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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登记局为了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况,近日对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市编办于**年对市区**个事业单位实施了初始登记。**年,又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了全国统一的法人登记,经重新核准登记事业单位法人**个。截止目前,我市共有事业机构*个,其中获得法人资格的*个,还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个。在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过程中,坚持依法实施登记,积极探索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查验协调机制。通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登记制度,政事分开初见成效,事业单位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推进事业单位市场化、社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存在非法人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存在,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一是阻碍了社会组织管理法制化程度的提高。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条例》的颁布实施,与国家对其他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相配套,共同组成我国对社会组织法制化管理的法规体系,使我国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二是制约了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程度如何,不仅受制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力度,也受制于市场主体身份的明确。只有市场主体均以民事主体资格来循规蹈矩地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当中,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化才能得到保证。三是迟滞了事业单位改革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中发挥着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同时因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某些方面不相适应,而需对其进行由外在管理体制到内部运行机制的全方位改革也是不可否认的。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四是降低了机构编制约束科学化程度的提高。《条例》规定:县以上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均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内设或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机构编制部门的威信,制约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程度的提高。
2、登记的事业法人,对于登记管理显得很被动。尽管全市所有事业单位都参加了登记,但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制度的认识与接受仍显不足。事业单位甚至包括一部分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必要性缺乏理解,潜意识中总感觉到登记不登记没什么两样,也不影响自己开展业务活动。一些举办单位缘于部门小集体利益,把所属事业单位视为自己人员的蓄水池及财力的支持库,不愿让其参加登记。或即使登记了也不按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管理,有名无实。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事业单位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不断发展,推进和加快了事业单位自主发展的脚步,但由于部分事业单位仍然无法“长大”,其发展速度缓慢,运行不够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很难步入良性轨道,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单位独立走向市场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一直存在事业单位名存实亡或形同虚设的事业机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事业单位职能不在适应社会的发展,职能逐渐弱化或不能发挥应有作用,但这些事业单位一直以来没有得到机构和编制仍然没有变化。
2、事业单位政事不分。部分事业单位机构与主管部门内设科室重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效率不高。人员混岗、财务不独立、政事不分。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重叠现象。
3、事业单位政企不分。一些企业行政关系仍隶属于政府管理部门,既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不利于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4、管办不分。部分事业单位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还承担了事业职能,这种角色的混淆,容易弱化某方面的职能,有的单位重视执法监督职能,有的则主要开展事业职能,影响管理效能和执法公正。
5、事业单位规模小,职能单一,市场竞争力弱。各事业单位其规模大小不一,承担职能单一,服务市场业务范围窄,规模小,实力弱,很难走出去参与外部市场竞争。这些事业单位很自然的容易过于依靠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形成规模,自主参与市场竞争,虽然登记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事业单位自主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独立与主管部门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但单位布局的不合理,从根本上导致其不能完全独立与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我市直所属事业单位的现状和不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此,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上下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认识。主要是在宣传意识、宣传内容及宣传方法上要有明显改进。在宣传意识上,应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把宣传工作长时间的开展下去;在宣传内容上,要充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等大背景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要求,在WTO新形势下,要实现市场经济全面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推进事业单位发展,赋予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使事业单位依法经营。在宣传方法上,首先要着力抓好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其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网络、文件资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不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使登记管理更加趋于科学规范。(1)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统一规范。一是整顿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和印章,保证事业单位名称与机构编制部门文件相一致。二是准确凝练、从细从实地界定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确保事业单位职责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避免交叉。(2)理顺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交给政府职能部门,同时把党政机关承担的一些辅、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改变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主要是加强政策引导,监管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所有事业单位实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在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拥有事业发展决策权、用人权、收益分配权与内部管理权,真正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3)加大“撤并转”力度。一是对那些长期不出成果,无社会和经济效益,原有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二是对职能交叉、重复设置、任务长期不足的事业单位进行重组合并;三是对以经营服务为主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直接脱帽进入企业序列。
三是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监管。要坚持做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检查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手段,合法有效地履行《条例》所赋予的各项法定职权。一是强化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罚。根据国家《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强化制约手段,严格登记管理。二是强化日常监管。采取随时随机抽查或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一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三是强化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年度报告制度,使监督管理的内容、程序等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事业单位动态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自我规范。
四是多渠道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素质。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等多种途径,增强事业单位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驾驭市场能力,逐步建立一支“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廉政上高要求”的高素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