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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电站税收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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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滇西北横断山系的丽江,全区境内大小河流共91条,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1439万千瓦,占云南省的11%。金沙江流经丽江的河段上,可开发总装机容量2058万千瓦。十多年来,丽江市委、市政府把“水能富市”列入了丽江重要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把丽江建设成为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云南省重要清洁载能产业基地”的奋斗目标。目前,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包括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总装机容量1376万千瓦的水电站已初见成效,电站建设对于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电东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战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对丽江经济的影响

(一)水电开发建设近10年全面提速

从2003年起以华能、华电、大唐、汉能、金中公司等大企业(集团)为支撑的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梯级电站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全面启动,水电产业逐步成为丽江工业的重要支撑。“一库六级”梯形电站,总投资1155亿元,总装机容量1376万千瓦,电站设计理论年发电量650亿千瓦时。2011年3月27日,汉能控股金安桥水电站投产发电,是金沙江干流第一座特大型水电站正式投产发电,成为了丽江水电业发展的里程碑。随后各级水电站相继投产发电,至2015年“一库六级”水电站已全面建成并投产发电,预计丽江发电量将达300亿千瓦时以上,电力产值将达100亿元以上。

表一 金沙江中游大型电站基本情况表

(按照水电站设计能力年发电量平均利用时间4000-6000小时,所有机组全线投产点估算)

(二)水电产业发展助推丽江产业结构变化

2015年1-7月水电行业增加值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6.42%。据统计,2014年全市水力发电行业增加值已占到全市工业增加值的67.97%。随着丽江经济进入“后水电时期”,六级电站相继投入发电,水电行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扩大,占据了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水电产业的发展,助推了丽江产业结构的新变化,由三、二、一向二、三、一转变,实现了历史性转折。

(三)水电业税收快速拉动当地财政收入

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政策,水电资源开发过程和水电站建设投产后,主要涉及的税收包括:一是水电站开发建设中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投产发电后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是电站建成发电后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是财政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在不考虑跨区分配比例、固定资产设备全部抵扣等情况下,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水电站从建成到投产发电后年全额税收可达到32.14亿元(含总公司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当地财政收入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见表二)。

表二 金沙江中游六级水电站理论税收表

(以增值税为例)

二、金沙江中游水电站税收发展现状

(一)跨区域利益分配存在较大争议

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梯形电站共涉及两省6州市13个县,除金安桥电站税收收入全额入丽江市古城区外,5个梯级电站均属于跨省、跨市或跨区县项目。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依据《财政部关于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84号)文,但到目前为止,省以下跨区域水电站税收收入分配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仍然参照跨省分配比例执行,导致跨区域分配人为因素多,各地政府争议大。

(二)水电输出遭遇“瓶颈”

受国家节能减排和全省统一调配的影响,水电站发电量持续下降,行业效能没有充分体现。除金安桥电站240万千瓦输出路线走“国道”比较畅通外,其余5个电站电力输出均要通过省道,目前我省水能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不充分,很多流域由于缺少龙头水库的调蓄,水电丰枯季节发电量相差巨大,电网调节能力不足造成的弃水浪费现象十分严重,2014年金沙江中游“一库六级”电站全年弃水量在200亿千瓦时,电力产品增值税年减少7.1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减少1.78亿元。

(三)退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

2014年财政部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反映出国家“十二五”鼓励开发水电的政策取向,体现了政策对水电行业的扶持。云南省电力税收以水电增值税为主,政策影响更为明显,在目前经济增速放缓,预算收入减少的趋势下,对当地财政的影响无疑是“当头一棒”。2014年根据政策精神,丽江市水电行业增值税退税完成18,801万元,2015年截至10月水电行业增值税退税完成4,779万元。按照电站设计发电能力理论收入预测,由于该优惠政策的实施,2013-2017年间,增值税税收总量将减收232,516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将减收58,129万元。

(四)资源地投入与收益“倒挂”

近些年云南水电开发项目享受高投资回报的同时,在政策上对资源地配套补偿却相对有限。一是目前电站注册登记除金安桥电站在丽江市古城区外,其余水电站基本上由总公司在昆明注册登记,多数税源不在资源地缴纳,造成资源提供与财政利益不匹配;二是丽江市电力售价均价大概为0.3元/千瓦时,而电力输送地--广东,对最终用户的电价在0.65元/千瓦时以上,使得税收收入由发电环节转移到供电环节,随着“西电东送”,也把大部分的增值税转移到了东部。

(五)水电开发前期难有税收回报

水电项目资金需求大,建设时间长,自投产之日享受西部大开发“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固定资产设备进项税还要逐年抵扣,根据水电站建设情况,2015年上缴税收的电力生产企业只有4家,实际税收与预期缴税金额还存在一定差距(见表三)。

表三 4家电站增值税实际入库情况表(万元)

三、金沙江中游水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建议

(一)随着西南水电基地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现有外送通道能力已经接近饱和,水电站面临大规模弃水风险,预计今年云南省单日最大弃水容量将达到700万千瓦,“西电东送”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层面应尽快协调有关各省,确定金沙江中游各大型水电站的送电方向及消纳市场,防止扯皮及地方保护而影响“西电东送”,造成西南水电严重弃水。

(二)改变退税方式,保障地方经济可用财力。针对大型水电站增值税超税负退税的问题,应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申请,将大型水电站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税款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给予补偿,保障财政收入和民生保障支出的稳定增长。

(三)应着力解决资源开发规模上去,但经济发展水平并未提高的问题,认真研究资源使用收益分配机制问题,更好地开发和使用水电资源,让老百姓真正从资源开发中受益,推进民族地区经济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