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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茶是中国茶文化中重要的一环,也是古代宫廷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代帝王非常重视贡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的体系,一种文化的累积。贡茶不仅关乎宫廷生活,还对社会经济有重要影响。清代百姓日常生活中已经离不开茶叶,可以在清代小说中发现茶叶在清人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地方官员为迎合宫廷,费尽心思培育新品种,改进制作工艺,逐步形成了国内一体化又各具地方特色的贡茶体系,推动着中国茶叶不断向前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延续至今的几大产茶区。在茶叶的管理与分配上,茶库和茶房及相应的管理制度都有一种层次化的体系。在使用贡茶方面,清代宫廷不仅做到了物尽其用,且对清代民间的用茶文化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的贡茶
贡茶是古代各地方向朝廷进献的名贵特产之一,专供皇室之用。贡茶的起源,现今见于确切文字记载的是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巴志》,周武王灭商后,巴蜀部落“鱼铁盐铜,丹漆茶密……皆纳贡之……园有芳翦香茗”。这里的“香茗”即茶叶。贡茶从西周到清末一直贯穿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作为一种赋税形式,贡茶也是政治上君臣关系确立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特定历史阶段所具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如五代时,“江南国主李Z遣其臣伪翰林学士户部侍郎钟谟等,奉表来上叙,原以大国称臣纳贡之意,仍进……茶茗药物等。”现存文献中最早有具体数字的贡茶记载出现于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寇宗]所著《本草衍义》中,“东晋元帝时,温峤官于宣城,上表贡茶叶一千斤,贡芽三百斤。”刘宋时期山谦之《吴兴记》记载“浙江乌城县西二十里,出御藓”。毛文锡《茶谱》记,“扬州禅智寺,隋之故宫寺旁蜀冈,其茶甘香味如蒙顶焉,第不知人贡之因起于何时,故不得而志之也。”从唐代开始,贡茶的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贡茶已不单纯是作为皇室饮品的特供物品,而已具有一种很强的政府向地方征收的实物税的性质,具有征贡区域增加,新茶品多,随机性强的特点。
唐代是古代贡茶制度最终形成时期,此后历代相沿,直至专制王朝的终结。唐代的贡茶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州定额纳贡,主的衰落,北宋政府在福建建安设立贡茶园,专门负责宫廷饮茶的供给。熊蕃《宣和北苑贡茶录》中记载:“(宋代)贡茶极盛之时,凡四十余色,四万七千一百斤有奇。”宋代北苑茶园不仅茶产量巨大,且从制作工艺,还是外部包装、保存方面,都比前代有了很大的进步。宋徽宗在《大观茶论》中这样描述北苑的贡茶:“本朝之兴,岁修建溪之贡,龙团凤饼,甲于天下。而壑源之品,亦自此而盛,延及于今。百废俱举,海内晏然。……近岁以来,采摘之精,制做之工,品第之盛,烹点之妙,莫不盛造其极。”达到了“草木之灵者,亦得以尽其用矣”的境界。
元代的贡茶仍以建安的皇家茶园为主,规模相对小于宋代。但除了沿袭宋代在北苑德御茶园之外,元政府在武夷的四曲溪畔开设新的御茶园,扩到了御茶的生产区域。明代贡茶的数量急剧上升,除了规模较小的几个皇家茶园外,贡茶主要依靠五个主产茶省的进贡。明太祖时,全国的贡茶数额分配“南直隶五百斤,江西四百零五斤,湖广二百斤,浙江五百二十斤,福建二千三百五十斤。”其品种也不断发生变化,散茶成为贡茶的主体,“历代贡茶皆以建宁为上,有龙团、凤团、石乳、滴乳、绿昌明、头骨、次骨、末骨、京埏等名。而密云龙品最高,皆碾末做饼。至明朝,始用芽茶,日探春、日先春、日次春、日紫笋及荐新等号,而龙风团皆废矣,则福茶固甲于天下也。”到明朝后期,随着武夷岩茶等新茶品的兴起,贡茶的格局逐步发生变化,贡茶制度也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备,为清代贡茶格局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清宫贡茶的来源
从清代的进贡制度上看,茶叶既有“任土做贡”的土贡贡茶,也包括各类节贡及其他不定期进贡活动中。在此为表述明确,将清代的贡茶分为土贡和不定期贡两类,土贡即贡茶区每年进贡的定额茶叶,不定期贡则包括节日进贡及一些临时性进贡。
清代的贡茶制度基本上延续了明代的做法,规定地方贡茶的数量、运抵京城的时间和到京城的交接、验收等。顺治七年,清廷决定贡茶由户部改由礼部执掌。“应贡之茶,均从土产处所起解,一律送礼部供用。这年,礼部还照会各产茶省布政司,规定所贡茶叶,于每年谷雨后十日起解,定限日期解送到部,延缓者参处。”虽然路途遥远,运输艰难,但朝廷规定,“凡解纳,顺治初,定直省起解本折物料,守道、布政使差委廉干官填付堪合,水路拨夫,限程押运到京。”清代贡茶范围远超前代,宋元时全部的贡茶都采自北苑的皇家茶园,明代仍然以建茶为主,但范围已从福建已逐步扩展到福建、浙江、南直隶、江西、湖广等五省。清初贡茶仍延续明代的传统,以五省茶产区为主,随着清代政局的稳定,版图的扩展,逐步将全国的十三省产茶区都纳入其中。
关于各地贡茶的数量,不同的茶品在清朝各个时期也不同。如普洱茶在清代的进贡数量就相对稳定。雍正十二年云南巡抚张允随所进贡单为:“普茶蕊一百瓶,普芽茶一百瓶,普茶膏一百匣,大普茶一百元,中普茶一百元,小普茶一百元,女儿茶一千元,蕊珠茶一千元。”在《宫中杂件》中记载光绪三年四月新收普洱茶的品种数量为:“普洱大茶九十个,普洱中茶九十个,普洱小茶九十个,普洱女儿茶三百个,普洱珠茶四百五十个,普洱蕊茶八十瓶,普洱芽茶八十瓶,普洱茶膏八十匣。”对比雍正十二年和光绪三年的贡单,可以发现普洱茶进贡的数量大致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而有些茶叶的进贡数量则因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以六安茶为例,清初以康熙三十七年为基准,“六安州霍山县每年例解进贡六安芽茶三百袋”(按古衡制,一斤十六两计,一袋为二十八两),康熙五十九年增加一百袋,雍正十年再添二百袋,乾隆元年达到七百二十袋。因霍山地方贡茶负担过重,百姓难以承受。乾隆六年经内务府大臣奏议以康熙五十九年时的四百袋为准,不复增派,此标准一直延续到清末。
清代采办贡茶是由产茶区的地方官具体执行,如贵定云雾茶,“龙泉县西南二乡,产云雾芽茶。每岁清明谷雨前,县令发价采办,额定贡茶二十四斤,赍解巡抚衙门,领价银八两。”贵定云雾茶是由贵州巡抚直接负责,地方县令具体操办,每年进贡二十四斤。有学者在档案中发现了陕西紫阳贡茶的信票(即指令文书),上有:“为贡茶事,案奉各宪檄饬查照上届贡茶数目,严催采办,务于二月内申解等因,奉此合行催办,为此仰役前往,协同该处乡地,照依后开各数目传谕各茶户,遵照上例,作速采办细嫩上好茶叶,务于二月内照数送,当堂领价,以凭申解。该役等不得籍端索延,致干重处不贷,毋违,速速须票。”此信票上的信息非常明确的表明了贡茶的品种、数量、采摘和解送时间。计开:权河春分茶十斤,白茶十四斤。盘厢河春分茶十四斤,白茶二十斤。毛坝关春分茶二十斤,白茶二十五斤。麻柳坝春分茶二十斤,白茶二十五斤”。在这件信票上,我们比较清楚的了解到1877年紫阳地方进贡贡茶的一些具体信息。首先,贡茶是由当地的地方官也就是紫阳县知县唐清辅负责,则具体的操办这则交由催缴贡茶的衙役完成,茶农是贡茶采摘制做的主体,是真正提供贡茶的源泉。而在征缴过程中,地方乡绅则协助衙役进行收缴工作。其次,信票明确说明了清光绪三年(1877),紫阳县所进贡贡茶的产地、数量和采摘的时间:权河春分茶十斤,白茶十四斤。盘厢河春分茶十四斤,白茶二十斤。毛坝关春分茶二十斤,白茶二十五斤。麻柳坝春分茶二十斤,白茶二十五斤”。据《紫阳县志》记载,权河、盘厢河、毛坝关和麻柳坝是当时紫阳县茶叶品质最好的几个地区。春分茶即在春分时节采摘的茶叶,白茶即芽茶,多于清明前采摘。第三,采摘与加工的期限为两个月,贡茶制做完成后交与专门负责的衙役验收,按价领银。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茶户的追责也有明确阐述。
除了土贡的贡茶外,还有很多不定期贡的茶叶,如在三大节(元旦、端阳、万寿)进贡的茶叶,还有来京性见贡、谢恩贡、传办贡等。这些茶叶大都随着其他的贡品一起入贡。如乾隆三十八年,升任护理浙江巡抚王值望进的谢恩贡中有龙井芽茶一百瓶,兰溪茶五桶。乾隆四十六年,闽浙总督陈祖辉进的年节贡中有芽茶一百瓶。乾隆五十五年浙江巡抚朗轩进的陛见贡中有龙井芽茶一百瓶。乾隆五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安徽巡抚朱圭进珠兰茶、松萝茶、梅片茶、银针茶、雀舌茶、涂尖茶各二箱。从进贡单上看这些地方官员大都是辖区内有一些产茶区,茶叶作为一种土特产而进入宫廷。不定期贡的茶叶由奏事处转进,不需经礼部转手。如安徽地方“查该省例贡芽茶向系委员解交礼部,由礼部奏交内务府查收,存库后知照该部办给批回,其各省端阳年节应进贡品亦系由该省缮具贡单,专差解京,交奏事处转进”。贡茶进入宫廷后,由相关的管理机构负责使用,这些机构具体负责贡茶的日常保管和分配使用。
清宫贡茶的运输与包装
清代,贡茶从产地抵达京城的成本非常高,为保证皇宫能饮到当年新出的茶叶,地方官员想尽各种办法缩短茶叶的采摘时间,尽可能快的将茶叶运抵京师。而清政府也设置了一系列的制度保障贡茶能按时交进宫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不仅是贡茶,其他的各类土贡产品基本上也是遵循这种制度,形成了清代独具特色的贡品运输制度。
清代贡茶的运输按照进贡方式也可分成两种,即土贡和不定期贡。土贡的茶叶由地方官负责征缴、解押,派发通关令牌和接送路费银。顺治七年,清廷规定贡茶由户部改由礼部执掌。“应贡之茶,均从土产处所起解,一律送礼部供用”。茶叶到京后交与负责接收的礼部光禄寺,然后转交广储司茶库统一管理分配。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例外,如江南各省“贡茶由藩司差官汇解礼部议准,多由礼部接收转交茶库,惟六安岁贡芽茶扔照旧委员另解。……并由通政司进呈,再由光禄寺转交内务府下属的茶库。”清代贡茶的解运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凡解纳,顺治初,定直省起解本折物料,守道、布政使差委廉干官填付堪合,水路拨夫,限程押运到京。”运送贡茶的地方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送至京,也就是对运送贡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到京以后“解员事竣,由部给领司,任限照正印解员于引见后填给,经杂解员于发实后填给。”严格的程序对地方官运送贡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各地官员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手段将茶叶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到京城。
清代继承明代递运制度,到康熙时,递运所逐步裁减,驿站开始配备专门负责运输的驿夫,不论是军用物品还是地方贡品都是通过驿站转运的。清代的贡茶也基本上是通过驿站运送至京城的。除此之外,一些路途遥远的省份,还会通过水路运送贡茶,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及时间,但同时也对贡茶的包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宫廷记载进贡普洱茶的情况可知,普洱茶在康熙末年开始进入宫廷,起初数量较少,由地方官具体负责茶叶的采办和运输。后随着贡茶规模的扩大,先后设立总茶店和官茶局负责茶叶的税收和收购。从乾隆元年开始,贡茶由思茅同治承办,雇佣各产茶区(主要是易武和倚邦两地)的土弁具体负责贡茶的购买、甄选、包装及运输等各项贡茶事宜,所用购买茶叶银两从布政司库铜项下支取,每年支银一千两。官茶局收取鲜茶,进行晾晒、加工、包装,分别制成八类成品茶,即五斤重团茶、三斤重团茶、一斤重团茶、四两重团茶、一两五钱重团茶,又瓶盛芽茶、蕊茶,匣盛茶膏。所有这些准备工作都要求在谷雨前十天完成,备办贡茶完毕后,地方官员派员解送至京。清代,普洱地方地处西南边陲,《普洱府志》记载:“自省至京五千八百九十五里,普洱至省九百四十里,至京六千八百三十五里。”普洱贡茶经过六千八百多里的路程进入宫廷,而清政府规定的云南贡茶的运输时限为110天,这就对地方官押送贡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保证茶叶质量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运抵京师。普洱贡茶解送北京的路线也就是著名的“官马大道”,即从普洱到昆明,然后从昆明起运到北京的路线。
清代运送贡茶是由地方官委派专人负责押运,雇佣脚夫进行运送。如普洱地方“倚邦贡茶,历史上皇帝令茶山要向朝廷纳一项茶叶,称之为贡茶,年约百担之多,都全靠人背马驮运至昆明。”运送贡茶每年都会花费大量的银两,如安徽霍山地方,“始系户办纳本色交官起解,每茶一课,止徵水脚解费银二钱二三分不等”,通算下来,每年运送四百余袋六安茶就需花费运送银近百两。相较于安徽,地处边陲的云南和福建等地花费的运输成本则更高。不定期贡的茶叶由于数量相对较少,一般和其他贡品一起进入宫廷。这些贡茶一般会由进贡官员的亲信负责解压,到京之后交与奏事处,皇帝根据需要及个人爱好赏收或封驳。一般情况下,作为土特产的茶叶都会留用。这些不定期贡的茶叶也是经过驿站运送至京。
如何防止经过长途运输的茶叶味道发生变化,这对地方官在茶叶的包装方面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清代的贡茶基本沿袭了前代贡茶的包装风格,材质以银、锡为主,锡器采用铸、錾等工艺制作出各式各样的花纹图案,主要有龙凤纹、暗八仙纹、八宝纹、水仙纹及花鸟纹等,造型有如意云、花瓶等各式。容器外一般包有黄色的布套或者黄缎套。此外还有一些大的包装盒,将茶叶放置在其中,这些盒也基本上以黄色或明黄色为主,显示出皇家独有的特性。清代学者赵懿在《蒙顶茶说》中记载:“每贡仙茶,正片贮两银瓶,瓶制方,高四寸二分,宽四寸,陪茶两银瓶,菱角湾茶两银瓶,瓶制圆,如花瓶式,颗子茶,大小十八锡瓶。皆盛以木箱,黄签丹印封之。”可知贡茶主要是用银瓶和锡瓶包装,特别是锡瓶,更是被广泛使用,这主要是因为锡瓶的密封性好,可以长久保持茶叶原味,现存实物也基本上是用锡瓶包装的。现存实物中,一些茶叶或茶膏等应当是为宫廷专门定制,其包装也以皇家专用的黄色为标志,如普洱茶膏,种包装以硬纸壳为心,外包以明黄色的缎子或绫子。因入盒的茶膏每块近似方形,正面印团寿字与蝙蝠纹,构成蝠捧寿,引申福寿万年。对于精心制作的普洱茶膏,要保证经历入宫途中一百余天的运输,仍完整无损的进入宫廷,的确是个难题。地方官员因此高度重视,根据茶膏自身的特点,在长方盒内再以当地盛产的笋衣裁成长短不一的条状,等距横纵交叉向排列成小方格,每块小普洱茶膏被就叠落在其中。一盒内分几层码放后的茶膏可多达100余块,如此多的茶膏在盒内,因被空隙小的小方格固定,所以尽管长途运输后茶膏入宫后依然完整无损,表现出这种包装法的合理性。
清宫贡茶的管理
茶叶本身喜干燥,是一种季节性生产且自身含水量较低的产品,所以必须密封放置,妥善保管。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茶之味清而易移,藏法喜温燥而恶冷湿,喜清凉而恶蒸英,宜清独而忌香臭,藏用火焙不可晒,入瓷瓶密封口,毋令润气得浸又勿令泄气安顿,须在坐卧之处逼近人气,则常温必在板房,若土室则易蒸,又要透风。若幽隐之处,尤易蒸湿,兼恐有失点检,世人多用竹器贮茶置背笼中。”通过竹器盛茶,可以保持茶叶的干爽和香气,比较持久的存放。
贡茶作为地方进贡皇家的特产受到历代帝王的喜好,各王朝均设专门的机构管理贡茶,由于茶叶本身对保藏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历代帝王均十分重视。唐代设立“茶合”和“贡茶院”。宋代在建安设立北苑贡茶园。元代设“焙局(御茶园)”。明代,由户部的供应库专门负责贡茶的管理,《大明会典》记载“凡浙江、湖广、四川、福建、江西、广东、山东、河南等布政司,直隶、苏、松、常、镇、宁、太、庐凤、淮阳等府岁解黄白腊,芽叶茶,并苏、松、常三府解到白熟糙米,均置其内。”清代,土贡的贡茶运到京城后由礼部接收,然后会进入内务府广储司的茶库,由茶库进行保管、分配。不定期贡的贡茶则通过奏事处直接进入茶库或茶房,由皇帝直接控制使用。
1.茶库。茶库为广储司六库之一,专门收贮贡茶、人参、金线、香、纸张等物品,是清代宫廷的贡茶主要收贮机构。茶库的位置在清官的右翼门内西配房,并太和门内西偏南向配房,中左门内东偏配房。隶属于内务府广储司。除了广储司下属的茶库外。清朝后期在天穹宝殿附近还有一所茶库,两跨院,正房五间,各有配房两间,此茶库属于内库下属的库房,其保管的茶叶专门供应后宫所用。
清官对茶库的内部管理经历了数次变更,从时间上可分为早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也是茶库由设立到最终完善的过程。《钦定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记载:“广储司职掌库藏出纳等事,初名御用监。顺治十八年分为银库皮库缎库衣库设郎中三员,员外郎八员,笔帖式八员,每库各设库使十名。……康熙二十八年十二月议覆奏准分设瓷库茶库,各添设员外郎二员,司库二员,库使十五名,将磁库令管理银库皮库之郎中管理,茶库令管理缎库衣裤之郎中管理,添设笔帖式六员。”嘉庆时,“茶库,员外郎三人(内一人由兵部保送兼摄),司库四人,副司库二人,库使十有三人。”“茶库,令管理缎库衣库之郎中管理,增设笔帖式六人,管辖匠役之催总六人,无品级催总四人。”光绪时,“茶库设员外郎二人,六品司库二人”。与早期相比较,中期增加了部分管理人员,包括一名员外郎、两名司库和四名催总,而后期则又恢复成早期的人员配制。
为加强对茶库的管理,清内务府对茶库在制度上进行严格规定。“平时有一定的具体时间开库收发,如果急需,不能等到规定时间,必须报知堂郎中方准开库,开库时必须有库官两、三人,不准一人开库,闭库时由库官两人共同签划锁封,粘于锁上。”但时间日久,积弊自然发生,为改变这种状况,康熙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奉旨据总管内务府大臣等奏,留兼摄茶库之兵部员外郎五十三仍兼办理库务等语,所奏不可行,前令六部选派诚干司员兼摄六库,彼相牵制,若令久于其任,则不但不能纠察,专恐连为一气,殊非派员之本意,嗣后六部人员兼管六库者并定限三年更换一次,其有陛任等事,总管内务府大臣概不准奏留,为令钦此。”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得茶库的运转更加有序,能更好地服务于宫廷。清官对茶库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其运转的效率和库房的安全性。
2.茶房。茶房是清官重要的生活机构,负责皇帝及各类宫廷人员的日常饮茶、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随侍、坐更等事。清官的茶房有御茶房、清茶房、奶茶房、皇后茶房、皇子茶房及各宫殿的茶房等,其职能和内部陈设也根据使用者不同而异。
御茶房,又称“尚茶房”“上茶房”,是皇帝的专用茶房。关于御茶房的具置有两处。一、坤宁宫西庑,连门共26间,庑房前檐装修为步步锦、方格等,后檐为半封护檐。御茶房位于隆福门北,三间,东与寿膳房相对。中1间开风门,步步锦格心,左右各支一摘窗,两次间为支摘窗,上为方格支窗,下为玻璃方窗,共八扇。二、乾清宫东庑,庑房为连檐通脊,附黄琉璃瓦,坐落在1.1米高的台基上,前檐出廊,后檐为半封护檐墙,旋子彩画,北起三间为御茶房,圣祖仁皇帝御笔匾“御茶房”,专司上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御茶房由茶房管理总大臣管理,无定额,特旨简派。雍正元年,授御茶房总领二等侍卫、蓝翎侍卫,此外主事、尚茶正、尚茶副等俱授侍卫。据《国朝宫史》记载:御茶房首领七名,内七品执守侍三名,每月银五两,米五斛,公费银一两。八品侍监四名,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七钱三分二厘。太监四十五名,内十名每月银三两,米三斛。二十名每月银二两五钱,米二斛半。十五名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俱六钱六分六厘。从掌管茶房的太监俸禄上看,御茶房在清宫中的地位还是比较高的,待遇相对也比较好。
御茶房而外,清官还有皇后茶房、寿康宫皇太后茶房、皇子茶房及皇子、皇孙娶福晋后,亦有茶房。清代,宫廷的茶房随着不同时期皇子的数量及皇子成婚前后的变化,其茶房的数量和地点也因之而异。清代前期,宫廷子嗣较为旺盛,皇子众多,相应的茶房数量也非常多,且这些皇子在成婚后都会有自己的茶房。清代,皇子皇孙一直生活在紫禁城或御园内,直到皇帝赐给他们府邸另立门户。到是19世纪,甚至很多已成婚的有爵位的皇子仍与妻子儿女住在皇宫达数年之久。不论在内廷还是王府,皇子都配有专门的茶房使用,如康熙三十七年六月,“多罗直郡王之茶房用卤三斤十二两,多罗诚郡王之茶房用卤三斤十二两,四贝勒茶房用卤三斤十二两,五贝勒茶房用卤三斤十二两。”这些皇子成婚后,其福晋等人也会有专门的茶房。清代中后期,内廷皇室子嗣稀少,相应的皇子、福晋的茶房的数量也较少。除了数量上的变化外,茶房也会随着使用者身份的变化而发生位置的变化,如弘历成婚前住在乾清宫东南的毓庆宫,其所用茶房即在毓庆宫,成婚后登基之前一直住在乾清宫西边的西二所内,茶房相应的搬入其内。乾隆四十七年规定:“著将内右门内所有外茶房即行挪出。当日,外茶房归并于景运门外茶房办造”。还有一些皇子成婚后搬出内廷,其茶房也相应的随着搬入新府邸。“所用分例、银器、铜锡器皿,封王出府,例得带往。至茶房管理总大臣无定额,特旨简派。雍正元年奉旨:总领授为二等侍卫、蓝领侍卫,此外有主事,有尚茶正、尚茶副,正副具系侍卫。”由此可见,清前期宫廷皇子茶房较多,后期则较少,且茶房的数量和位置是随着皇子的数量、年龄及身份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
不论是茶库还是各类茶房,作为清宫负责保管与使用贡茶的机构,其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较前代更为完备,几个管理机构的职能更加细化,且相互间又有重叠。清代的茶库相较于明代收贮贡茶的户部供应库,分工更为细化。从茶房来说,既有负责皇帝日用饮茶的御茶房,各个皇子、后妃等人也会有专门茶房。在茶库和茶房职能细化的同时又有相互交叉,如茶库存放大量饮茶的器具,很可能承担了部分茶房的作用,而茶房则会收贮一些茶叶,又具有部分茶库的功能。清官用茶机构中体现出了明显的民族特色。作为统治民族,满族的生活习惯在清宫茶房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如奶茶的熬制、奶制品的制作等。
清代,对茶库、茶房等机构的管理较之前代更为完备,从机构的设置,相关人员的配备都非常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如清宫对茶库的管理就历经数次变更。在完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清宫颁布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这些完备的制度保证了这些机构运转的高效率和安全性。清官用茶机构的流动性更强。由于清代政治的多中心化,在各类皇宫生活区、园囿生活区、皇陵等地都设有专门的司茶建筑,这类建筑的地理位置具有流动性,尤其在生活区,是随主人寝宫和执掌朝政的殿堂的变动而变化的。茶库、茶房、茶膳房已经成为清宫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茶建筑与明代相比,在数量上和典章制度上都远远超过前代,达到了非常完善的程度。
结语
清代的贡茶制度部分承袭了明代的贡茶制度,更在其基础上推陈出新,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贡茶区域的扩大,贡茶数量和品种增多。清代的贡茶省份由明代的五省扩展到十三个省,品种也大量增加,基本囊括了主要的茶叶品类,其规模和数量也远超前代。随着清代皇帝南巡北狩及征战等情况的出现,大量的非例贡的茶叶出现在这些活动中。
二、贡茶制度更加完备,不论是采买、包装、运输还是接收,清代都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环环相扣,保证了清代贡茶的正常供应。清代贡茶涉及的部门不仅包括各地方政府官员、茶农,还包括到中央的礼部、户部、奏事处、茶库、茶房等机构。在贡茶的征缴、解运、接收过程中,各个部门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这种完备的体系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是清代进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清代的政治中心跨越出了紫禁城的范围,包括承德避暑山庄、圆明园、颐和园等在内,出现了多个政治中心,随之而来的是皇家饮茶管理机构的不断增多,包括各类园囿茶房、皇子茶房、王府茶房、陵寝茶房在内的饮茶机构成为清代贡茶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清代宫廷的饮茶文化也对民间饮茶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形成了有清一代独特的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