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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不公平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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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却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受到较普遍的不公平对待。对他们的生活水平、心理健康、子女教育有很严重的影响。因此,需要国家深化户籍改革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农民工提高竞争力。

关键词 农民工 就业 不公平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一、选题背景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为什么要离开农村。从微观个人角度看,是因为(1) 国家政策导致可耕土地减少并带来剩余劳动力。(2)国家政策使农业生产无利可图、农村收入低。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镇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却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受到较普遍的不公平对待。

二、农民工就业不公平的现状

(一)农民工的职业。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持的调查显示:22%的人从事工业,33%从事建筑业,10%从事交通运输业,31%的人在商业、食品、饮料和服务行业工作,另外有4%的人从事农业。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就业质量比较低,只是重复做简单的劳动生产,大多不需要很多的技术含量。

(二)农民工的工作时间。

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平均在10个小时左右,每周工作的天数在6天半左右。农民工除了仅仅用于日常生活的时间,其余的时间都在工作,根本就没有时间去休闲、学习,超长的劳动时间是农民工不公平待遇的表现。

(三)农民工的收入情况。

据调查,农民工的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14.5%,月收入在3200元以上仅有2.7%,其收入集中在800-1500元之间。在许多工厂,农民工的工资只有正式工的1/3。农民工的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收入却很低,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待遇。因为农民工的身份,使他们不能与正式工同工同酬,这是不公平的体现。

(四)农民工就业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京津冀都市圈农民工就业状态研究》的调查中,55.1%的农民工没有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19.4%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考虑,大多不愿意自愿主动地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比较淡薄,许多农民工没有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不签订劳动合同,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合法的保护。

三、农民工就业不公平的影响

(一)对其生活水平的影响。

大部分农民工去城市打工是为了挣钱。他们在城市从事的大都是比较低端的职业,还要省吃俭用、贴补家用等。他们没有能力去享受有质量的物质生活。而且一部分农民工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加班时间很长。他们没有时间、精力去休闲、娱乐,精神生活匮乏。

(二)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农民工在城市里从事最累、最脏的工作,是这个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他们并没有享受的应有的待遇。第一,农民工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但是收入却很低,造成了心理挫折感。第二,农民工工作时间长,没有时间休息,精神生活匮乏。第三,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遇到很多困难,代际流动缓慢,容易产生绝望心理。

(三)对自我教育与子女教育的影响。

农民工本身受教育程度不高,因此缺少提高知识技能的期望。而且农民工大多重复做简单的劳动生产,他们大多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含量,因此雇主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也不愿意在劳动力培训上多投入成本。

农民工子女要在城里上学,就必须交“借读费”,有不少进城打工者的子女因交不起费用而辍学。在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就出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种学校常常由于没有取得合法的资格,常常受到城市教育主管部分的取缔或歧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也面临着很多困难。

四、农民工就业不公平的原因

(一)“二元户籍结构”的影响。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城乡分离的二元模式。它主要从两个方面阻碍了农民工政治、经济等权益的实现。其一,农民工不能在城市落户,不能取得产业工人的身份,仍然是农民,所以叫“农民工”。其二,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的享用和城市福利不包含农民工这一部分。这种“二元户籍制度”违背了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化的规律,严重制约了农村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城市化的进程。

(二)相关的监督不到位。

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导致一些用人单位钻了法律的空子,最大限度地压低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五、解决农民工就业不公平问题的对策

(一)相关部门应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应该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坚决地惩罚;对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及时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加快各地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减少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在流动中的障碍。其次,有重点优先发展急需保障的项目,应逐步建立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三)增强农民工自身竞争力。

农民工应当树立竞争和学习的意识,重视对自身的人力资本投资。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让农村孩子和流动儿童可以享受到比较好的教育资源。农民工应提高认知能力和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冯必扬.不公平竞争与社会风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6

[2]苏黛瑞.在中国城市中争取公民权.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

[3]查振祥.城市流动人口生存现状与管理转型.开放导报,2008年12月第6期

[4]汪慧.人口迁移与城市化——我国城乡人口流动的原因及影响剖析.社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