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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察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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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江西省审改办《关于分期分批部署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绩效考评方案》要求,我市决定在5个乡(镇、街道)试点运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向其余15个乡(镇、街道)进行延伸,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建立涵盖全市各乡(镇、街道)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

(二)建立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三)逐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信息数据库。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实施工作。

三、实施步骤

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延伸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时间:2010年11月1日-11月15日。

1、做好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依托于政务外网运行,为了确保各有关乡(镇、街道)能够连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要求各有关乡(镇、街道)农民服务中心和市电信部门协调配合,按照4M光纤接入的标准做好政务外网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所需设备已由市审改办统一招标采购,每月光纤租用费则由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

2、做好业务办理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第一批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的事项有五项:①准生证办理;②独生子女证办理;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办理;④结婚证办理;⑤乡镇建房审批。各有关乡(镇、街道)农民服务中心请在11月15日前将这五项业务的经办人员名单报市审改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10年11月16日-12月15日。

1、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由市改审办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农民服务中心网上审批业务办理人员进行分批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审改办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各有关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培训。

2、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业务。

培训结束之后,各有关乡(镇、街道)农民服务中心必须启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相关业务,要确保相关事项和业务一件不少地使用该系统办理。

第三阶段:检查通报阶段。时间:2011年12月16日-12月31日。

为了确保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向有关乡镇延伸工作取得实效,市审改办将协同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对各有关乡(镇、街道)使用该系统办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件数进行通报。各有关乡(镇、街道)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发展提升年活动年终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各有关乡(镇、街道)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我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需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乡镇布置实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事项多,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缓慢、推诿扯皮、工作滞后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