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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主体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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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各项登记法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现制定开展小老板创业工程、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落实省、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为目的,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效,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帮扶力度,努力营造人人争先创业、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重点实施“450工程”,“450工程”即:年内重点扶持培育50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私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50名下岗职工就业发展,帮助50名农民及50名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小老板”创业发展。

1、落实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的创业热情。认真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关于注册资本的有关规定,降低准入门槛,对近几年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只要与新《公司法》不相矛盾,要继续执行,千方百计扩大注册新增量。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要认真落实相关法规精神,为更多的农民及服务对象创业搞好服务。

2、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开展创业活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好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与劳动保障和教育部门的联系,根据行业需求和消费热点的变化趋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自主创业做好知识储备。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者,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和咨询服务,发挥其专业和特长,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有创意、有特色的“小公司”、“小企业”。结合各地特点,深入农村调研,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大力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商贸、旅游、饮食、服务业“小老板”。年内,各科室、各工商所要结合工作职能与小私营企业、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及农民结成帮扶对子,扶持其创业发展(附任务分配表)。

3、以大带小,以强扶弱,依托各类经济园区的环境优势鼓励自主创业。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私营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创办企业园区,以民营企业园关联配套产业,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催生一批依托企业园区、服务企业园区、繁荣企业园区的服务业“小老板”。要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厂房等设立非赢利性的创业、孵化园区带动自主创业;依托当地政府,及时沟通信息,协助其完善园区功能,保障入园企业的基本经营条件。

(二)提高登记管理质效,促进企业“优生优育”。

一是认真学习《公司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夯实工作根基。推行登记业务行政指导制度,向申请人提供登记示范文本,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登记事项等;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程序规定》的要求,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新的受理方式办理各类登记注册。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鼓励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做好登记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规范登记材料、下放登记审批权限、改进登记手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三是围绕“一体两翼”战略的实施,落实好、制定好相关政策,特别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靠前服务,跟踪服务。

通过努力,全面完成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私营企业400家、个体工商户1200家的工作任务。

(三)积极发挥工商职能,扶持服务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1、宣传政策,当好参谋,为企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在与民营企业的日常联系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大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干劲。帮助民营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抓住机遇,扩张规模,拓展市场。积极向帮扶的民营企业讲解法律、法规,引导企业重质量、重信用、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帮助企业提升知名度、信誉度和影响力。

2、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帮扶民营企业提高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千名工商干部联系万家企业”和“千名工商干部送法到万家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调解经济纠纷、诉讼、受理投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多方为帮扶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产品有市场、有品牌的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帮助民营企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积极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

3、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周到服务。全面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分类解决。对民营企业遇到的政策性、体制性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反映。对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多方协调,尽量帮助企业解决,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4、举办富有成效的活动,以活动丰富小老板创业工程的内涵。一是拟举办一次个体私营企业与高校的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二是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外出学习,拓展思路,开阔视野;三是举办一次个体私营企业人才招聘会;四是召开一次“小老板创业经验交流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初至3月上旬):制定“小老板创业工程”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登记注册人员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通过编发《公司法》解析专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促进广大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中旬至11月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小私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开展创业活动,力争培养出一批创业有成的“小老板”典型;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要苦练岗位技能,耐心解答咨询问题,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一些具有一定规模、有辐射作用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争取以其为中心带动周边行业企业迅速发展。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12月):市局将组织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分县局在政策落实、宣传引导、新增个体私营企业数量、规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分局也将组织注册局、个私协等有关单位提前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成立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为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企业注册局、个私协、商广科、法制科、信息中心、各所长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实施“小老板”创业工程,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健康发展,列入重要日程,通盘考虑,统一安排。要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注册新增量,不断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加快膨胀,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严格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按照新《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申请人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二是继续深化首办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三个一次清制度、代办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约束规范登记人员的行政作为。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受理的登记材料,按照政务服务承诺时限要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设立登记不超过4个工作日,变更登记不超过3给工作日。

(三)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服务满意窗口”活动。按照省局《企业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窗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礼仪修养培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严明纪律,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高效优质服务,改进工作流程,提高登记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将登记窗口打造成展示工商良好形象的示范窗口。

(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两个禁令”,通过发放监督卡、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适时开通登记窗口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提高接受社会监督的水平,促进服务水平和登记质量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