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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才培养的高职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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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院校是我国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其有着明确的期许,要求高职院校在培养人才过程中要将学习、创新、实践和综合能力等作为培养的主要目标。因此,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全程培养要以创新创业为主,促进学生能力的发展,帮助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准确定位,用创新的精神来开拓自己的事业。

关键词:高职院校;人才;能力;创新创业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2-0128-02

高等职业发展的目标是为祖国造就可以面向社会第一线的高技术人才,高职学校现在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怎样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社会实践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力,从而实现教学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加强就业创业和就业指导服务。”由国家提出的观点来看,高职学校对毕业生的培养应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和自主创业能力为主要侧重点。高职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和自主创业能力的培养,不仅明确了高职学校的发展根本,而且开始靠近社会发展的潮流:以培养创新创业实用型的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可用人才。故此,对如何才能高效地培养高职大学生做出以下分析。

一、高职院校创业制度供给的逻辑起点

1.凸显创业服务供给的双重性。高职学校必须深入了解创业供给和需求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合理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建立适合自己的创业制度。从总体分析来看,需求和供给之间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而高等教育的收益对象主要是个人和社会两方面,这就直接决定了高等教育的需求具备两重性,同样的也具有供给的两重性。不断改变学校教育服务的供给制度,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和对学生的个性发展进行引导,满足学生对求学的需求;提高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的适应程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会意识的培养,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新时代人才,这是高职学校创业制度的供给应该做到的两方面。所以,同时思考和满足个人与社会两方面的不同需求,必须加入到高等教学服务的供给体系的计划、实施和运行中。

2.构建供给与需求的和谐关系。从不同的观点出发,高职学校创业制度供给有很多不同的内容,现在大多高职学校忽略了对创业系统的自身建设,在对创业支援和保障方面没有确切的规定,将侧重点放在了学生创业体系的个别位置,缺乏长远的目光,不利于发展。创业是时展的新产物,为了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必须对供求关系进行调整,使它们建立和谐的关系,实现创业的有益发展和自我发展机制。以创业精神为中心的教育制度包含于创业供给,主要是对教育内容、方式、质量以及教学能力的要求。创业需求主要来源于广大学生对学校教育服务的期盼和要求。构建相对性的制度是建立创业供给和需求关系的基础,完善和和谐的制度不仅可以保障和促进创业的顺利开展,也可以更好地保证创业供给和需求之间的信息交互,促进供给和需求和谐发展。所以,实现创业体系开放运行的基础在于针对供给和需求的和谐发展作为出发点所构建的体系。

二、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培养存在的问题

对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许多高职学校都没有明确的计划和方向,存在着许多问题,大多集中于这几方面:

1.创新创业培养理念问题。就目前来看,许多的高职学校总是积极的举办关于创业计划的比赛,建立相关的基地,让学生参加创业设计活动。然而通过事实可以发现,@种只在意表面未深入到理念指导层次的教学模式,导致许多有志创业的大学生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比赛最终只能让一些有出色想法的人得到关注,大多数的学生最后都是“谢谢参与”。这种没有深层次内涵的教学模式是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难以达到计划的目标。

2.创新创业培养管理体制问题。根据调查得,国内几乎所有高职学校的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只是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的一个方面,主要由就业部门或者团委负责,创新创业培养计划没有真正融入学校的教学体系中,无法发挥作用,创新创业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然而缺少系统性的它根本无法发挥实际作用。

3.创新创业培养社会实践问题。有的高职学校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是大学生素质教育,没有指定创新创业培养来应对大学生职业教育的漏洞,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有的高职学校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创新创业园区,但是因为学校支持和对外宣传强度不够,也没有特别明显的成果;再有对于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学校没有成立特别的机构来保障他们创新创业,这就导致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时候没有保证,无法放开手去进行社会实践,缺少经验。

三、对高职院校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现在的高职学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越来越重视,那么不得不重视怎样才能提高人才培养的数量和数量这一问题。对此,下面有三点建议:

1.强化创新创业理念教育。如何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理念教育是创新创业培养计划面临的主要问题。高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培养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新生刚入学时可以通过对学生课程的安排和一定的专家讲座将创新创业理念教育灌输到学生的思维中,尽早培养他们创新创业意识。将全国范围内大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的实例进行整理,在校刊中专门腾出几个版面进行出版,激励在校大学生自主创新的意识,通过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合作给大学生多创造一些社会实践的机会,并且让他们实践完之后进行总结,然后相互分享,将社会实践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为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社会交际能力和创业能力。要将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侧重点,不断地进行社会探索,寻找属于学生的创新创业模式,形成“优先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在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自主创业进行保障,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合作为基础”的总体思想。

2.加强创业基地建设。为了给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保障和必要的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信心,学校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建立以“创业教学+创业模拟+创业实践”为主要内容的创业环境。学校和社会其他方面必须结合实际,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物质基础,将一些想要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集中起来,建设专用的创业基地,装备全套的公共设备和设施,在基地中至少为创业大学生提供12个月的房租减免或者免费。更要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法律保障,社会安全保障和必要的咨询机构,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援助:对大学生进行基础的创业培训和实训,建立创业学生公共交流的平台,在平台上国家的相关政策、企业的相关项目和关于实训的相关信息等。

3.企业发展需求引动,构建分层分类的创业目标导向体系。基于学校和社会合作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目标系统的设计基础是要注意社会和相关企业的发展需求。刚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不可能直接成为企业家、商业精英。有学者将创业目标分成三个层面:最浅的层次是培养出具有良好创业素质的社会公民;深一层次是培养出有自我意识、创新意识的上层工作者;最后一层次是新型企业的创办者。由此,大学生创业目标可参考着两方面进行制定。

一是要将社会共性和个体的特性相互结合。社会共性目标是指每一个创业大学生都要进行创业知识的学习、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个体的特性目标要求创业要依据大学生差异和企业发展要求的差异,针对不同的年级、专业、性格和职业规划的学生,建立适合他们的具有普及性、重点性、个体性的不同种类目标。普及性指创业应该培养所有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通过学校的教学,激发学生对自主创业的乐趣,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重点性指高职学校应该重视那些对自主创业有明显倾向的学生,比如积极参加有关活动的、选修课多于自主创业有关的学生,学校和社会通过不同的形式,提高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对机会的把握、根据自己的特长可以在可选项目中找到自己擅长的项目、寻找适合自己的同伴和对创业风险的评估等能力;个体性是指学校应该重视对创业实践学生的个性化教育,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帮助学生寻找相对应的企业进行实践,给予一定的经费和政策的支持,提高大学生成功创业的概率。

二是要和自己所学专业所接受的教育相互结合。如果选择与自己接受的教育不同的创业方向,那么创业将会失去先机。创业目标的设立必与所学知识相互结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不断培养并提高大学生对创业目标的确定层次。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高校创业实施的基础。因此,高校不仅要培养知识人才,更要培养实用型的社会人才,在学生的专业领域中对学生进行引导,激发学生的潜能,以造就那种能结合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人才为目标。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只具备知识的人才已经不那么重视,对于具有知识且具有社会实践能力,可以快速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因为起步晚于其他国家,所以我国高职学校对于创新创业培养计划还处于初期探索。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培养计划,但是不能死板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执行国家规定,也不能模仿高等本科学校的创新创业格式。我们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制定属于自己的、高效的创新创业培养模式,为地区以及国家的发展提供达标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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