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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事故频发症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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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我国发生了2起重大、3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为临近春节的喜庆气氛蒙上了阴影。烟花爆竹事故频发症结在哪里,该如何预防?

燃放烟花爆竹本是我国庆祝新春佳节的传统习俗,然而,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却为节日的喜庆蒙上了阴影。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河南、安徽、江西先后发生1起重大、3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而就在临近2016年春节的2月5日,贵州又发生1起重大烟花爆竹事故!2月6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该事故发生在春节前夕,伤亡惨重,影响重大,暴露出有关部门对废弃药物处置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问题。要求各省(区、市)进行再排查,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再发生类似事故。那么接连发生的几起烟花爆竹事故,我们应当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爆”出的事故

贵州贵安新区“2・5”重大爆炸事故

2016年2月5日16时30分许,贵州省贵安新区在山沟里,组织集中销毁已关闭烟花爆竹厂剩余原料的过程中发生爆炸,截至发稿前已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联、22人受伤。

河南开封“1・14”重大爆炸事故

2016年1月14日10时48分,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长智镇西芦氏村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西南200 m处,一个烟花爆竹加工点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2人轻伤)。据初步调查,事发企业负责人将老厂房出租给他人,涉嫌出租许可证。加工点超规格生产双响类产品,在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在该厂生产现场检查时还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大量礼花弹、小礼花、B级组合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上饶“1・20”较大爆炸事故

2016年1月20日0时30分,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昆山村鸿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盛花炮公司”)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均为该企业职工(厨师、门卫、仓库保管员),53人受伤,其中30人是该企业职工,23人为附近居民。鸿盛花炮公司大部分厂房损毁,仅一墙之隔的麟辉花炮厂部分厂房损毁,附近的鸿泰花炮厂部分厂房屋顶损坏,周边约2 km范围内的民房等建筑物的门窗及玻璃不同程度受损,疏散群众1 000余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安徽马鞍山“1・15”较大爆炸事故

2016年1月15日上午7时7分,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西社区胡庄村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据初步调查,这起事故中的非法生产组织及参与者共3人,为一对夫妇及其妹夫,均在这起事故中死亡。非法生产场所为租用的民宅。

河南焦作“12・28”较大爆炸事故

2015年12月28日10时45分,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有3人是废品收购站的无辜人员。据调查,该起事故属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超规格双响类产品。事故前一天晚上运进原材料和风筒,第二天上午生产时发生了爆炸。非法生产场所原来是个体小金属加工厂厂房,面积不足520 m2。

“爆”出的问题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突出

烟花爆竹生产转包、分包问题依然普遍严重。河南开封“1・14”事故企业,事发区域为该企业图纸中标注为零散住户的老厂房,企业将该区域约4 km2的面积出租给2人,分别组织非法生产。该企业其他生产区域图纸标注为零散住户的院落也存在转包、分包给他人,各自组织生产的迹象。

超员、超量现象依然普遍。河南开封“1・14”事故企业,大部分工房均未按照设计用途使用,均严重超核定标量。江西上饶“1・20”事故原因虽仍在调查中,但从对周边民房破坏严重的情况看,事发企业存在随意改变民房用途、严重超量储存,导致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严重问题。今年年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湖南省检查的一家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区内一栋核定药量400 kg的爆竹成品中转库,距民宅仅52 m,库内实际药量达4 t。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对周围民宅造成严重破坏。

超许可范围生产违禁、超标产品。河南开封“1・14”事故企业,许可范围仅为C级组合烟花,但超许可范围生产礼花弹、小礼花、超规格双响、B级组合烟花等。其中用于非法生产礼花弹的院落,距有1 800余名村民居住的村庄仅100 m左右。事后清理出的礼花弹成品、半成品10万余发。如果这一区域发生事故,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进行的督查检查还发现,湖南、江西等主产区,一些企业生产的B级组合烟花标为C级,以及其他违禁产品大量流入到各地批发企业和零售点。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出现新苗头

非法生产出现反弹。一些地区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打击不严厉。特别是一些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集中关闭、退出后,“打非”工作措施没有及时跟进,出现非法生产行为反弹现象。

非主产地非法生产事故频发。非主产地并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安全地带,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强化“打非”工作措施,非法生产行为就会由主产地向非主产地转移。近期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河南焦作、安徽马鞍山都不是传统的烟花爆竹主产区。

非法生产的产品销售渠道仍未杜绝。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江苏、安徽等地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渠道。一些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采购、销售非法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不到位

行政许可把关不严。一些地区违反上位法规定,下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批发经营许可审批权。一些地区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把关不严。河南开封“1・14”事故企业有3处老厂房,在图纸中标注为零散住户;江西上饶“1・20”事故企业与相邻的一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仅一墙之隔,外部距离严重不足。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江苏等地督查检查时还发现,一些地区向烟花爆竹企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无合法销售渠道的B级烟花类产品,以及B级爆竹等产品(实际爆竹没有B级,仅有C级,但许可证上却写着B级爆竹)。

隐患排查不认真。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在广东省发现,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仓库区大门外非法建设的200多平方米简易房,非法储存近3 500箱B级组合烟花、违禁的擦炮、超大规格爆竹。在国务院督查组检查之前,当地有关部门多次检查未能发现。春节前,还有许多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工作落实不到位。督察组在江苏省检查发现,一些地区城市内烟花爆竹零售点仍然存在“下店上宅”、在超市内销售的突出问题。

日常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日常监管走过场、执法不严格。河南开封仅有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地有关部门对“1・14”事故企业多次检查,均未能及时制止企业转包分包、生产超规格双响和礼花弹等严重违法行为。江西上饶“1・20”事故企业在职工宿舍附近的非危险品工房内大量存放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日常监管过程中很容易发现却没有发现。

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许多地区对于烟花爆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格、查处不到位。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在海南省发现,一些已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仍从事零售经营活动,个别地区形成闹市区烟花爆竹零售集中连片现象。江苏省对于大量处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点,既未关闭到位,也未下达整改执法文书。有关部门执法收缴的非法、违禁、超标烟花爆竹与烟花爆竹违法企业产品同库混存。

如何转“爆”为安

马凯副总理在对河南开封“1・14”重大烟花爆竹事故的批示中指出,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烟花爆竹的原料、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都要部署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深刻吸取贵州贵安新区“2・5”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依法处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废弃的药物、成品、半成品时确保安全。销毁前,要组织专家制定科学、稳妥的方案并进行安全性论证;销毁时,要选择合适的场所,严格控制现场人员并加强周边警戒,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销毁现场。在特殊、敏感时期,严禁销毁处置烟花爆竹及危险性废弃物。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规定组织销毁处置。

要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覆盖,被查企业的厂房、库房和房屋全覆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排查节日停产期间安全管理和值班职守制度落实情况,严防丢失、被盗事件发生;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重点排查仓库安全管理和产品配送安全管理情况,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集中连片经营;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要重点排查销售场所是否存在存放产品超量、销售非法产品的问题;在烟花爆竹运输环节,要重点排查无证非法运输和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问题;在烟花爆竹燃放环节,要重点排查违反“禁限放”规定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重点、传统产区,县、乡两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必须设立举报电话,加大奖励力度,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抓住生产企业整治分包转包和“三超一改”(指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厂房用途)“三库四防”(指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建设、机械化改造和退出关闭4大关键,切实提高烟花爆竹全领域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