的人,恐怕就得让羊去放他了。这话当然有些极端。我那时候说话就这么极端。不仅说话,做事也是很极端的。
比如,我家的母鸡正在下蛋,大人让我看住,讨厌的麻雀鹞子就在头顶悬着。它是麻雀鹞子,整个村庄的大树小树草丛间,都活跃着叽叽喳喳的麻雀,它不去抓它该抓也擅长抓的,却把一双鹞子眼,盯在下蛋鸡那里。鹞子的听觉很好,它们能准确判断出公鸡母鸡的叫声,能准确判断出哪只母鸡是因为下蛋叫,还是闲得没事叫着玩,还是让公鸡欺负的叫,只要听谁家的母鸡是因为下了蛋,在高声大气地向主人表功,它就会从高空一个俯冲,飞进鸡窝,稳稳当当地抱走热突突,有时还沾有血丝和鸡屎的鸡蛋。鹞子偷走鸡蛋,当然不是为了孵小鸡,而是为了吃鸡蛋。是不是麻雀肉缺少某种只有鸡蛋里面才有的营养成分?麻雀鹞子在吃麻雀时,是不是也吃麻雀蛋?麻雀鹞子既然那么爱吃鸡蛋,它也是下蛋的,它在吃不到鸡蛋时,会不会吃了自己的蛋?这都是要闹明白的问题。在这个世界上要闹明白的事情太多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
这种事情不好去问鹞子,只有看住自家正在下蛋的鸡是正经。守护鸡屁股很重要,各家的咸盐、针头线脑等等,差不多都是从鸡屁股出来的。但,让大人去干这种重要的事情,显然是不划算的。好在那时候各家都不缺少娃娃,我就是一个适合守着鸡屁股收鸡蛋的娃娃。别的伙伴也承担这种任务,可每天我家母鸡下蛋的那会儿,别人家的母鸡都还没有下蛋的意思,伙伴们无事可干,便在村里人声鼎沸地玩。我的心早被勾走了,可我的双脚必须一动不动站在离鸡窝两三米远的地方。母鸡好像不大着急,卧在那里,把我的心急上火完全不当回事儿。我又不能离它太近,害怕吓跑了它,也不能给它帮忙。在这件事上,我似乎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只能在心里暗暗给它使劲,我一遍遍悄声呼喊:加油,加油!我看见它加油了,身子一耸一耸的,冠子那里都红了,可是,还不见鸡蛋出来。它掉转身子,把屁股朝外,大概是要调整一个比较舒服的下蛋姿势,我看见鸡蛋的尖梢了,蛋却卡在那里,迟迟出不来。那一刻,我做了我这一生都算比较重要的决定,我悄悄窜上去,一手按住鸡身子,一手稳准狠地掏出了鸡蛋。
类似的极端事情,其实我并没有做多少。但,极端的话却是常说的。我为我说的极端的话很快付出了代价。我说,拐老黄都能放羊,我不但放得了羊,连拐老黄都能放的。村里管事的人就把放羊的差事交给我了。那时候,我正闲得无事可干。准确地说,可干的事很多,无数的事在等着,不了,也不愿干,我能干的事情,就是每天看见我家哪只母鸡摆出下蛋的样子,我就立即守在鸡窝边,一只眼睛盯着鸡屁股,一只眼睛扫视空中窜高窜低的麻雀鹞子。当确定每一只母鸡在这一天都下过蛋了,我的事情便做完了。好在我家的母鸡并不多,只有两只。好在每只母鸡无论怎样勤快,无论怎样善解人意,每天最多只能下一次蛋。这我是老早就知道的。我希望的是,两只母鸡能够在同一时间下蛋,这样我就可以节省出一只母鸡下一次蛋的时间。可是,它们好像故意跟我做对,一只母鸡下蛋时,另一只母鸡丝毫没有要下蛋的表示。我只有等待,我不能到离家较远的地方去玩。我待这两只母鸡都不算薄啊。每天早上我给它们喂玉米、高粱,还有糜子,它们黄昏回窝时,往往还能吃到我捉的我再也玩不出新花样的各种虫子。我还为保护它们不受公鸡的侵犯而付出过努力。公鸡掐住母鸡的冠子,爬上母鸡的脊背,只要让我发现,我就会把公鸡赶开。我是母鸡的解放者。据说,我也曾被谁解放过,好像只解放过一次,我就被无数次警告,要记住解放者的恩情,可我解放过母鸡多少次,母鸡怎么不记我的好呢。后来,我知道了,不仅这两只母鸡是这样,给你脚下使绊子,给你晾晒在院子里的内裤上抹辣椒面的,差不多都是你待之不薄的人。
两只鸡蛋都收回家后,这一天,我就彻底自由了。据说,自由对有些人来说,比生命还重要,对我来说,有亦可,无亦可。我最多是利用自由之身,爬上门前那棵高大的楸树,看喜鹊窝里的喜鹊究竟在干什么。我往往无功而返。当我还没有爬到喜鹊窝跟前时,喜鹊早飞到另一棵树上了,啾呀啾呀的。我知道它们在骂我。爱骂骂去,被喜鹊骂,比被人骂,耳朵舒坦多了。后来,喜鹊发现,它们误会了我,冤枉了我。我并没有破坏它们辛苦搭建的窝。村里有一个流行的说法,谁要是捣了喜鹊窝,养的娃娃头上生黄疮。村里的很多话,村里的人都深信不疑,可我都不信,这句话村里人都信,我也信。我距离养娃娃的日子,不知道会有多远,但,肯定不是明天。因为我还是娃娃。我不是怕养出一个头顶生黄疮的娃娃,才不破坏喜鹊窝的。不是的。我喜欢喜鹊的叫声,还有它们华美的羽毛。村里有些娃娃一落地,头顶就戴着一层厚厚的垢痂,会走了,会跑了,会干坏事了,那层垢痂还没有褪尽。据说,他们的爹在小时候就掏过喜鹊窝。
我只是看一眼喜鹊窝罢了,只看一眼。窝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多看几眼的东西。这件事情很快做完了,我溜下树,我要去山畔看放羊的老黄。老黄这个人有意思,腿拐得有意思,两条腿都是拐的,左腿朝外拐,右腿朝里拐,都是自家的两条腿,意见却不一致,按我们村子有些嘴头子活泛人的说法:尿不到一只壶里。他的耳朵也是聋的,两只都是聋的。我们村那些嘴头子活泛的人又说了:瞎子会算卦,聋子还编话。确实是的。老黄就是一个把话编到登峰造极水平的聋子。有一次,县城逢集,他扛了一卷芦席格拐格拐回来了。那年月,谁家能花两元钱买回一页能罩住一盘土坑的芦席,那绝对是一件风光无比的壮举,荡漾在脸上的笑容比今天把宝马开回家的人灿烂多了。那天,肩扛芦席的老黄很风光,笑容很灿烂,比那天西下的斜阳还要灿烂。我这人,小时候很调皮,做过许多坏事,但从没做过令人恶心的事情。我还有一个优秀品质,从儿时保持到现在了,现在比当年发扬光大无数倍了,可惜的是,很少有人对我这一优秀品质提出表扬。我谁也不怨,我知道,这个优秀品质在我们所在的这个人种里,差不多失传得很难一见了。什么优秀品质呢,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君子成人之美。当然,当年我成老黄之美时,还算不得君子,只是一介到处惹事的乡下顽童而已。我迎上去,我脸上的笑容估计在他看来也是灿烂的。他一定知道当下自己的笑容很灿烂,两个共同拥有灿烂笑容的脸,在那一个午后斜阳时分隆重相遇了。我说:你赶集去?老黄呵呵笑答:哦,我买席去。我说:集大不大?他又呵呵一笑,一手拍着肩上的芦席说:哦,不大不小,是中号的,我家的炕就是中号的嘛。
老黄以夸张的姿势扛着芦席,以夸张的脚步向村庄深处走去。望着他渐行渐远越发夸张的背影,我突然明白刚才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怪的一段对话了。他是根据我的口型,判断我说话的内容,然后,根据现场情景进行回答的。这是一桩了不得的机密,能发现这个机密的人,长大以后没有当间谍,没有搞卧底,实在是浪费人才。我把这个机密告诉了伙伴。以后,老黄在任何场合,都有孩子迎上前去和他说话。其实,孩子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嘴皮胡乱动了动,老黄判断口型的天赋也是超群的,他马上就可与面前的孩子开展一场对话。比如,他正在拾粪,遇到孩子问候,他马上会说:好娃娃哩,这有啥臭的哩,只有臭大粪才种得出好庄稼哩。得逞了孩子往往忍不住笑,笑着跑开,把他的辉煌业绩绘神绘色说给伙伴。这种场景遇到多了,老黄有了警惕,再有孩子与他说话,他不急于回话,认真研究一会对方的口型后,才决定回话或不回话。
我今天去,不是为了搞这种恶作剧,这是我玩剩的,我向来不玩自己玩剩的游戏。玩,也要玩出新意。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我去看老黄捉虱子。羊儿在山坡吃草,他坐在山头晒暖暖。别人是在天冷的季节晒暖暖,老黄无论天冷天热都晒暖暖。大夏天的,狗流着哈喇子都躲到树荫下乘凉了,看门的责任心早让大太阳蒸发干净了。老黄坐在毒日头下,裤子提在手中,低了头,一板一眼捉虱子。我也不是纯粹为了看他捉虱子。老黄的绰号叫气卵子黄。后来,才知道这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男性病,他得病的原因大约是因为战争,他是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者,但他却损坏了两条腿,两只耳朵,还有那个那个东西,害得他连老婆都没法娶。所以,有时候上面来人请他参加什么庆祝胜利的活动时,趴在他耳边吼半天,他终于听到了,他耳朵和腿不灵便,嘴头子却相当灵便,他眼皮朝上猛地一翻,反问来人:谁胜利了?你看我像个胜利者的样子吗。他的话也有道理。他的许多话都有道理。他是一个能随口说出许多道理的人。他的所有道理都让他两颗硕大无朋的卵子遮蔽了。两朵硕大的肉瘤,堆放在他的裆部,满满当当,在艳阳下,明晃晃地。我到了跟前,他也不做最起码的回避。这符合我们村男人的做事风格,他们做有些事时,像我这么大的娃娃,不在回避范围。枣大的娃娃,知道个啥!他们在表达这个意思时,一脸的坦然,还有不屑。我折下一根蒿草棍儿,捣弄他的肉瘤,他在专心捉虱子。我们各做各的,互不干涉。我捣弄一下,捣弄一下,又捣弄一下。他捉一颗虱子,捉一颗虱子,又捉一颗虱子。忽而,他抬眼一望,发现羊儿跑出了他在心里给它们划定的活动范围。老黄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将刚捕获的一颗肥硕的虱子夹住,在两颗指头蛋捻呀捻呀,扬起头,朝羊群高喊一声:嗷!他什么都没说,只有一声不表达任何意义的喊叫,再看羊群,它们互相招呼一声,那只头羊昂起头,朝老黄所在的方向叫一声,老黄再嗷嗷几声,头羊就朝老黄所在的地方折返回来了,羊群跟着都折返回来了。
我深感震惊,说实话,对老黄还有些嫉妒。因为他与羊的默契,和对羊的无上权威。我觉得,老黄都可以做到,我当然可以做到。我并没有深究,老黄为什么可以做到,我当然不会反躬自问,我有什么理由可以做到老黄能做到的事情。后来,我读一本寓言书,有一条寓言说,每个人肩上都搭着一条褡裢,把自己的缺点装在后面,把别人的缺点装在前面。那条寓言就是专指那时候的我。我只看见了老黄的两条拐腿,两只聋耳朵,两只大卵子。他的弱项正好是我的强项。
于是,我就说了一句大话,于是,我就成了放羊人。
当我从老黄手里接过牧羊鞭,放羊出圈,赶羊进山的路上,我立即明白了:我说话做事是多么地不知轻重啊。羊在村里的大路上别别扭扭地走,一只羊突然脱离队伍跑进庄稼地里,我喊,它不听,我声嘶力竭地喊,它仍不听,我挥起皮鞭去抽它,这当儿,群羊一起涌入庄稼地里。我挥鞭驱赶,羊四散跑开,哪只都需要赶,先赶哪只后赶哪只,都不合适。我在高声叫骂着,而村头也传来了激越的叫骂声,我在骂羊,人在骂我。终于,把羊赶进山里了。撒在山坡上的羊,似乎把吃草没当回事儿,与我做对才是它们的任务。我让它们朝东,它们偏偏朝西,而且,每只羊都很有主见似的,都不愿跟另一只羊合群,我撵回这只,那只又跑远了。一整天,我从没停止过叫喊,从没停止过追赶,别说坐在山头悠闲地睡觉吼山歌了,撒把尿的工夫还是我狠了心不搭理羊,才获取的。一天这样,两天这样,一个月也没有多大改观。羊把庄稼糟蹋得实在不像样了,老黄又重掌牧羊鞭。他本来不用做什么事,村里都得像供养老先人那样待他,可他不愿吃闲饭,他喜欢放羊。据说,在最初放羊时,他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准确分辨出来八十多只羊哪只是哪只,他给每只羊都起了名字,只用了三天的时间,每只羊都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了,他站在山头上喊一声:四眼子,过来!喊声一落,一只黑眼圈的羊就咩咩叫着,很贱的叫着,朝主人屁颠颠过来。牧羊鞭刚抓到老黄手里,羊群眨眼就恢复了秩序。老黄整天闲得无事可干,曝晒了裆部,新生的一代虱子也消灭得差不多了。他就吼山歌,他的声音真叫难听,但他好像不觉得难听,羊也不觉得难听,村里人都不觉得难听,所有活着的有耳朵的生灵都在听。村里太寂寞了,人寂寞,所有的生灵都寂寞,唱得好坏根本不是问题,要的只是响动。大家都在听,我也听,我本来不爱听,我没有别的可听,我的耳朵有听的冲动和听的需要,鸟叫,驴吼,人吵架,都行,只要是声音都行。我听他唱了半天,其实只唱了一首歌。他把所有的耳朵都哄了,耳朵们还以为听了很多首歌呢。他唱的是:
月儿落西下,心想小冤家,
冤家他不来,奴也不怪他,
冤家不在我家耍,心里乱如麻。
冤家他不来,奴也不怪他,
写封书信拜上他,奴有知心话。
两步进绣房,打开龙凤箱,
银红纸儿取一张,与郎写心肠。
不知什么原因,好几天,老黄没有吼山歌,村里万籁俱寂,所有的人和生灵似乎都感到了某种恐慌,我的耳朵忽然很想听见什么声音,最好是这种能够让耳朵感到折磨的声音。此时才省悟道:在这种消磨人意志的地方,耳朵是拒绝好听的声音的,耳朵需要折磨,才可维护听觉功能。为什么一听见驴吼,人就会生出热血沸腾之感呢。
我的放羊生涯以失败宣告结束。我很不服气。当然不服气。我连羊都放不了,再还能干什么。可我知道,不服气不行,无论以什么眼光看,我放羊的水平都应该比老黄高,可是,经羊的考核,被录取的是他,遭淘汰的是我。不服不行。在这个世界上,凡没有你干过的事情,千万不要轻言说那事干起来有多么容易。你觉得容易,那是你看别人做起来容易,自己做了,真的容易,再说容易不迟。那时候,我们村的人常说:放上三年羊,给个县官也不当。我深为这句话所蛊惑,心想世上最苦难的事情恐怕莫过于当县官了,长大后让什么都行,扫马路,掏大粪,都行,只是别让我当县官。现在想来,说这话的人,都没有当过县官,连县官见都没见过几个,哪怕当过一天县官,哪怕见过一个县官,在放羊和当县官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放羊,那他就是一个放羊的隐士。村里唯一有资格说这话的人是老黄,他干过比县官干的还大的事,他不愿干了,他愿意放羊,他放羊的水平很高,他说,前半辈子我让别人把我当羊放了,后半辈子我放羊,他还说,放羊什么闲心也不用操,羊永远不会像人害人那样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