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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衔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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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衔接是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关键和核心,本文就高职教育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相互衔接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几个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较好地解决了高职教育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相互脱节的问题。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衔接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3-0113-02

《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要依据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把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一、高职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

1.课程目标与职业资格认证目标要求脱节。高职教育的课程目标是在专业调研的基础上,对职业岗位的工作过程和岗位职业能力进行分析,构建与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后,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作用确定的,是职业综合能力培养的具体体现,目前还没有将职业资格认证的目标要求融入相应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目标。

2.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认证标准脱节。高职教育的课程教学内容和职业资格认证标准脱节,课程内容是根据职业能力培养目标的需要选取的,还没有将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与课程内容相互衔接,使学生在学习课程内容的同时也在完成职业资格标准内容的学习,影响了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

3.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认证考核方式脱节。职业资格认证考核是基于职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是基于职业能力导向的考核评价。高职教育的课程评价方式还没有摆脱传统职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式,没有形成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评价方法,也没有与职业资格认证考核相互衔接。

二、高职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衔接

1.课程目标与国家职业标准的衔接。课程目标包含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三个方面的内容,它是教育标准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融合的纽带。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是“在全国范围内对该职业的活动目标、工作领域、发展状况、从业人群数量、层次,以及从业者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调查的基础上,由专家工作组进行职业分析”制定的,“突出强调了职业标准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高职教育的课程目标是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的具体化,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是一致的,完全能够以职业知识、职业能力、职业素质为纽带与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标准相衔接,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合到高职教育的课程目标中。如图1所示。

2.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的衔接。构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以职业资格标准为核心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是高职教育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衔接的有效模式。如图2所示。①借鉴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的CBE课程模式基本思想,从职业岗位的需要出发,通过职业分析确定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项能力,按照教学规律,将各项职业能力进行总结、归纳,构成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的教学模块。教学模块是为适应职业群的需要将课程内容分别编制成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差异的知识技能学习单元,再将教学模块整合成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不同的课程组合则反映了不同职业知识、能力的要求。②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中,将职业资格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分解到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中,构建以职业资格标准为核心的理论知识教学和实践技能教学内容,使理论知识教学内容覆盖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全部职业知识,实践教学内容覆盖职业资格标准规定的技能操作要求。

3.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①形成高职教育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认证等级的对应体系。高职教育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型和级别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确定,并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合到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中。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职业资格按照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范围、工作责任和工作难度将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低到高分划分为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评价应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相对应,课程的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考核以教学模块的评价为基础,由易道难,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的完成课程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考核评价。要求学生首先通过职业资格证书五级所对应的教学模块的考核评价,以此为基础,再通过职业资格证书四级所对应的教学模块的考核评价,最后通过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所对应的教学模块的考核评价,形成职业资格认证考核由低级别到高级别的过程,既使学生循序渐进的完成了课程学习和评课程价,又使学生由易道难逐步完成了职业资格认证考核。形成高职教育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认证等级的对应体系。如图3所示。②建立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认证考核方式的衔接。不同教学模块的组合反映了不同课程职业知识、技能的目标要求,不同教学模块的整合反映了不同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因此,职业资格认证考核评价是要求学生通过与该职业资格证要求相关的所有课程教学模块,课程评价是要求学生以职业资格认证考核为基础,通过该课程所包含的所有教学模块,形成纵向的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评价和横向的以职业资格标准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认证考核评价体系。如图4所示。

三、结语

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衔接是高等职业教育推行“双证书”制度的关键和核心,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应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相互衔接,特别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关键教学环节。本文借鉴职业能力为本位(CBE)课程模式的基本思想,将课程体系模块化,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相互衔接,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推动高职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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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S].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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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牛志宏(1972-),男,宁夏西吉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测绘科学与技术的教学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