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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让东欧成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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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直把学习的眼光投向最先进的欧美,可是最先进的就一定最适合中国吗?《南华早报》刊文指出:我们可以把眼光投向正在转轨的东欧,它们的经验可以直接被我们所用

私营公司通常比国有公司更有效率,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同意这种观点。这也就不足为怪了,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前苏联国家为解决令人棘手的国企问题向经济学家们征求意见时,他们的回答是将之私有化,且越快越好。

第二个理由是那时的经济理论认为私有化不会带来麻烦。这要追溯到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和他的产权理论。科斯主张只要一个组织,例如一个企业对财产的所有权被明确定义,并受到保护了,市场就能保证资源会配置到最有效的使用者。因此,公用财产怎么卖,卖给谁就都不成问题了。

十年来,我们成熟了也更聪明了。我们现在明白怎么私有化是有关系的。科斯的逻辑仍然站得住脚--问题在于它的前提是明确的产权界定和功能性的二级产权市场。这就必然要求有股票市场,规范的兼并收购制度,能判违规企业破产的法院--所有的这些在美国、部分欧洲国家、香港认为理所当然的。

而20世纪90年代的前苏联国家都不具备这些--现在中国大陆也不具备。所以如何私有化及国有资产卖给谁就有关系了,因为它们没有二级市场去更正万一出错的交易。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大公司卖给了外部投资者,且往往是以低价卖给了政府官员的朋友。新的企业所有者几乎没有动力,也没有运营的经验去重建公司,私有化了的公司得不到改善也就毫不奇怪。这里的问题就在于滥用了出售方式。

这是有教训值得学习的。首先,很重要的应该指出前苏联国家的私有化总体而言是成功的,私有化了的公司表现较仍保持国有的公司有所改善。像捷克共和国、波兰,目前还在继续私有化,他们的企业较之于仍保持国有企业不改革的乌克兰等国家的企业表现好得多。北京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并应该支持更多的此类的出售。

其次,私有化一个大公司的最好方式是首次公开上市或是公开拍卖。这两种方式都是公开和透明的,并鼓励竞争,它们使腐败的机会最小化,使收益最大化。当然,中国现在也这样做了,虽然情况并不如想象中的很好。国有企业已经公开上市了,但国有股很大的一块仍被控制着不能流通,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上市企业,一上市股票就下跌的并不少见。

更好的首次公开上市涉及到将大块国有股出售给私人投资者和将小部分卖给公众。这样,私人就拥有了控制权(这会带来效率),而公众也有机会从出售中获利。为了鼓励员工支持出售,他们也可能得到一些股份。

对那些没能通过上市私有化的公司而言,拍卖是很好的选择,尽管投标者(通常为受邀参加的)相对而言就不够透明化,也使内部参与者有机会为讨朋友欢心而扭曲交易方式。

目前,中国的大公司私有化已经开始了。虽然中央政府仍热衷保留大公司,各省都在出售他们自己的。这确实是令人鼓舞的,它表明企业改革最终受到极大的重视了。然而,它并没有一个成体系的规划。深圳2003年通过公司招标出售了五项公用事业中的一些公司和食品企业;山东和湖南也尝试拍卖他们的公用事业上市公司,尽管被中央政府因担心股市会有负面反应而叫停;遍布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中心,正在执行其他方式的交易,一些已经非正式地提供了基础交易,一些组织了拍卖。

但目前中国主要的方式还是直接交易,如果没有改变的话,它仍将占统治地位。省级官员们没有通过任何公开形式和竞争交易过程就开始谈判了。一对一交易一点都不透明且经常会伴随着暗箱操作。

中央政府还需要为大型国企的出售建立一个信用框架。在许多前苏联和拉丁美洲国家,公众对许多在私有化进程中饱私囊者充满怨恨。在许多领域,这种怨恨已形成了对市场改革进程的抵制。北京如果不制定明确的法规保证国有企业出售的公开和竞争性,就会面临同样的风险。

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机构来加强这项工作是很好的想法。总之,中国需要一个私有化的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