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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哲学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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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晋特殊的社会状况催生了王弼以无为本的玄学。在本体论上,王弼以《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为依据,声称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接着,王弼进一步追究万物存在的原因,在价值观上“崇本息末”。王弼贵无论将《老子》被万物生成论遮蔽的本体论度越为宇宙生成论与本体论的融合。在此基础上,王弼由“言意之辩”,通过卦、卦象来体察意义,由此“得本知末”来体认“崇本息末”。“崇本息末”和得意忘象的形而上学经过性情善恶之辩,最终落实到社会层面,那便是名教本于自然。

〔关键词〕 以无为本,崇本息末,一与多,崇本举末,有情无情,名教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3-0005-10

魏晋社会土壤养育了玄学,玄学以其理论思维形式提升了魏晋的理论思辨。魏晋经汉魏之际社会大动荡、大转型之后,原有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思维方法、行为方式、审美情趣都俱往矣,不可为继,需要建构新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思维方法、审美情趣等理论体系,以唯变所适地顺应时代的需求,何晏、王弼以其意气风发的生命智慧和智能创造的精神,率先肩负了这一历史使命。

一、天地万物以无为本

何晏(190-249)、王弼(226-249)之所以能肩负这一历史使命,与其名位相关,何晏是曹操的养子,从小生活在宫中 ①。王弼父王业为尚书郎,是王粲的从孙,都是当时权力中心的人物,也与他们的聪明睿智相联,何晏七、八岁,“明惠若神”,“慧心大悟”。王弼“少而察惠”,十余岁便好庄老,通辩能言,犹时下称神童。前者他们从事政治活动,以实现政治理想为目标,后者积极参与清淡学术活动,相与辩论。

何晏、王弼哲学是魏晋正始时玄学哲学思潮主潮的体现者,这个主潮的核心话题,换言之,哲学主题是贵无论与崇有论。何、王是贵无论的代表人物。“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衍甚重之。惟裴頠以为非,著论以讥之,而衍处之自若” ② 。这段话把何、王理论来源,立论的核心话题,以无为本的性质功用,是无往不存的形而上的存有者,是宇宙阴阳、天地万物、伦理道理之所以存有的根据。道出了何、王贵无论哲学理论思维的基本形态和内涵,得到了王衍的重视,但裴頠撰崇有论与之辩论,以讥贵无论。

何、王理论思维均祖述老庄。《世说新语·文学》:“何平叔注《老子》,始成,诣王辅嗣。见王注精奇,乃神伏曰:‘若斯人,可与论天人之际矣!’因以所注为《道》、《德》二论。”另载:“何晏注《老子》未毕,见王弼自说注《老子》旨。何意多所短,不复得作声,但应诺诺。遂不复注,因作《道德论》。”这两则说的是同为《老子》事,一说始成,一说未毕。始成是刚刚写成,未毕是未完成,这也许是初稿始成,而未定稿,故曰未毕。何晏见到王弼,王弼大讲自己注《老子》的主旨,何晏觉得王弼有精深奇特的见解,发现自己注解有短处,便撰写了《道德论》③。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是何、王“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的立论的文本依据。何晏《道论》诠释说:“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 〔1 〕 (P10 ) 如果说“有生于无”是传统宇宙生成论话题,那么,无语、无名、无形、无声的“道之全”(简言“道全”),便是万物之所以存有的根据,是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话题。

“道全”度越了人的“视之”、“听之”的感知经验,而无形、无声;也不为人“道之”、“名之”的称道,而无语、无名。“故能昭音响而出气物,包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规以之员。员方得形而此无形,白黑得名而此无名也”。 〔1 〕 (P10 ) 音响之所以使之显出,形神之所以使之彰明,玄素之所以使之黑白,矩规之所以使之方圆,是道全的使然。作为圆方获得形状、白黑获得名号的所以然者的“此无形”、“此无名”的“此”即道全,道全因其无形、无名,才能成有形、有名的所以然。道全不是形、名的生成者,而是其所以然的根据,凸显其本体论话题。

以道全为无形、无名,道全岂非为名?为辨名析理,何晏说:“为民所誉,则有名者也;无誉,无名者也。若夫圣人,名无名,誉无誉,谓无名为道,无誉为大。则夫无名者,可以言有名矣;无誉者,可以言有誉矣。然与夫可誉可名者,岂同用哉?” 〔1 〕 (P121 ) 无名可言有名,无誉可言有誉。换言之,无名亦为名,无誉亦为誉。无名无誉便成二律背反。何晏回应说:“此比于无所有,故皆有所有矣。而于有所有之中,当与无所有相从,而与夫有所有者不同。同类无远而相应,异类无近而不相违。” 〔1 〕 (P121 ) 无名的名,无誉的誉,与此道全比于“无所有”,便是有,这里有无相通,“无所有”必须通过“有所有”来体现其价值,所以“无所有”存在于“有所有”之中,“有所有”与“无所有”相从,互相依存。若“有所有”无“无所有”,“有所有”便丧失其存有根据,譬如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他们各以物类而自相求从,互为相应而不相违。体认道全“无所有”与“有所有”的异同,便可以体知无名之论。“凡所以至于此者何哉?夫道者,惟无所有者也。自天地已来,皆有所有矣,然犹谓之道者,以其能复用无所有也。故虽处有名之域,而没其无名之象;由以在阳之远体,而忘其自有阴之远类也”。〔1 〕 (P121 ) 道全是“无所有”,但自有天地以来,天地万物都是“有所有”,之所以还讲道的无所有,是因为“有所有”的所以然之道全,还有其效用,这就是说,“有名之域”的根据是无名的道全,只是其隐藏不见其形象。只是“有名之域”是显现,“无名之象”是隐藏的,两者都是存有的,这是两者的同,显现与隐藏则是其异。

体知无所有与有所有的同异,有所有据无所有而成其有所有,无所有因有所有依其存有而开发出其价值。作为无名道全,因其无名,便具有名的普世性。“夫惟无名,故可得遍以天下之名名之,然岂其名也哉?惟此足喻,而终莫悟,是观泰山崇崛而谓元气不浩芒者也”。〔1 〕 (P121 ) 无名既可得天下之名名之,天下之名便可由此而名,若只看到这种现象,便是没有觉悟无名道全的本真,犹如只看到泰山的崇高便误以为元气不广大一样。无形无名的道全,即为天地万物之本。

二、崇本息末的追究

王弼价值哲学立论宗旨、核心话题是“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与何晏同,其异是何晏的道全无形无名,基本接着《老子》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讲。之所以说是接着讲,是因为他既依傍《老子》,又提出“无所有”与“有所有”的话题,这是转宇宙生成论为形而上学本体论话题。如果说何晏论述了道是什么?那么,王弼进而阐释了道的所以是,这是两者之异。王弼说:“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 〔2 〕 (P195 ) 从道的所以是开始追究,万物与事功的所以生与成,即其所以存在的原因是无形、无名,这是万物的宗主,即万物之所以存在的根据。若以万物与事功为现象世界,则道的所以是是现象世界背后隐藏的终极世界。

隐藏的终极世界,是不能感知的,它度越了眼、耳、鼻、舌、身的感觉,视、听、味、体都不可得到彰明、闻音、品尝、体知,是讲人的感觉经验是什么都得不到的,这个什么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便是什么都不是,又是什么都是的混成之道。形象有彼此之分,声音有宫商之别,便不能是无彼此之分的“大象”与无宫商之别的“大音”。大象大音即是无形象、无声音的无,只有无才能成为无所不有的象和音。在这里,王弼预设象与音是有,是人所能感知的;大象与大音是无,是度越人的感知的,是感知所得不到的存有本体。然象和音不能无大象、大音,感知的不离感知不到的,两者构成了互动的、相成的关系。象以“四象”的形态显现,音以“五音”的形式表达,但不能执着四象、五音。只有这样,大象、大音便能通畅无碍。王弼规定:“大象,天象之母也,不炎不寒,不温不凉,故能包统万物,无所犯伤”。〔2 〕 (P88 ) 大象无形、无象。“有形则有分,有分者,不温则凉,不炎则寒。故象而形者,非大象”。〔2 〕 (P113 ) 大象是天地万物的母,即根源。“大音,不可得闻之音也。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宫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者非大音也”。〔2 〕 (P113 ) 众不能统众,统众者无象之象,无音之音,是无象无音的无。无象无音是有象有音的母,是终极世界。这与何晏有异。

其异还在于援入本末、体用等传统概念,来阐释无有范畴,提出了“崇本息末”、“崇本举末”的话题,论证本体与现象、本质与作用、此在与彼在、显现与隐藏之间相对相关、相待相依的关系。王弼认为,《老子》五千言,一言以蔽之,崇本息末而已矣。“《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解其一言而蔽之,则无幽而不识;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 。〔2 〕 (P198 ) “崇本息末”是王弼对《老子》思想深切体认基础上的贯通,他认为体认的贯通,是通过观察、追寻其所由和所归,以及其言事宗主的结果,亦是通过反思其他各家思想而获得的体知。他说:“法者尚乎齐同,而刑以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啬,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夫刑以检物,巧伪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誉以进物,争尚必起。矫以立物,乖违必作。杂以行物,秽乱必兴。斯皆用其子而弃其母”。〔2 〕 (P196 ) 法家以刑法来检验、约束一切,但产生巧伪,各家以名实相符来正名定物,便丧失理想;儒家以泛爱众的美誉来诱进人们,便兴起人的争尚之心;墨家以俭啬来控制人的,使人产生乖违的作为;杂家以各家都完美来兼收并用各家学说,便使秽乱兴起。他对法、名、儒、墨、杂五家思想特色加以概括,并指出其缺失。尽管各家缺乏有异,其共同缺失是“用其子而弃其母”。由此可知,王弼选择老子思想为其依傍,是对各家思想深思熟虑、钩深致远而得的。

既然各家思想有“用其子而弃其母”本末倒置之失,便需要以老子思想来扶正。《老子》思想的根本归旨和大要,就在于守母存子,崇本息末。“《老子》之文,欲辩而诘者,则失其旨也,欲名而责者,则违其义也。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因而不为,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此其大要也”。 〔2 〕 (P196 ) 守母存子之说,语本《老子》五十二章,王弼注曰:“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 〔2 〕 (P139 )。母与子概念经王弼新诠释,而转换为本与末的概念,以与其“崇本息末”话题相圆融。

“崇本息末”的“息”,并非指舍弃末或止息末,而是指生息末或“不舍本而逐末”的意思,从正负面以明崇本息末之义。然人们往往以“崇本息末”与“守母存子”的息与存之间表述的冲突,以为是王弼哲学逻辑疏略处。照字面来解释“崇本息末”,可能导致把本、母绝对化,而否定末、子的价值。其实这并不是王弼真意。在不同的情况和语境中,其“崇本息末”的语意亦有异。就为政治国来说:“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 〔2 〕 (P149 ) 。以道礼治国与以刑政治国异,崇尚道礼,人有道德心而不犯罪,故刑法息。若用刑政立刑罚,人无道德自觉,仍会犯罪;就“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来说,“此四者,崇本息末也” 〔2 〕 (P150 ) 。在这里无为、好静、无事、无欲是本,自化、自正、自富、自朴是末。“息末”是自然而然的意思,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四本自然而然导致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就伦理道德修养来说:“故见素朴以绝圣智,寡私欲以异巧利,皆崇本以息末之谓也”。〔2 〕 (P198 ) 这段话是对《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解释。修养崇高的德性,要素朴以绝明智,寡私欲以弃巧利,这是道家老子道德人格;以自然之光而言,“所谓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复之也”。〔2 〕 (P153 ) 明显的道好似黯昧,也是一种“光而不耀”的状态,即明亮而不刺眼。不使万物有所作为,而使其复归根本,这就是崇本息末的意思。

从此四处“崇本息末”而言,虽语境有别,但本与末并非绝对对待,非此即彼,而是,相待相依。是母本子末,得本知末的相关相知关系,母子关系是自然的、牢不可破的,本末关系亦如是,两者缺一不可,无母自无子,无本亦无末,反之亦然。所以此四处“崇本息末”仍是不要舍本逐末,或用子弃母之意。既然是守母存子,自会推出“崇本举末”话题。“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2 〕 (P95 ) 无名以实名,无形以成形,唯有守母以能存子,崇本才能举末,所以母不可弃,本不可失。在这个意义上,王弼批评“舍 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 。〔2 〕 (P95 ) 要摆正母子、本末关系,两者不杂不离,不杂而有异,不离而不二,有异而不混沌为一,不二而能相资为用。

王弼将“崇本息末”、“崇本举末”话题,喻为母子。追究其本末、母子的内涵。他注《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说:“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 〔2 〕 (P110 ) 本末、母子的实质所指即无有,其关系即有与无关系。“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2 〕 (P1 ) 有形有象是天地万物存在的外在样式,探索其化生的端始,是根源于无,以无为本根、本体。无这个本根、本体使万物生长、发育、结果、成熟,犹如万物的母亲。要使万物得以保全,万物就要反回去守住其本根、本体无。

万物要复归于无物,哲学的创新要复归于思想的原始,从那里获得启迪,唤发新思想哲学的火光。王弼贵无论从注《老子》中闪耀出新观念、新思维的光彩,度越《老子》本体论被万物生成论所遮蔽的局限,把宇宙生成论与本体论融合起来,而迈向宇宙本体论。“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2 〕 (P32 ) 无是万物的宗主,有统摄众万物的潜能。宗主无的潜能因有而体现。“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2 〕 (P548 ) 隐藏的无不能自己彰明自己,必须因有而彰明,所以经常要从天地万物之有中,来体认天地万物所以然有的根据或宗主。在这里,王弼并不将无作为度越于万物之有之上之先的派生者,而是看成万物之有之所以存在的根据。无与有是一种现存的与隐存的、彰明的与不明的、表象的与里藏的关系。

“以无为本”是“崇本息末”、“崇本举末”内涵的揭示,也是“崇本息末”、“崇本举末”理论思维出始点与回归点。只有建立“以无为本”的理论思维前提和宗主,才能开出本末、无有的种种关系;若不开出本末、无有的关系,“以无为本”也就无所谓存有的价值。前者是从现象到本体的思维逻辑;后者是本体到现象的思维逻辑。本体与现象、本与末在互动各自拥有自己存在价值。不言“以无为本”,无与有就无所分别,而不足为万化之根本;不言“必因于有”,“以无为本”则无所着落,而不能展开万化的现象。使“崇本息末”、“崇本举末”有了深邃的理论思辨的说明。然在《老子》书中,并无“崇本息末”、“崇本举末”的话题,这是王弼理论观念和思维方法的创新。

三、一与多的思议

“崇本息末”、“崇本举末”,若本是无,末是有,“得本以知末”,那么,作为本体的无是一,现象的有是多,一以举多。王弼认为《老子》五千言,一言而蔽之,崇本息末,崇无举末;《周易》旨略在于执一御众,“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2 〕 (P591 ) 物众、义博是多,可以一来统御或统括众博之多,一与多之辩,王弼亦得益于《老子》,他在注《老子》第三十九时说:“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一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④ 一是众数之端始,万物之终极。万物都得此一而成万物,所以它是万物宗主。一是什么?王弼按《老子》释为无。“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从元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2 〕 (P117 ) 王弼这则注文亦本于《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故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 〔3 〕 (P79 ) 从本体一或无的层面来看,即是从统和本而观而寻,由一而化生众博,众多得一以成万物万形;万物万形的众多已成,便可以脱离,舍弃一而以自己的形态独立存在,作为根源、本体的一便隐藏在万物万形的背后,犹如儿子脱离母胎一样。这是从一到多,从宗主本体到众多现象的过程,也是本体赋予现象价值生命的演化。同时,它亦是从万物万形众多现象到本体致一过程,众多现象归一、归本趋向,是众多现象获得之所以存在依据的过程,也是宗主一不断获得生命智慧的生生不息过程。

“一”就《老子》而言,其规定性是无,就《周易》而观,是太极。“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2 〕 (P547-548 ) 此段话是对《周易·系辞传》天地大衍之数,揲蓍求卦之法的诠释,“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为什么其一不用,此一就是太极。一不用而有大用,用因其而通,非数而是最大数,数因其而成。正是如此,四十九数才能在揲蓍求卦之法中衍成乾之策216,坤之策144,共360,当一岁之日数。八经卦上下重叠,而成六十四卦,阳爻192,得6912策,阴爻192,得4608策,共11520,当万物之数 〔4 〕 (P61 ) 。这是数之始的一衍化为多的过程。如果说这里仍有“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四卦”的宇宙生成论的意味,那么,王弼所说太极是用根不用而通,数据非数而成的太极,既无时间上的先后,亦无空间上的上下,是非太极生两仪、四象、八卦的太极。而是用和数之所以然的根据,或用和数之所以通和成的支撑。

在这里,一、太极、无是不用、非数的,即不显现的,四十九、用、有是显现的。所以不显现的必须通过显现的来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显现的从不显现中获得自己所以存在的根据。这就是不用而用以通,数以非数而成的意思。在这里,不用、非数的太极、一、无是统摄的宗主。“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 。〔2 〕 (P591 ) 众多万物之所以都得以存在,必归致一这个宗主,动之所以运动不已,原于无二之一。万物的存在和运动,都是一的使然。这是因为“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2 〕 (P591 ) 。众多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不是盲目无秩的,而是有其必然规则和原理,“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 〔2 〕 (P216 ) 。体认万物的运动变化,必须通过其所以然运动变化的原理,才可获得体知。统御万物有其宗主,统制万事有其元首,即宗主。这个宗主就是一。“事有宗,而物有主,途虽殊,而其归同也;虑虽百,而其致一也”。〔2 〕 (P126 ) 殊途同归而归于一,百虑一致而致于一,这是从一到殊与百而又从殊与百到一的演化,这种互动的一多关系,实是有无关系。“无在于一,而求之于众也”。〔2 〕 (P126 ) 虽求之于众多的有,但始终无、一是多、有的宗主,这是王弼崇本举末哲学体系逻辑结构的要求。

在我们追究一是什么时,王弼说是无。无是什么?王弼并没有从逻辑上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视之不可见,听之不可闻,搏之不可得。如其知之,不须出户;若其不知,出愈远愈迷也”。〔2 〕 (P126 ) 这是对无的状态的描述,而非对无的规定性的逻辑规定,若对无作逻辑规定,说明无是什么,无便成为有,而非无,使王弼贵无哲学体系面临尴尬的困境。这就是裴頠崇有论哲学体系之所以化生的因缘。

四、崇本举末的体认

“崇本举末”如何体认?就需“得本知末”。如何“得本知末”?由“言意之辩”契入。唯有语言文字才能通达本体世界和现象世界,体认这两个世界的意义,言意复活了文本的全部生命,使人领悟到其生命的跳动。王弼所讲的言,是指言辞、卦辞、爻辞;象是《周易》卦象、爻象;意是意思、意义。汉人解《易》,拘守象数,任意引申、附会,支离繁琐,破坏了对《周易》整体思维和逻辑结构的理解,王弼试图冲决汉《易》之网罗。他批评汉《易》说:“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 〔2 〕 (P609 ) 综合各种事物,则成各种象,若执着于卦象的象征物,乾为马,坤为牛等,而不去体认卦象背后隐蔽的乾坤的刚健之道和柔顺之道的意义,导致牵强附会,滋漫繁琐,很难得其要领。又以互体求易,64卦本是8经卦的重叠,一卦原是上下两卦组合而成,两体互交,又各成一卦,一卦含四卦。以此不足,又用卦中上下卦位置的变化,或某一爻变化,而从此卦变为另一卦;互体、卦变又欠不足,又以卦象分别配以金、木、水、火、土五行,以五行相生相克来解释。于是愈来愈繁琐,也愈来愈丧失圣人的原旨。凡此种种错误,其原因是“存象忘意”的缘故。

言与象的关系,既指言辞符号能否表达物象,亦指物象能否通过言辞符号而彰显的问题。王弼依《庄子》“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3 〕 (P944 ),而讲“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2 〕 (P609 ) 蹄是捕兔的器具,筌是取鱼的竹器,蹄比喻言,兔比喻象。蹄为了捕兔,得兔忘蹄,求鱼要筌,得鱼忘筌。这就是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不同层次的体认。象未得而存言,言不是象,意未得而存象,象不是意。

语言符号(言辞、名言)生于物象、卦象,“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2 〕 (P609 ) “凡名生于形,未有形生于名者也”。〔2 〕 (P199 ) 言与名、象与形相通对应,这种“生于”可理解为逻辑的包涵和次序,也可解释为语言符号由物象、卦象来决定的。“名号生乎形状,称谓出乎涉求。名号不虚生,称号不虚出”。〔2 〕 (P198 ) 名号是依据事物形象、卦象的形状确定的,称谓是按照人的体认的要求出来的。物象、卦象虽有形有象,但物象、卦象自己不能描述自己,不会彰显自己。语言符号既具有表达、说明物象、卦象的功能,又能够表述、陈说物象、卦象,这是因为言与象之间存在着一种互渗性、融合性,言与象相符合,物象便可通过语言来表达、彰显,“象以言著”,物象、卦象的彰著,有赖于语言符号,“言者,明象者也” 〔2 〕 (P609 ) 。语言、名言能够彰明物象、卦。主体人能否借助于语言、名言这个工具,作为中介去理解、体认卦、卦象。卦、卦象能否穷尽?依什么来穷尽?只能以语言、名言来观卦、卦象,“尽象莫若言”,“寻言以观象”,只有语言、名言才解释和体认卦、卦象。

尽管言与象具有融合性、互渗性,但言与象犹如名与实,是相分不杂的。这便产生“言尽象”与“言不穷象”的问题,两者是相互包容,抑还互相否定。王弼说:“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2 〕 (P196 ) 名与实不相适合,称与象不完全包容,这样名与实、称与象之间就有所分别或差分,由其分别和差分便有“不兼”和“不尽”,即不能完全蕴涵,而有一定局限性,而无普遍的包容性、周延性,所以名号与真实大异,称谓与形象不相符合。换言之,言语、言辞是不能穷尽形象、卦象的。

由得象忘言,言不尽象,“忘言者,乃得象者也” 〔2 〕 (P609 ) ,进而求索象与意的关系,得象后已忘却了言,把象凸显出来,卦、卦象与意义本身及其关系都蕴涵着可言说层面,即显性层面与不可言说层面,即隐性层面。象与意关及物象如何产生,意义如何表示,形象与意义的联系及其关系等等。王弼认为,“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 〔2 〕 (P609 ) 。作为存在的卦、卦象是有意思、意义的,无意义的卦、卦象也就无价值,无价值就失去其存在意义,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象生于意”,就凸显了卦、卦象的功能和价值。这是因为,卦、卦象与意义是相依不离的,两者互动互渗,象中有意,意中有象,所以可以通过卦、卦象来体察、观察意义,意义是卦、卦象意义,意义若失去其赋义的对象,其生命也就枯萎了。

卦、卦象是意义的载体,理解、体认意义便可通过卦、卦象。“夫象者,出意者也”,“尽意莫若象”,“意以象尽” 〔2 〕 (P609 ) 。这是因为主体人所要理解、体认的意义,已隐性地蕴涵在卦、卦象这个前提中了,因而,理解、体认也就是一种自我理解、体认的途径。这便是“象生于意”,“象以尽意”的意思。

“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4 〕 (P63 ) 在这里象与意、卦与情、辞与言的关系,都是不离不杂的。这种不离不杂是既差分又融合,既相依又对待,互动互补。意通过象来显现,赋象以意义;象是穷尽意的中介和工具,象以存意。“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2〕 (P609 ) 人理解、体认意义,必须借助于卦、卦象,而呈显意义,如果执着于纷纭复杂的卦、卦象,被其所遮蔽,便不能获得对意义的理解、体认。从这个意义上,得意忘象,不无道理。因为人们体认隐性的意义,不能不在千变万化的、个别偶然的显性卦、卦象中,获得稳定常住的、普遍必然的隐性意义。

这里所说的获得稳定常住的、普遍必然的、被遮蔽的隐性意义,犹如荀粲所说的“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 〔5 〕 (P319-320 ) 。此理有卦、卦象之理,是显性的有,言象可以理解、体认;有形而上之理,是隐性的无,超言绝象,言象不可理解、体认。譬如孔子所说的“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是关于宇宙和人生的根本道理和意义,便是一种“象外之意”,是物象不能标举的“理之微者”,所以象不能尽意。理之微者的“圣人之言”,需以“系辞”之外的方法去理解、体认,因为圣人之言往往隐藏于卦爻辞和系辞之外。故而象外之意和系表之方“蕴而不出”,是被卦、卦象和语言所遮蔽了的存在,卦、卦象和语言只停留在所能表示和表达的领域,而不能到达以有限卦、卦象和语言所能表示和表达的被遮蔽了的领域。

明言象、象意之辩,再探索“得象忘言”、“得意忘象”后的言意之辩,其逻辑推论便是“得意忘言”。如果说这个推论明于魏晋,那么言意之辩实在先秦时就已发生,这个辩论涉及宇宙和人生意义与语言符号的关系,语言符号能不能表达意义,语言符号在认知中的作用等问题,基本上有两种主张:一是言尽意论,二是言不尽意论,说明语言符号与意义之间的穷尽与不穷尽、再现原意与不能再现原意、有限与无限的冲突。这个辩论贯穿魏晋,成为各哲学家论辩的热点之一,构成魏晋玄学哲学思潮中的一个话题。

五、有情无情之辩

“崇本举末”,本需末来体现,“得意忘象”,意在象中。本的体现,意的得到,都需要落到人上,由人来担当,人以人性为根基。特别在魏晋以品鉴人物才性作为选拔人才的根据,因而性情问题也就成为当时一个热点话题。何劭《王弼传》载:“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⑤。何晏究竟如何讲圣人无喜怒哀乐,不得其详,在其《论语集解》可体知基本倾向。他在注“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时说:“性者,人之所受以生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深微,故不可得而闻也” 〔6 〕 (P2474 ) 。性是天道所受于人的,天道深微,不可得闻知。天道既不可得而闻,其所受予人的性,也深微不可闻。

何晏认为,深微之道是虚空的。他在注“回也其庶乎,屡空”时说:“屡犹每也,空犹虚中也。以圣人之善道,教数子之庶几,犹不至于知道者,各内有此害。其于庶几每能虚中者,唯回怀道深远”。〔6 〕 (P2499 ) 颜回能屡次虚空,高柴愚笨、曾参迟钝、仲由卤莽等,做不到虚中。虚中才能体认圣人之善道。换言之,圣人之道其中是虚空、虚无。圣人之道既其中是虚空、虚无,那么,圣人无喜怒哀乐之情,就在情理之中。

圣人无情,并非所有人均无喜怒哀乐之情。何晏在解颜渊“不迁怒,不贰过”时说:“凡人任情,喜怒违理,颜回任道,怒不过分。迁者,移也,怒当其理,不移易也”。〔6 〕 (P2477 ) 颜渊所以有情,是因为他还没有与圣人一样中心永远空虚,而只是“屡空”,所以有喜怒哀乐之情,但他同凡人又不一样,凡人放任情,喜怒违背理;颜渊依据道,怒是有其道理的,而且怒不过分,即恰到好处,这便是当理。如果说颜渊是贤人的,那么,除圣人无喜怒哀乐之情外,其他人都是有喜怒哀乐之情的。

王弼不同于何晏的“圣人无情”论。圣人与贤人、凡人的不同在于“神明”,而非有情无情。这就是圣人的智慧高于贤人,凡人。圣人的高智慧是在于能够“体冲和以通无”,圣人之心与天道合一,虚静乎和而通达无的境界,这是与贤人、凡人不同的所在。在感情方面,圣人与贤人,凡人相同,“圣人有情”,而非无情,因其有情,所以不能没有哀乐之情以与事物相回应。但是,圣人之情,应物而不累于物,即不会被物所牵累而丧失其“神明”。不能说无累物,就是不应物,两者不能等同。所谓无累于物,是指不牵累其神明之真,即道。“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 〔2 〕 (P81 ) 。有情有欲既不牵累其真性,即“我守其真性无为” 〔2 〕 (P81 ),也不损害其神明,则物自然宾服,自然得道,通达道的境界。在这里王弼圆融无碍地化解了理想与现实、精神与存在、境界与人生的紧张,使应物与无累于物、欲望与神明、有情与得道等的冲突在互动互渗中得以圆通。这就是说理想、精神、境界并非超尘绝世,而是不离现实、存在、人生;无累物、神明、得道亦不离应物、欲望、有情。无后者前者就不存在,前者只能在后者去追寻。

圣人有情,这是自然之性。王弼在回答荀融难《大衍义》时讲到圣人有情无情话题。“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子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狭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 〔5 〕 (P796 ) 。孔子的聪明智慧足能究极事物的奥妙,但圣人不能去除他的自然之性,即五情,所以遇到颜渊不能无快乐,颜渊死不能不悲哀。于是轻狎孔子,以为孔子未能作到以情从理,以达到无情,但是荀融你不知道作为自然之性的五情是任何人都不能革除的,事实上人若没有五情的自然之性就不是人了。为圣人有情作了充足的论证,但圣人的高明之处在于有情而不累于情,能“体冲和以通无”的境界。

圣人有情无情之辩,便涉及性情的善恶话题。何晏以“圣人无情”,其圣人之性为善。“善有元,事有会。天下殊涂而同归,百虑而一致。知其元,则众善举矣,故不待多学,而一知之”。〔6 〕 (P2516 ) 孔子认为,已之善道非多学而体识到的,而是一理以通贯之,这“一以贯之”的道就是善道,因为虽殊涂百虑,但却归一致,此同归一致犹如善有元始,体知其元始众善可举。这就是说,圣人性善是元有的,而非由多学得来的,譬如仁者之仁是自然就具有的。“仁者乐如山之安固,自然不动,而万物生焉”。〔6 〕 (P2479 ) “仁者之行方道也,但能近取譬于已,皆恕已所欲,而施之于人”。〔6 〕 (P2479-2480 ) 如能已所欲而施之于人,已所不欲而勿施于人,这就是仁道,即善道。追究仁道的内涵,何晏在解《论语》“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时说:“先能事父兄,然后仁道可大成” 〔6 〕 (P2457 ) 。汉魏之际,人物才性评品以仁孝为善性的标志。大成仁道、善道的圣人,其性为善;圣人无情,其情为圣人所不具。

王弼与何晏不同,主张圣人有情;何晏以圣人无情故性善,那么,圣人有情,其性无善恶。“圣智,才之善也;仁义,行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绝……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2 〕 (P45 ) 圣智、仁义、巧利都要绝弃,而归于素朴寡欲。朴是真的意思,“朴,真也。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 〔2 〕 (P75) 。朴即道,道的真性素朴,本无善恶,朴散或曰真性散,便有百行、殊类的生出,而有善恶对待,圣人因其真性分散而建立官长,教化人移风易俗,复归于朴或道。所谓“以善为师”,王弼说:“举善以齐不善,故谓之师矣”;〔2 〕 (P71 ) “不善为资”为“资,取也。善人以善齐不善,不以善弃不善也,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 〔2 〕 (P72 ) 。这就是“不善人者,善人之资”的意思。王弼认为,有善人,有不善人,善人要教化不善人,使之改恶从善,而不是抛弃不善人。善人有取于不善人,两者相应互动,“善名生,则有不善应焉” 〔2 〕 (P93) 。喜怒、善恶同根同门,“美恶犹喜怒也,善不善犹是非也。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而偏举也” 〔2 〕 (P6 ) 。而体现其互相存在的价值。如果说性是朴,无善恶,那么,朴的真性散,则有善与恶。即分善人与不善人。

“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一”在王弼曾释为“一,人之真也。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清神能常无离乎?则万物自宾也”。〔2 〕 (P22 ) 复归一,即复归于真。王弼在注“常使民无知无欲”时说:“守其真也” 〔2 〕 (P8 ) 。真即朴,朴即道、无。“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2 〕 (P81 ) 人抱一清神,即抱真;近于无有,就是人性无善恶。犹如无知无欲的婴儿。“任自然之气,致至柔之和,能若婴儿之无所欲乎!则物全而性得矣”。〔2 〕 (P23 ) 婴儿无知无欲,真性未散,而无善恶。“朴散真离,事有其奸” 〔2 〕 (P198 ) ,而有恶。

无善恶的真性散而有善恶,真性散为情,情有善恶。就情之善而言,“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者也。未有反诸其身而不得物之情,未有能全其恕而不尽理之极也” 〔2 〕 (P622 ) 。忠恕之道,是善情的体现,是善情穷尽极至的彰显。人的喜、惧、哀、乐是民的自然之情,“夫喜、惧、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声歌……矫俗捡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声乐,以和神也”。〔2 〕 (P625 ) 民的自然之情,感应歌声而动,刑罚未能教化民心,感应其歌声,以和谐其精神,使民心向善。同时,要加强道德教化。“夫推诚训俗,则民俗自化;求其情伪,则俭心兹应。是以圣人务使民皆归厚,不以探幽为明;务使奸伪不兴,不以先觉为贤”。〔2 〕 (P626 ) 推诚训俗,民情自化向善;以情伪要求人,人亦以险恶之心相感应,犹“以不信求物,物亦竞以其不信应之”。〔2 〕 (P130 ) 圣人务使民德归厚,奸伪不兴。

情是外在的表现,“情发于言,志浅则言疏,思深则言讱也” 〔2〕 (P630 ) 。情通过语言来表达,意志浅薄的言语空乏,思考深刻的言语显得迟钝。“情动于中而外形于言,情正实,而后言之不怍”。〔2 〕 (P631 )情从心中发动而外表现为言语,情正诚实无伪,说话就不惭愧。所谓“情正”,王弼解《乾·文言》:“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情性也”时说:“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胜情也”。〔2 〕 (P217 )这段话与其注“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说“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正,此是情之正也。若心好流荡失真,此是情之邪也”⑥,其意无异。是说不以性制约其情,怎能长久地使其情符合于正道。利者义之和也,利而正,必是性以正道制约情,使情正。假如心好流荡失去真性,即失正道,是情邪恶,性本无善恶,情有邪正善恶,是以情是否符合性的正道来定。

由此而观,王弼是性无善恶,情有善恶论者。两者又是善与不善相资,善恶相须。“圣人有则天之德。所以称唯尧则之者,唯尧于时全则天之道也。荡荡,无形无名之称也。夫名所名者,生于善有所章而惠有所存。善恶相须,而名分形焉。若夫大爱无私,惠将安在?至美无偏,名将何生?故则天成化,道同自然,不私其子而君其臣”。〔2 〕 (P626 )尧的德性比天高,只有尧能效法天,做到像天道那样无私,荡荡广大无边,不知道用什么名称去形容和赞扬他。名称所以名,是由于尧的大善的彰明,善恶互相对待而存在,善恶的名称就有分别了。大善的彰明是因有相对待的恶的存在,反之亦然。假如大爱无私,至美无偏,就没有相对待面的存在了,恩惠和美名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犹如父子、君臣相对待而存在,这是自然之道。性无善恶与情有善恶,这便是一种相对待存在,是效法自然天道化成。

六、名教本于自然

人的情性是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的基石,由崇本息末、得意忘象形而上的理论思维,经性情善恶之辩,而落实到现实社会层面。从道德层面说,“寡私欲以弃巧利,皆崇本以息末”;从为政治国言,“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 〔2 〕 (P591 )。众是群众,是末。至寡是本,是一,是君主。“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 〔2 〕 (P622 )。王弼批判“时人弃本崇末” 〔2 〕 (P622 ),主张“举本统末,而示物于极者也” 〔2 〕 (P633 )。他在这种理论思维指导下,圆融道儒思想,而思辩于自然与名教的话题。道家讲自然无为,“道法自然”,儒家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分教化。自然与名教两者如何融突、协调,这对于既“好庄老,通辩能言”又“好论儒、道,辞才逸辩”的王弼来说,道家自然无为价值观在其理论思维中有着主导作用,但又需要名分教化相辅,这就是王弼自然与名教之辩的理论思维前提。

如果说自然在老子哲学中“道法自然”,自然是对道的自然而然状态的描述或道顺应其自然本性的说明的话,那么,魏晋玄学中自然被升格为独立的本质范畴。使王弼“崇本息末”,“以无为本”的哲学体系有了现实社会根基,也使其成为玄学贵无论的开创者之一。主张名教本于自然,蕴涵着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的意思。自然是什么?王弼规定:“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2 〕 (P65 )自然是无义、无称,不可穷极的言辞,是说不能用意义、名称、言辞来规定它的,它是无智、无象、无形、无仪的东西,却比有智、形魄、精象、有仪的现象世界更根本,这是因为前者是形而上的本体世界,后者是形而下的现象世界,即无本有末,但本体与现象、无与有“转相法”,互相效法而不相违,所以讲“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 〔2 〕 (P65 )。道与自然互相效法而不相违戾,而得自然为其性质,这就是法自然的意思,就譬如在方圆法方圆,而不相违。

既以自然为无智、无象、无形、无仪,那就是不可得见、得睹的。“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2 〕 (P41 )自然的端兆和意趣是不能被人的感官所看见和心所体知的。譬如婴儿无知无智,“婴儿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2 〕 (P74 )不用智而与自然之智相符合,自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搏而不得的东西,犹如道。

以自然为道,自然是已在的,而不是后来的。“不学而能者,自然也。喻于学者过也”。〔2 〕 (P166 )谓去学就不能自然,这是一种过错,不学而能,犹如良能;不学而知,亦为自然。王弼注“知者不言”说:“因自然也” 〔2 〕 (P148 )。自然是排斥人为的,学习、言知都是有违自然的人为,人为就是一种过错。

不违自然,就是不违道,自然、道自身就具有一种不可侵犯性。“神不害自然也。物守自然,则神无所加。神无所加,则不知神之为神也。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亦不知圣人之为圣也”。〔2 〕 (P158 )神不伤害自然,只要事物守护着自然,神就不能加害。道若和合,神不伤害人,圣人亦不伤害人。和合自然之道,要加以守护和推崇,它是王弼的一种理想的价值和追求的境界。

凡此对自然规定,说明自然不是一个描述性的范畴。在王弼的哲学体系中,道由自然而彰显其存有本性,自然由道而凸显其效法意义。道法自然,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道法自然,以自然为本性,当道化生万物,也就赋予万物自然之性。“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物有常性,而造为之,故必败也。物有往来,而执之,故必失矣”。〔2 〕 (P77 )自然是万物本质属性,不因人为而改变,如果人为地加以改造,就违反万物自然本性,就导致失败;要因循自然,“顺自然而行,不造不施” 〔2 〕 (P71 )。若执着现象违反顺自然而通行,也要有所丧失。顺自然亦即任自然,“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 〔2 〕(P13 )。所谓任自然,就是无为无造,任由万物自相治理的意思,仁者必定有所作为,有所好恶,有所作为,万物就丧失其朴的真性;有所好恶,万物不能都存在,也不能全部负载万物。

王弼讲任自然,讲无为无造,是对于当时社会动乱,政治腐败,阴谋夺权,假仁以行不仁等等的不满,依据他对时代精神的体贴及哲学核心话题的体认,提出“以无为本”为宗主原则的无为无造的任自然理论思维,他认为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万物有“自相治理”的功能,这种功能是自然之道本身所具有的。“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2 〕 (P149)以道治国与以刑政治国两者差分是一以国家平安,一以国家发生诡异乱群的事。两者为政治国方法不同,也是儒、法的差分。以刑政为政治国,是舍本以治末,“立正欲以息邪,而奇兵用;多忌讳欲以耻贫,而民弥贫;利器欲以强国者也,而国愈昏弱。皆舍本以治末,故以致此也”。〔2 〕 (P150 )舍本治末的结果,都适得其反。为政的统治者若顺自然之道治国,“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 〔2 〕 (P150 ) 。“言善治政者,无形、无名、无事、无政可举,闷闷然,卒至于大治。故曰‘其政闷闷’也。其民无所争竞,宽大淳淳,故曰‘其民淳淳’也”。〔2 〕 (P151 )人民宽大纯朴,天下大治,反之,“立刑名,明赏罚,以检奸伪,故曰‘其政察察’也。殊类分析,民怀争竞,故曰‘其民缺缺’” 〔2 〕 (P152 )。立刑罚,事无巨细监察民众,并不能杜绝奸伪,反会使民众变得狡猾。这里所说以道治国与以政治国的思想,恰与孔子所说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之义一致。

无形、无名、无事、无政之所以实现天下大治和民宽厚纯朴,是因为社会政治机制系统存在一种“自相治理”的自然和谐协调功能,只要以此崇本举末或统末,确定社会尊卑贵贱名分,理顺关系,各安其分,各守其职,“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 〔2 〕 (P421 )。名分是自然之质,这是自然之质所应有的,换言之,名分由于自然,本于自然,社会尊卑、贵贱、名分在自然之道自相治理下,才能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刚尊柔卑,得其序也。长阳长阴,能相成也。动无违也。不孤媲也。皆可久之道,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 〔2 〕 (P378 )。尊卑贵贱名分有次序,阴阳相成,社会运行有序而不会违背,互相配合协调,这是永久的自然之道所使然。

为什么要确定尊卑贵贱名分,从社会演化来看,“始制,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始制官长,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过此以往,将争锥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也。遂任名以号物,则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 〔2 〕 (P82 )。朴散或曰真散而有百行出,殊类生,始立官长,官长制度的建立,就不可不立名分,定尊卑,所以有名教制度的设立。名分、尊卑、名教,是受自然之道统摄的,有了名分、尊卑、名教以后,要适可而止,不能违背自然之道的本性。假如颠倒了名教本于自然的限度,而去争锥刀之末,任名号物,则导致离朴失真,失治之母,那就丧失了名分、尊卑、名教等级制度存在的根本及其合理性。

名教之所以本于自然,是因为“自然,然后乃能与天地合德” 〔2 〕 (P186 )。自然与天地合德,“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 〔2 〕 (P93 )。要得到德和尽德之用,不能离道和无,即自然。名分、尊卑、名教以无为本,本于自然,“道同自然”自然即道即无;但自然之道之无必须通过末,即名分、尊卑、名教来体现其价值,而名分、尊卑、名教又是保持社会有序、政治稳定的必不可缺的制度保障和工具。“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仁义可显,礼敬可彰也” ⑦。不用形名,而仁义可显现,礼敬可彰明。“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 〔2 〕 (P621 )。仁义、礼敬、孝悌、爱亲、爱物,是名教教化的主旨内涵,也是当时人物品鉴和人才选拔的标准,名教与自然关系就是“崇本举末”原理在社会政治制度层面的落实。

注 释:

①“晏,何进孙也。母尹氏,为太祖(曹操)夫人。晏长于宫省,又尚公主,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曹爽传》,《三国志·魏书》卷9)。

②《王衍传》,《晋书》卷43。“旨以无为本”,原作“皆以无为为本”,王懋纮《读书记疑》七:文多一为字。《资治通鉴》卷82引正少一为字,故据删。冯友兰认为,讲何、王祖述老庄不确切,两人不讲庄子。我认为这里是从理论思想的来源说的,以老庄为道家思想的源头,故曰祖述。

③按《道德论》已佚,《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何晏《道论》一段,又《仲尼篇》张湛注引《无名论》一段,后人推测为《道德论》的一部分,阮元刻的《十三经注疏》中保留了一部分何晏的《论语集释》。

④《老子道德经注·第三十九章》,《王弼集校释》,第105-106页。“物之极也”的极,王弼释为“极在一也”(《老子道德经注·第八十一章》,《王弼集校释》,第192页),极是一的意思。

⑤《钟会传》注引何劭《王弼传》,《三国志·魏书》卷28。“五情”指喜怒哀乐欲。“冲”借为“盅”,空虚的意思.

⑥《论语释疑辑佚·阳货》,《王弼集校释》,第631页。王葆铉认为,这段话的“焉能久行其正”以下引文,不完全是王弼的话,见其《正始玄学》,第387页,济南,齐鲁书社,1987。

⑦《老子道德经注·第三十八章》,《王弼集校释》,第95页。“礼以敬为主,玉帛者,敬之用饰也。乐主于和,钟鼓者,乐之器也”(《论语释疑辑佚·阳货》,《王弼集校释》,第633页。按礼乐制度,是名教主要内容,名教的制度化,便是由礼乐制度来担当)。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宋〕朱 熹.周易本义:卷3(四书五经本)〔M〕.上海:世界书局,1936.

〔5〕〔晋〕陈 寿.三国志〔M〕.裴松之,注.北京:中华书局,2005.

〔6〕〔魏〕何 晏,注.〔宋〕邢 昺,疏.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